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19日专电)新加坡和印度今天签署备忘录,将加强在艺术、文化遗产及图书档案等方面共四项合作计划。
这四项合作计划是由新加坡新闻、通信及艺术部常任秘书陈振南(Tan Chin Nam的音译),和印度高阶行政官员普拉萨(Alok Prasad)签署,并在新加坡新闻、通信及艺术部长李文献和印度新闻、广播和文化部长芮迪(Jaipal Reddy)二人的见证下完成。
双方的合作计划包括新加坡将与印度国家文化关系委员会、Zonal文化中心及国家艺术委员会等,交换杰出人员,以及彼此各自举办国际艺术节。
另外,双方也同意交换彼此国家图书馆及其他图书馆的书籍、文件、文化遗产和国家档案等资料。
两国并同意在文化、艺术及文化遗产维护等专业技术上进行合作交流,印度对于新加坡在保存艺品的专门技术表示很有兴趣。
李文献表示,根据这四项合作计划的推动状况,新加坡也将和印度加强在视觉艺术等其他方面的合作,新加坡也将在明年1月上旬,参加印度Triennale艺术节活动。
芮迪则说,期盼新加坡与印度未来在电影等领域加强合作,同时印度也将让更多软体专家到新加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