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星紛紛“賣身救父” 吸血父母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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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先有謝霆鋒,再有陳奕迅。在香港演藝圈里,“賣身救父”的親情劇一再上演著。據中華网1月16日報道﹐在明星們拼命奮斗的背后,星爸星媽們也在演繹著極具“娛樂”之事———

  蔡少芬:母親豪賭斷絕關系
  
  2000年,香港無線當家花旦蔡少芬曾宣布和母親斷絕母女關系,原因是母親豪賭成性,欠下巨額賭債難以還清。

  蔡少芬當時向記者哭訴道,她從1991年當選港姐進入娛樂圈以來,所有的收入都用來為母親還賭債,總數已逾千万港元。無奈母親積習難改,舊賬未清新債又來,實在令她難以應付。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只有宣布与母親斷絕關系,希望有關人士可以放她一馬。“我頂不住啦!其實好久之前已幫媽媽還過好多賭債,3年前已經抵押了兩層樓用于還債,以為可以償還所有的債務,但又得知還有好多債,大到超過500万的天文數字,我好怕,我真是無能為力呀。”

  如今貴為“無線一姐”的蔡少芬,在娛樂圈很吃得開,拍電影、拍電視,登台、剪彩、廣告,樣樣順手,她的收入也從1996年的165万元一下子飆升至1999年的600多万港元,成了娛樂圈里有名的小富婆。但就是這樣的高收入,卻還常常讓蔡少芬覺得捉襟見肘,不是她生活太奢侈,而是因為她有一個酷愛賭博而且十賭九輸的母親。据說,蔡母的債主遍及整個澳門,但凡有點名气的賭場均有她的欠款,總數已達天文數字。蔡少芬出道以來,一直被傳是母親逼她入行以結識富豪代為還債,除由嗜賭成性的母親和阿姨穿針引線,和富豪吃飯、飲茶外,還得到了超級富豪劉鑾雄的照顧,獲贈1000万港元。

  梅艷芳:為媽媽捐款超千万

  阿梅出身貧寒,小小年紀就出來賣歌維生,她曾坦言家人中只和姐姐感情深厚,与母親、哥哥關系一直不好,皆因早年大家為錢財產生重大分歧,令阿梅非常失望。

  早在1987年,梅艷芳与哥哥投資400万元開狗場,但最后因經營不善,狗場關閉,阿梅兄長竟留下大筆債務逃之夭夭,兄妹感情徹底破裂。1999年,因愛女梅愛芳死于子宮頸癌,梅媽媽成立了“世界中西醫學抗癌基金協會”,旨在為癌症病人免費提供醫療服務。梅艷芳為表支持,在協會成立之初就捐出100万元作為經費,其后5年更是盡心盡力,先后捐款超過千万港元。

  据悉,阿梅死后的遺產包括4項香港物業、3項海外物業(日本、英國、夏威夷),近半年抱病工作共賺得的約1000万港元,另外還擁有“MuiMusic”娛樂公司99.9%的股份,加上兩部私家車,總值達6000多万元。她還有一份保額高達5000万港元的保單,估計總值超過1億港幣,梅媽媽將得到其中大部分的財產。而梅媽媽在阿梅死后卻為了遺產的事与梅艷芳的經紀人王敏慧鬧個不可開交,雖多虧何冠昌的遺孀在旁開導,勸告梅媽媽要保重身體,不要再爭這些身外之物,但最新消息是王敏慧終于交出了0.01%的公司股份及自己名下3000万港元的梅艷芳遺產,梅媽媽才肯善罷甘休。

  据阿梅的一位密友透露,阿梅生前是在有醫生證明其精神狀況良好和有律師見證的情況下立下遺囑的。遺囑中說明,每月由阿梅的信托基金支付梅媽媽的生活費,此外梅媽媽還是阿梅生前買下的3000万巨額保險的受益人。但阿梅的兩位親哥哥未獲得一分一毫。

  陳奕迅:低价續約為救父親

  2003年年末,陳奕迅的父親被香港廉署指控,在處理房屋委員會轄下多個屋苑的裝備合約及監管工程時,收受承建商及供貨商的賄賂款共計300万元,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入獄7年。父親受賄讓陳奕迅很長一段時間心情低落,對傳媒避而遠之。審判結束后,陳奕迅即与律師商討上訴事宜,如果上訴成功,他還需要支付數百万元的律師費。

  為了籌錢救父,陳奕迅不得不狂接工作賺錢,原打算開价3年3000万港元續約英皇,最后也不得不接受英皇的還价,以2500万港元簽約4年。

  謝霆鋒:“賣身救父”典范

  謝霆鋒同樣是“代父還債被迫賣身”的典范。早在16歲的時候,謝霆鋒就因為父親謝賢投資失敗欠下巨債,被迫和英皇簽約,投身娛樂圈。

  謝霆鋒曾公開表示其父“洗腳不抹腳”,年輕時賺了很多錢,但太會花錢了,沒留下什么積蓄,謝霆鋒努力工作了四五年也未完全還清債務。“頂包案”的發生讓謝家的經濟再次出現問題,甚至有消息傳,如果謝霆鋒一旦入獄,他和父親謝賢欠英皇集團的債便無法償還了。而他年僅19歲的妹妹謝婷婷或許就得加入娛樂圈為親人還債。之前謝婷婷雖想進演藝圈發展,英皇老板楊受成也想簽下她,但她的父兄都認為演藝圈太复雜,阻止她走這條路。

  据悉,謝賢因為經商失敗,欠下英皇集團不少債務,加上向英皇買下的2800万港元豪宅最后只以1800万港元賣出,虧了1000万港元。因此,早前謝霆鋒与英皇簽的4年合約延長到了10年,抽佣也從20%變成了50%。謝霆鋒曾在接受訪問時坦承,即使他是英皇最賺錢的藝人,至今也尚未還清欠債。謝霆鋒与王菲交往后,手頭變得闊綽,買樓、買車、開錄音室,其收入來源一度引起外界的猜疑。

  張柏芝:家境不錯仍為支柱

  在這些明星當中,張柏芝也可算是典型中的典型。她的家境不差,卻要靠她獨立支付龐大惊人的開支,她自幼父母离异,并且父親背景复雜,為此她還曾遭黑幫密令追殺,飽受惊嚇。

  張柏芝自言非常重視家庭,雖然一直跟著母親生活,但和父親、同母异父的姐姐、兩個弟弟都感情深厚,因此也擔當起了家中經濟支柱的角色。不但要給自己、給家人買靚車、購豪宅,還出資給弟弟開設高級時裝店、做生意。有人為張柏芝算過一筆賬,她每月的基本支出約為57.1万港元。

  2003年1月23日,張柏芝表演飛車時發生意外,導致脊骨重創,醫生預計至少兩個月才能完全康复。但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她,要給她已离异的父母親賺家用,所以入院兩個多星期就秘密出院,帶傷工作。(華商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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