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二零零三年中國人權的五個現狀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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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我編撰《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資料之搜集、儲存、珍藏、咨詢、交流、編寫、核對、修改、更新、整理前後歷時86天,其間歷盡不少艱險和磨難,記錄的歷史跨度為:2003年1月2日至2003年12月13日;地域跨度為:北京、上海、四川、陝西、湖北、遼寧、廣東、河北、吉林、新疆、江蘇、重慶、河南、湖南、浙江、山東、福建、香港、江西、黑龍江、安徽、廣西、山西、雲南、甘肅等25個省級行政單位;備案項數共計132項,該報告即將刊發於《人與人權》2004年1月號,網址:www.renyurenquan.org。

一、鎮壓異議人士

  2003年,是被中國異議人士普遍稱為「白色恐怖」的一年。據《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統計,2003年有50位異議人士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間諜罪」、「洩露國家機密罪」、「刺探國家機密罪」、「非法為境外組織搜集情報罪」或者「密謀進行恐怖活動罪」等「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被秘密拘捕(綁架)、拘捕、逮捕、起訴、審判或者執行刑罰,他們是:北京的何德普、姜力鈞、徐偉、靳海科、楊子立、張宏海、楊建利、徐永海、劉鳳剛、張勝其,上海的戴學忠、韓立法、桑堅成、鄭恩寵,四川的黃琦、歐陽懿、李志,陝西的顏鈞、趙常青,湖北的杜導斌,遼寧的姚福信、肖雲良,河北的蔡陸軍,廣東的王炳章,吉林的羅永忠、賈偉,新疆的陶海東,重慶的羅長福,福建的李江凡等8人,江蘇的張玉祥,山西的邸天貴,以及在四川被執行刑罰的西藏活佛阿安扎西(丹增德勒仁波切)、洛讓鄧珠、次仁鄧珠等12人。

  這50位「危害國家安全」的異議人士中,有大量網絡異議人士和民主運動人士,也有普通的上書公民和宗教人士,幾乎每一位異議人士的命運都受到中國民間網絡媒體、海外中文媒體以及世界各國人權組織、新聞組織、宗教組織的關注。

  但是很顯然,由於對異議人士實行秘密拘捕的動向已愈演愈烈,當局嚴密封鎖拘捕詳情,因此還有許多異議人士正在失蹤但並不為人所知。

  在當局大量鎮壓異議人士的過程之中,湖北著名網絡作家杜導斌於2003年10月28日被捕一事體現得尤為典型,他的被捕顯示著中國知識分子目前所面臨的巨大恐懼和挑戰。日前已有包括多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和國際知名作家在內的將近2000名各界人士聯名簽署《關於網絡作家杜導斌因言獲罪一案——致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基本人權——關於湖北警方拘捕作家杜導斌的聲明》,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杜導斌等因言獲罪者,落實公民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及其他相關人權保障,並重新界定和明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一條款被認為是「反革命罪」的現代變種。作家郭飛熊預測:溫家寶訪問美國之後,中國當局將很可能還有一個更大的抓捕計劃和抓捕行動。其抓捕對象的條件不定,諸如類似我編寫這個《民間人權報告》,與當局發出截然不同聲音的行為,亦在「危害國家安全」之列。

二、鎮壓底層維權

  由「圈地運動」所導致的房屋拆遷等土地糾紛,以及由企業削減退休金、買斷工齡等所導致的勞動糾紛,是2003年底層維權的首要導火索。在北京市,2003年2月26日(人大政協兩會召開前夕),21842名居民因房屋拆遷等土地糾紛,聯名上書胡錦濤並政治局常委,舉報賈慶林;在上海市,2003年5月1日14時30分,拆遷房屋中遭受財產和人身侵害的132名被拆遷戶代表聚集上海市康平路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地抗議;在四川省,2003年4月22日中午,遂寧市紡織廠約1000名工人,由於不滿新的勞動合同條款,而在遂寧市中心交通要道堵路示威;在陝西省,2003年6月2日8時,西安市雁塔區五個村的村民因不滿官商勾結企圖以低價收買地皮再高價炒賣,1000多名村民到省委抗議;在湖北省,2003年11月8日、11月9日,襄樊市襄陽汽車軸承有限公司7000多名工人上街示威,抗議不合理的「工齡買斷」,並強力抨擊企業負責人貪污等現象;在河南省,2003年12月11日上午9時,漯河市約1000名居民由於房屋拆遷糾紛衝擊京廣鐵路河南省路段鐵軌,這當中還發生了4人死亡、5人重傷、2人輕傷的惡性事件;等等。

  《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記錄了25次底層民眾的維權活動,但這些維權活動大多遭到秘密警察、防暴公安及政府官員的鎮壓。其中,2003年4月底,上海市靜安區拆遷戶控告發展商和有關部門迫遷收地,並因此將「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靜安區政府告上法庭,從而導致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於2003年6月6日被拘捕一事。

  鄭恩寵以專門幫助被拆遷戶進行法律訴訟著稱,他代理過的被拆遷戶訴訟官司超過500件。由於這些訴訟牽扯建商和官員甚至政府部門勾結,鄭恩寵因此成為各級官員的眼中釘,被官員們說成是「上海十個區長九個不滿鄭恩寵」。2003年6月18日鄭恩寵被正式逮捕後,2003年9月30日凌晨,上海85名上訪民眾被上海警方在北京抓捕,被近100名警察用四輛大型警用巴士,途經上千公里一直押解到上海,將他們分別關入上海蒙自路430號的原上海收容遣送站、上海青浦政法休養所。警方告訴這些被關押的民眾,他們將在這兩個地點關押15天,期間要給他們辦改造思想的「學習班」。此後,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便以「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判處鄭恩寵三年徒刑。判決書指其涉及兩條罪:一是他曾向某記者打聽新華社在2003年4月30日內參第七期關於上海非法佔地拆遷的內容;二是指他將上海某廠下崗工人因補償不公平引發示威的消息向海外媒體透露。對鄭恩寵的宣判和監禁,在海內外激起強烈抗議,此判決被稱為「國家誣陷」的典型案例。

三、清洗宗教信仰

  在中國,不接受當局領導的宗教信仰必定遭到殘酷清洗,其管制與清洗的方式有四:1、殘酷鎮壓法輪功;2、推行少數民族漢語化運動;3、以「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罪」為名大量逮捕地下宗教人士;4、拆教堂、拆廟宇。

  關於第1點,在《明慧網》、《明宇網》、《大紀元》、《新唐人》、《全球審江大聯盟》等媒體有大量記載。第2點,關於西藏、新疆等地推行漢語化運動的事情亦有相關組織記錄詳盡,如2003年6月當局要求新疆各學校、黨政機關、有聲廣播和公共活動等都要使用漢語等事例。第3點,《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中記載,被突襲、搜查或拘捕、逮捕的宗教人士有46人以上,他們是:上海家庭教會領袖徐國興,遼寧家庭教會領袖李寶芝,遼寧家庭教會領袖鈕中芳,河北羅馬天主教神父康福亮、陳國振、龐光照、尹若瑟、李書君,浙江天主教神父陸小宙,江西天主教地下教會主教曾景牧,山東女基督徒張洪美,雲南農村家庭教會成員王啟由、黃玉廷等12人,以及2003年5月江西、福建拘捕的20多名天主教地下教會神職人員和2003年4月27日半夜廣西西林地區公安侵入民宅搜查聖經和宗教用品並抓走的兩個村內的三個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6月17日,雲南省富寧縣公安局甚至還通過廣西百色縣公安局到百色縣淡水鄉抓捕家庭教會信徒。

  關於第4點,不僅在西藏、新疆等地體現得很明顯,並且在大陸內地也幹得比較瘋狂,主要集中在江蘇、湖南和浙江等地。比如江蘇省,2003年7月,該省委副書記任彥申主持了江蘇省「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工作會議,佈置鎮壓地下基督教會。7月至11月,宿遷市取締了基督教家庭教會聚會點57處,栗水縣取締了36處,丹陽市取締了32處,使大約3000名教徒無法從事禮拜等活動,江蘇省約有125處基督教家庭教會聚會點被取締。又比如湖南省,2003年10月28日,隆回縣出動了100名公安及縣民族宗教局幹部到雨山鄉丁搪村廟拆遷,但遇到1000名信眾包圍阻止,衝突中推土機壞掉而停止拆遷,但11月中旬當局仍將該廟完全拆除,丁搪村廟是2002年由27村1000名佛教信眾捐錢15萬元人民幣修建的,可容納1000人,由於當地很窮,村民平均年收入才500元人民幣,所以建造此廟極不容易。2003年8月至11月,隆回縣關閉了31間廟宇,其中5間已被拆除。又比如浙江省,2003年9月至10月,德清縣以「清理整治非法宗教活動」為名,關閉了392座廟宇及10間小型教堂,部分廟宇及教堂已被拆遷;被封查的10間小型教堂中,有4間已被拆除。德清縣各鄉村都成立了「村宗教工作小組」,發動「結對幫教」活動,即每一個黨員監視一個地下教會活躍分子或其他活躍人士,當局將他們稱為「非法宗教活動骨幹分子」。2003年10月31日上午,當局還出動了200名公安將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坎山鎮一間大型教堂拆毀。

四、控制媒體輿論

  網媒、紙媒、聲媒、視媒均在當局控制之列。以網媒為例,除了大量逮捕網絡異議人士,另一方面則是當局存在大量的網絡警察、嚴密的網絡封鎖、連續的網絡關閉、頻繁的網絡通訊攔截以及強調媒體黨控的《互聯網暫行管理條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自律公約》、網吧上網要辦網卡或出示身份證等約束網絡公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民主與自由》、《不寐之夜》、《自由聯邦》、《北國之春》、《自由中國》、《學而思》、《憲證論衡》、《大地網》、《漢語文學》、《文化先鋒》等中國民間網站被一次又一次地強行關閉,當局監視、跟蹤、記錄這些有著濃厚議政氛圍的網站及其言論,網友常因普通至極的政治言論而被指控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海外政論媒體和組織進行通訊交流或者直接投稿發表言論的中國作者,也在被指控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洩露國家機密罪」之列。雖然網絡時代已經到來,但由於當局的嚴密控制,國際信息和國內信息在中國的真實流通受到極大阻礙,近期竟演變為網友聚會也被注意和跟蹤,一切有可能實際性地聯合起來的組織力量都將遭到審查和刺探,其典型案例就是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徐偉、靳海科十年徒刑,判處楊子立、張宏海八年徒刑,他們四人曾經成立了以「積極探索社會改造之道」為宗旨的「新青年學會」組織,由於國家安全局的密探加入他們的學會,他們四人於2001年3月13日被捕。此案被稱為「新青年學會案」或「新青年四君子案」,在海內外引起廣泛和持續的關注。

  中國黨辦媒體占所有媒體之20%,所有媒體無不直接或間接地受當局控制。2003年6月,《北京新報》因為登載被認為是諷刺中國政府官員的文章《中國七大噁心》,而被勒令停刊;2003年6月中旬,上海半月刊雜誌《財經》因為刊登被當局認為有問題的敏感文章,而被勒令無限期禁止發行(原定於6月20號出版的《財經》雜誌主要內容包括:SARS疫情的後果、「上海首富」周正毅的銀行信貸欺詐醜聞,以及中共領導人意圖修改憲法的舉動等等);2003年3月,廣東《南方日報》新聞集團屬下的週刊《21世紀環球報道》,因為在3月3日刊登了中國已故領導人毛澤東前秘書李銳的訪問稿,而被勒令停刊。另外,其他紙媒如《南方週末》、《青年參考》、《今日東方》等亦遭整肅。

  當局嚴格管製出版物的成立和管理以及境外紙媒在境內的流通,一些略為敢言的媒體新聞記者、作者和研究人員受到當局的騷擾、解雇、恐嚇、打罵、拘捕或逮捕。電視廣播則更是一直受到當局的直接控制,當局檢查外國電視廣播,時而干擾海外電台信號等等。還有一件特別值得注意的事是,2003年4月初,北京301醫院71歲的退休外科醫生蔣彥永在SARS嚴重威脅國人生命與健康的危機關頭,在美國《時代週刊》發表署名的書面聲明,公開批評衛生部長在說謊,向世界說出了真話,對扭轉危機產生了重大影響,但其後,他的人身自由遭到當局不公正的約束和管制。

五、公民維權個案

  2003年之所以有別於以往諸年,皆因為這一年「公民維權」成為一個關鍵詞語,也因此被稱為「公民維權年」;甚至,「公民維權」已經被視為「新民運」——即新民權運動。輿論認為,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之內,公民維權將成為整個中國的焦點,並將發展成為一個以「民權」和「民權運動」為中心的時代主流。2003年的中國,至少出現過或至今仍被繼續關注著的20個震動海內外的著名案例,他們是:「孫志剛案」、「黃靜案」、「劉駿案」、「李思怡案」、「魏星艷案」、「魏勝多案」、「李廣艷案」、「孫大午案」、「鄭恩寵案」、「朱正亮案」、「翁彪案」、「杜導斌案」、「羅永忠案」、「姚福信、肖雲良案」、「劉荻案」、「新青年四君子案」、「楊建利案」、「李祥春案」、「王炳章案」等。

  其中「孫志剛案」尤為突出。2003年4月26日,湖北青年孫志剛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暫住證而被廣東省廣州警方收容後遭毆打致死的案件被《南方都市報》報導,在中國引起強烈反響。4月27日,浙江異議人士余樟法發起《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呼籲書》;之後,楊支柱等大陸學者發起另一場簽名運動;三名中國年輕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提出作為收容法律依據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違背憲法,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這一行政法規進行違憲審查。其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除。

——原載《民主中國》2004年1月號(總第125期),原題為《去年中國人權的五個現狀》。網址:www.chinamz.org。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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