河莉秀婚紗展走秀 違反就業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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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聖梅╱台北報導

韓國藝人河莉秀來台大賺新台幣卻踢到鐵板?由於河莉秀的工作證只允許她來台灣拍戲和為戲宣傳,但她卻在日前於世貿婚紗展上走秀,台北市勞工局懷疑她「違反就業服務法」,新聞局廣電處昨天進行了解之後,今天可能做出處分,如有違反規定的事實,將處以罰鍰或撤銷河莉秀的工作證。

 河莉秀昨天下午抽空前往設計師黃淑琦的秋冬服裝秀上「看秀」,她穿著黃淑琦為她量身訂作的粉色禮服,身材顯得凸凹有致,由於這場服裝秀是國內難得一見的大型服裝秀,多位國內的藝人都到場看秀,包括陳孝萱、賈永婕、謝金燕、許茹芸、范曉萱、楊乃文、陳純甄等人,大部份藝人都穿著黃淑琦設計的服裝。

 「頗堪玩味」的是,大部分的國內藝人對河莉秀都採取「迴避」的姿態,即使跟她坐在同一排,也都儘量跟河莉秀「保持距離」,場面顯得很尷尬。

 這份尷尬是因為在同一個時間,新聞局正在討論河莉秀是否違反了「就業服務法」!

 新聞局廣電處表示,河莉秀在台灣的經紀公司為她申請的工作證,只允許她在台灣拍戲和為戲宣傳,但日前河莉秀與台灣藝人許君豪一同在世貿婚紗展上走秀,已有違反工作證內容的嫌疑。

 昨天廣電處請昇龍公司的代表前往說明,根據昇龍公司表示,當天河莉秀與「嗨!親愛的」戲中另一位男主角一同出席婚紗活動,也是「為戲宣傳」,並沒有「代言」的性質。但廣電處表示,河莉秀到底有沒有「代言」,他們還要進一步認定,今天會邀請北市勞工局出席會議進一步討論。

 如果是經紀公司替河莉秀接下的案子,而且由經紀公司指派她去的話,將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處以三萬到十五萬的罰鍰;而如果是河莉秀私自接下代言活動,將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三條,廢止她的工作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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