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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驥不服判決要上訴 律師出示至關重要的新證据

2004-10-26 10:4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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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 (據中華网10月26日報道)10月20日,原央視影視部副主任馮驥因涉嫌受賄60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昨天下午,其代理律師馬維國表示將在本周內代馮驥上訴,并出示了新證据。

  馮驥目前已被羈押。馬維國說:“据檢察机關指控,馮驥60万元的受賄款中有10万元是用于指令央視購買《滴血年華》的播出權。其實,馮驥在審看了兩集之后,錄像帶便被其他工作人員要走。該劇在央視的播出合同由現任影視部主任汪國輝簽訂,馮驥從未過問此事。”

  “還有,判決書上寫的行賄人是該劇投資方賈某,可是賈某提供的證詞只能證明賈某被該劇導演之妻毛某詐騙了12万元,具體用途賈某并不知道。另外,直接行為人毛某現移居美國,無法回國做證。證据鏈條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斷裂了,應該由檢察机關采納證据,不應在缺失證人、證据的情況下做出判決。”
  
  馬維國特別指出,這10万元是毛某要求馮驥幫忙改編劇本《小月》的“改編費”,但是馮驥沒有接受。“我們在馮家找到一張寫明馮驥還款10万元給毛某的收据,上面有毛某的親筆簽名,時間在毛某給馮驥10万元改編費之后。這張至關重要的字條還沒有交給檢察机關。如果能夠采納,法院將有可能做出對馮驥有利的判決。”
  
  至于其余 50万元,馬維國稱那是馮驥利用業余時間為行賄人王棟審閱、修改多部劇本的稿酬。“馮驥与王棟的陳述均交代王棟打電話要卡號時,告訴馮驥是‘發點稿費,也不多’。馮驥以為是個人勞務所得的几千元稿費,不知王棟實際匯出了50万元。不能因為卡中多了50万就認定馮驥受賄50万。”馬維國說,銀行信用卡明細賬證明,50万元匯入的前年至今的兩年內,該信用卡沒有任何交易記錄。
  
  基于以上几點,馮驥委托馬維國要求檢察机關提供完整的證据。据悉,二審將會在一個半月內有結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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