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儒家」、「忠」,相對來說,人們對「忠」或許比對「儒家」這一概念要熟悉的多,但熟悉並不等於瞭解。事實上,一提到儒家之忠,人們首先總是會想到「愚忠」之類,而對忠、對儒家之忠的認識,恐不能基於此。
何謂「忠」﹖查《說文解字》﹕「忠,敬也,盡心曰忠。」應該說,這便是忠的定義。「忠也者,一其心之謂也」(《忠經‧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如是說。朱熹在《四書集註》解釋忠的涵義﹕「盡己之謂忠。」都是對「忠」字的正確理解。
《左傳‧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左傳‧昭公元年》﹕「臨患不忘國,忠也。」這是春秋時代人們對忠的解釋。但這解釋已不只是單單對「忠」字,而是對忠的外延(忠的對象)來進一步剖析。
忠,是一種應有品德和行為準則。它是一種對事對人的應有品德和行為準則,因為它必然要通過人事才能表現出來。其對像較為廣泛,對自己的份內之事,對親、師、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盡心)。間接地,也便成了待親、待師、待友、待君(但絕非漢以降特指的對上、待君)都應該忠(盡心),當然這忠並非無原則的忠。
《論語‧裡仁》裡,曾子曾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學而》﹕「子曰﹕君子……主忠信。」君子行事以忠信為主。在《論語》中,未見孔子對「忠」字直接釋義。縱觀《論語》,更絕沒有要求臣應對君的忠。
《論語‧八佾》篇中,倒有一段有臣應忠於君的嫌疑的對話,「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按﹕魯定公問道﹕「君主使用臣下,臣下服事君主,該怎樣做﹖」孔子回答說﹕「如果君主能按照禮來對待臣下,那麼臣下就會盡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內之事。」)這句中的「事君」二字,自然不能理解成「侍奉君主」或「服侍君主」,據學者查證,儒家經典裡應還沒有「侍君」一詞。所以「臣事君以忠」的解釋完全可以解為「臣下盡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內之事」。退而言之,即便簡單理解為「臣下盡心去服侍君主」也無不可──只要我們莫拉下上一句「君事臣以禮」,不將之一分為二而作斷章取義之舉。
在對待君臣關係,孔孟都是從相對關係切入的。「亞聖」孟子談到忠時,和孔子一樣,絕沒有認為忠是無原則地聽從上司、君主之命。相反地,孟子在此基礎上還邁出了一大步,痛快淋漓地道出孔子還沒說下去的話,《孟子‧離婁》篇中,「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按﹕孟子告訴齊宣王說﹕「君主把臣下當手足,臣下就會把君主當腹心﹔君主把臣下當狗馬,臣下就會把君主當一般不相干的人﹔君主把臣下當泥土草芥,臣下就會把君主當仇敵。」)
在孔孟那裏,「忠」隸屬於「仁」,忠是誠實的表現,它所傳示的精深內涵本身便是仁義。忠在眾德中(克己、愛人、惠、恕、孝、信、忍、勇、儉、無怨、直、剛、恭、敬、寬、莊、敏、慎、遜、讓)的地位很高,忠做為眾德之一,受人類社會活動和人際關係中應當遵循之最高原則的「義」的節制,成其為美德。
到了漢代,西漢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賈誼在其《新書》中多次談到忠,他對忠的解釋是對孔學的進一步論敘,也是基於愛民的。而西漢今文經學大師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謂的「王道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綱原是指提網的總繩,這裡是一種比喻,意為君對臣,父對子,夫對妻有較絕對的支配權力,而臣對君,子對父,妻對夫則只有絕對服從的義務。這無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學的一大變。「忠」由原來的儒家(孔子)的倫理範疇而一躍成為重要的政治道德範疇,其含義主要是指對君主忠誠。《忠經》上所謂「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動神明,而況人乎,忠興於身,著於家,成於國,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對三綱大力宣揚(有一點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權至上的是法家韓非子)。此後的忠,更成了傳統社會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漢書》以下,《晉書》、兩《唐書》、《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設有《忠義傳》。不過,確切來說,先秦最後一位儒家大師荀況對忠的解釋就已不同於孔孟。
《荀子‧君子》篇裡﹕「忠者,敦慎此者也。」把辦事敦慎稱為忠,還沒離開孔子對忠的正確觀點。但通讀《荀子》一書,也沒看見荀子把「忠」的對象放寬到對一切人上的論說。單就其《臣道》篇而言,這篇專講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於君王。《荀子‧臣道篇》﹕「從命而利君謂之順﹔逆命而利君謂之忠﹔敬而不順者,不忠也。」荀子談忠,旨在說「忠臣」,說臣應如何忠於君……
行文止此,我們不難發現一個問題。那便是忠的對象問題,這恐怕也便是人們對忠的誤解其癥結所在。
千百年來,在所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誤解下,人們多以為「忠」只是臣對於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實際上,追本溯源,我們便知道孔孟所說的「忠」,並不是單指臣對君忠,更不是無原則的臣對君忠。
忠,於今而言,既不拘於時空,也不拘於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暫不論孔孟的這一正確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誤,即便是董子所謂的「忠」也可以拿來用,只是在忠的「對像」上略加改動便是。孫中山先生便曾說﹕「古時所講的『忠』,是忠於皇帝……我們在民國之內,照道理上說,還是要盡忠,不忠於君,要忠於國,忠於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為四萬萬人效忠,比較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孫中山選集》)顯然,嚴格來說,孫中山先生這段話中「古時所講的『忠』,是忠於皇帝」這句是籠統而有誤的。但把忠的對象轉化為為國為民,則所言甚是。
我們對於傳統美德都應古為今用,併進行現代註解。於忠而言,亦復如是。 ◇
(《國學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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