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勞麗﹑石具紐約訊】自今年6月24日起﹐紐約州還沒有任何人被判過死刑﹐原因是在庭辯中死刑的實施被看作違反了美國憲法。但是最近﹐州長博塔基和州參議院正在計劃建立新立法﹐以使死刑能夠實行。
上週四在市政府門前﹐有300個組織組成了反對死刑聯盟並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反對州政府恢復死刑的計劃。
安德魯‧庫莫 (Andrew Coumo)﹐克林頓政府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部長說﹕「我不認為恢復死刑可取。它忽略了自1995年死刑實施以來我們得到的教訓。」
紐約城市自由工會的當娜‧利伯曼 (Donna Lieberman) 說﹕「司法系統是很不完善的。如果一個無辜的人由於這種不完善而被判極刑﹐我們將沒有任何回天之力。司法系統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充斥其中的偏見與腐敗是勿庸置疑的。」
這種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呢﹖李博曼引用哥倫比亞大學的科研調查說﹐在所調查的幾千件案件中﹐有將近70%在審判過程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可以修復的錯誤。
反對死刑聯盟的庫莫還指出﹐死刑的判決充滿歧視性。絕大部份被判死刑的人都是有色人種。那些被指控謀殺了白人的罪犯比那些被指控對黑人進行了謀殺的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要高出兩倍。
恢復死刑的支持者們則引用1991蘭德公司 (Rand Corporation) 的調查報告說﹐恰恰相反﹐白色人種殺人犯被判死刑的比例反而比非白色人種要稍高。調查結果表明﹐雖然殺害白種人的罪犯被判極刑的比殺害非白種人的罪犯要多 ﹐但是﹐當把其他的一些量刑因素比如罪犯的兇殘程度及犯罪歷史都考慮進去的時候﹐對罪犯的判決並不因殺害的是白人或非白人而有所不同。
支持死刑的另一個理由是考慮到讓殺人犯在獄中逍遙的危險性。那些人殺死獄警和其他犯人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甚至有些罪犯越獄後又去傷害社會上其他的無辜生命。
愛得華‧科克 (Edward Koch)﹐前紐約市長說﹕「死刑的存在將會讓那些殺人犯有所收斂」。他舉了一個典型的例子說﹕「殺人犯劉易斯‧維拉 (Luis Vera) 在闖入布魯克林的羅莎‧瓦列茲 (Rosa Velez) 家中將其殺害後叫囂說﹕是我殺的她﹗那又怎麼樣﹖反正你們不會把我送上電椅﹗」(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