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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與印度簽備忘錄加強藝術文化等合作

2004-10-19 22:5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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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19日專電)新加坡和印度今天簽署備忘錄,將加強在藝術、文化遺產及圖書檔案等方面共四項合作計劃。

這四項合作計劃是由新加坡新聞、通信及藝術部常任秘書陳振南(Tan Chin Nam的音譯),和印度高階行政官員普拉薩(Alok Prasad)簽署,並在新加坡新聞、通信及藝術部長李文獻和印度新聞、廣播和文化部長芮迪(Jaipal Reddy)二人的見證下完成。

雙方的合作計劃包括新加坡將與印度國家文化關係委員會、Zonal文化中心及國家藝術委員會等,交換傑出人員,以及彼此各自舉辦國際藝術節。

另外,雙方也同意交換彼此國家圖書館及其他圖書館的書籍、文件、文化遺產和國家檔案等資料。

兩國並同意在文化、藝術及文化遺產維護等專業技術上進行合作交流,印度對於新加坡在保存藝品的專門技術表示很有興趣。

李文獻表示,根據這四項合作計劃的推動狀況,新加坡也將和印度加強在視覺藝術等其他方面的合作,新加坡也將在明年1月上旬,參加印度Triennale藝術節活動。

芮迪則說,期盼新加坡與印度未來在電影等領域加強合作,同時印度也將讓更多軟體專家到新加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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