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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心應該上鎖嗎?

2003-09-25 02:59 中港台時間|2008-01-02 05: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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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詞典上解釋:「隱私」是不願告人的或不願公開的個人的事。從字面上看,尊重隱私,就意味著尊重對方獨立的人格。夫妻之間,應該有這樣一種文明意識和教養。

  但反過來說,夫妻中的一個保留太多或正在故意製造太多隱私的話,也是對另一個的不尊重,甚至傷害。


  調查顯示,認為夫妻之間,心靈應該上鎖的人占60%,而反對夫妻間保有隱私者則占40%.

  認為夫妻間,心靈應該上鎖的一方普遍認為:和其他任何美好事物一樣,夫妻之間的情愛也不可能「純而又純」。接受這種哲理,就應當允許夫妻之間保留一片隱秘的情感綠洲。人的感情世界也像膠片一樣,初戀的情人,或者某次難忘的感情衝撞等,既然曾經「感光」,就會留下影像。這影像只可能隨著斗轉星移逐漸模糊淡化,不可能斷然抹去。

  尊重對方的個人隱私是一種大度、文明和高尚。應當有這樣的坦然心態,莫說他(她)存放隱私的抽屜上了鎖,即使不上鎖也不要去窺視。

  而反對方則認為:婚姻就是鑰匙,一對夫妻在結婚之前的任何經歷都是應該被尊重的。只要這段經歷對婚姻生活沒有任何影響。但事實上,許多上鎖的抽屜、隱秘的郵箱裡,藏著的不只是美好的回憶,而是「導火線」。

  那麼夫妻之間究竟該不該有隱私呢?顯然有著兩種並列的答案。

  應該有:應尊重對方的隱私權。

  不應該有:不應有太多事實上的隱私。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理智地贊同,有一種情形可以明確地歸入應受對方尊重的隱私的範疇:過去發生的,對於現有的婚愛不發生直接影響的事情,原則上可以當作個人的私事。即使不告訴現在的他(她),也應無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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