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帶色中文報刊開始觸及FLG話題

----有感于“一邊倒”中文媒體的解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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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美國新澤西州六﹐七種中文週末報刊中有一份叫”多維時報”的報刊。這份報刊于10月8日週末這一期(V199﹐10/08/04)的頭版登載了一篇署名為“多維特約記者程恭犀”的文章﹐題目是”趙致真是逃還是不逃﹖—-中國一電視臺臺長被FLG起訴﹐被指以媒體煽動仇恨”﹐稍後五天文章也在報紙的網頁上登載出來。

這片文章說的是中國官員趙致真到美國康州探親女兒于7月14日接到FLG學員訴狀而且應訴的事情。其中說到﹕趙不知道的情況下接到訴狀﹐沒有想到﹕會被起訴﹐退休最小官員﹐後來是第一個應訴官員。說這個案例開了“應訴”先例。

文章還說到﹕趙經過左思右想﹐請示中國領事館和彙報給國內都是讓他回去﹐他自己選擇了應訴決定用法律手段面對FLG學員的指控。他認為﹐自己根本沒有罪﹐也不會敗訴﹔如果有可能開闢一個判例﹐願意在美國學一學如何按照法律辦事。

然後文章長篇介紹案子由來。如趙曾經堂堂正正地任過一堆官員職務﹐退休之後來美探親﹔趙被FLG騙得接下訴狀﹐列入一堆被告之列﹔拍了片但是沒有放只是被引用部份﹐而且是科普系列片中的一部份﹔趙在美國的朋友羅先生的意思是中央電視臺而不是趙的武漢電視臺的作為﹐夏女士說趙的性格寧願戰敗法庭也不願不明不白﹔一堆與趙有過業務關係的國際人士聲援趙之無辜﹔一堆被起訴的中國官員名單資料﹐介紹2003年1月20日成立的追查國際(www.zhuichaguoji.org)﹔選了一批各方人員的評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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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灑灑分四個版的篇幅﹐如果讀者頭腦不清的話很容易被攪得更加亂七八糟﹐實際上作者大概無非是想說明﹕FLG的行為﹐趙覺得自己有了冤屈﹐法律一定會給雙方一個結果﹐趙本人在任職時是有成就的。實際上﹐用自己大腦而不是被人縴著鼻子走的報紙讀者們﹐他們讀完這篇文章後是不難看出有以下這樣的幾個基本點﹐簡單歸納如下﹕

1﹐趙致真確實有罪。一堆職務裡面﹐信手撿起來就有﹕國家級別中的政府和中央職務﹐原A﹐中國反邪教協會常務理事﹐B﹐中國科技新聞協會副會長﹐C﹐中國科教電影電視協會副會長﹐D﹐中央電視臺科技之光節目主編﹐E﹐2000年和2002年北京國際科技電視節創辦人和組織者之一。……。這些職務已經足以把他在其下所做所為之後的危害及其影響定下罪名。

文章引用了追查國際的理由﹕1999年6月武漢電視臺赴長春拍攝專題片”李洪志其人其事”(趙片)﹐被用在全中國作為宣傳之重要借口之用。其中重演了1994年中國政府已經澄清但是又被宋炳辰和趙潔民等人的謊言加蓋的事實。文章還引用了中國文學雜誌十月2002年5月祝葦杭以趙為主角的長篇報告文學”從最小的可能性開始”﹐其中提到﹐1999年上辦年﹐“科技之光”製作了“最早對FLG的偽科學面目進行揭露的專題片﹐教育觀眾識破FLG的反動本質。在FLG還未受到取締的當時﹐這樣做無疑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很明白地道出了趙的罪狀。

2﹐其中文章提到有兩部片子﹐同FLG說的那個片子不是一回事。文章說多維記者向武漢有關部門人士查證時﹐一位知情人士回答﹕中央電視臺向全國播出的”李洪志其人其事”電視片﹐壓根就不是出自武漢電視臺之手﹐而是中央電視臺自己拍攝的。但是又說﹕2000年1月9日”人民日報”第九版刊載趙在一個科普大會上的發言載要”深情奉獻 科技之光”裡面﹐就說到三人所拍6個小說的素材帶子﹐後來為中央處理FLG提供了有益的參考﹐並且為中央電視臺揭批FLG準備了素材。這裡帶了很明顯的自相矛盾說。

熟悉中國共產黨歷史發展的人都知道﹐不論是上頭政府或者中央還是下頭地方或者機關﹐大氣候之下大家都是一個鼻子出氣一條線貫穿下來的﹐上頭有錯下頭任何人都逃脫不了﹐參與者特別是小蝦小蟹都脫離不了替罪羊的結果。這大概就是文章中本來無心說到的意思﹐但是讀者卻很容易能夠從中找到結論。

3﹐趙本人有些理不直氣不壯。文章多次說到趙說已經退休﹐但是又說“作家”當然有理由繼續在努力工作。文章還說﹐多維記者說採訪趙時﹐他自己不敢對記者多談﹐是記者“輾轉找到幾位與趙有關係密切的人﹐大致了解到當時的情景”。其中還加進來什麼美國好友羅先生﹐夏女士﹐……。後來趙以“英語水平十分有限﹐健康原因和組織北京科技電視節”為由﹐向法庭提出延期到11月30日在對訴狀做出回答的申請。

明白人都知道﹐趙的緩兵之計結果是再明顯不過的﹕趙這位“退休人”還可以有機會再回去把“工作”做完了再來應訴﹐這說明自由和民主國家法制之健全和法庭之信心﹐用不著擔心有罪之人的逃跑﹔趙如果沒有一點時間與“組織”溝通彙報和準備﹐沒有找好撐腰者﹐自己是不可能有膽量來孤立應訴的﹔如果真是趙自己的選擇﹐那麼人們倒是想看看這位“硬漢”是不是真貨。

4﹐文章作者找了一堆國際行業權威人士的聲援﹐大概期望因此可以抵消一些趙已經有罪這個“無濟于事”努力之局面。

實際上﹐任何熟悉西方法制傳統的人都知道﹕功不能蓋過。趙職責範圍內的成就﹐橫豎怎麼說都不能頂替所犯下的法律責任。何況國際科普電視界人士只是同趙有業務關係﹐並沒有專門去調查研究趙在FLG方面的研究行為後果﹐特別是這個結果給FLG帶來的影響﹐導致了今天中國政府和中央對FLG的迫害和鎮壓這個騎虎難下局面不知如何收拾的現狀。

5﹐文章引用一批人員評論說各方都在領教法。如曹長青說的﹐最終的追究和追討是在中國﹐當中國有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有了法制和民主的那個時候﹔有人認為FLG追查對象過于寬泛﹐影響正常合作交流也影響自己形象﹔紐約一位律師說的﹐雙方都利用法律武器來自衛也是有道理的﹐這也是一個機會讓那些中國官員明白﹐對于自己接受不了的信仰和思想﹐都要尊重他們的選擇﹐要維護他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人權﹐都要在法制的軌道上解決﹐中國當局如果早採取法制的辦法﹐也就不會激起這麼持久的抗爭了。在國內官員有權百姓無權﹐在這裡是“依法治國﹐人人平等”﹔律師樓助理小姐說的﹐FLG 在時間﹐地點和語言上比被告佔了優勢﹐承認恐怕想不出比這個更好的辦法﹐除非是可以在中國打官司。

這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FLG挑戰中國政府和中央的現狀中﹐人們各種各樣看法之最集中表現。實際上﹐明白人都知道﹐解鈴還需系鈴人﹐這件事還得由上頭說了算。中國政府和中央歷年來傳統之一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其專制之下由不得異見﹐任何時候都要打擊一大片﹐今天是法輪功FLG﹐明天可能是律轉夫LZF﹐後天可能是任何異見群體﹗現在大家都在翹首仰望﹕以打擊一個人或者幾個人而牽扯到一批或者一片人的局面﹐是利用這個挑起人的制度掌權人主演下來的﹐找到這個挑起人﹐順藤摸瓜找出一批人﹐其歷史意義已經不是只追問誰是挑起人﹐而是追問助長這批人的環境及其制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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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還要提醒大家一個事實﹐中國歷史從來都是敗者為寇勝者為王來寫的﹐在當今“城頭變換大王旗”的時刻﹐一個曾經在美國華裔社區以傳播新華社消息聞名﹐現在已經被部份人戴上帽子稱其為“僑報第二”的多維時報﹐在那個共產黨喜歡應用的“打一搶換一個地方”傳統主導下之紅色僑報越辦越沒有起色之時﹐在這個歷史“節骨眼”上開闢和創立起的這份中文報刊﹐現在觸及這個“FLG海外起訴罪犯官員”話題﹐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向來與中國政府或者中央保持一致的輿論工具都喜歡慣用一些手法﹐如面對現實死不承認﹐睜著眼睛寐著良心說著違背心願的謊話﹐或者睜只眼閉只眼免得擔風險﹐不敢得罪﹐從來閉口不談任何FLG問題。現在多維時報這個難免已經戴著有色帽子之嫌的媒體﹐也做出了讓人不得不懷疑是在“探查風向”的行為﹐開始了一個破冰解凍打破沉默的行動﹐這不得不說是迫于或者順應歷史潮流的行為。但是這是進步還是退步﹐如是真正為了打造華人世界﹐是為了表現“上頭”迎刃解決問題的決心﹐還是趁機再打擊“下面”一批﹐甚至遵照執行“旨意”挑撥或者打擊分裂華裔群體﹐這都需要大家拭目以待。

中國的政府或者中央在社會一大堆問題焦頭爛額亂麻剪不斷理還亂的時候﹐正在試著舍卒保車試探國際社會對其處理FLG的荒唐魯莽行為或者懼怕國際法制的威力﹐以便給自己從前一系列違反天理之行為找個台階。往往這樣的時候總是有媒體會出來造個聲勢以假亂真引誘人們上當以至秋後算帳﹐如果說”多維時報”這個時候暗中帶上了這樣的目的﹐那麼人們就一定要特別提防它的“小罵大幫忙”可能起到的作用。

特別是文章作者說到FLG如何向趙遞交訴狀的情況時﹐說趙自己不敢多說﹐他們是找到了與趙關係很好之人了解到的情況。這裡就已經向人們拉起了警告﹕一定要在文章此處劃上一個重要記號﹐因為這其中難免又在繼承中國傳統報刊的特色—-喜歡用一面之詞歪曲事實以達到某種目的﹗實際上很容易理解﹐如果不是擔任了什麼特殊媒體角色﹐他們就不應該害怕面對面去從FLG那裡直接得到真實合理公正的情況記錄。因為讀者也不是吃干飯的﹕使用雙方證詞的媒體﹐特別是敢于使用法制機構記錄的媒體才是公正的。否則人們就可以認定﹕這還不能算是一個有檔次的媒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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