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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徐國勇:真調會行使司法偵查權是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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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27日電﹞律師徐國勇今天指出,台灣立法院賦予三一九真調會行使司法偵查或行政司法權,是項重大錯誤,包括不准法人、個人拒絕詢訊問等,更是嚴重戕害基本人權,現在已到了大法官宣布真調會條例違憲的時候。

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召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聲請釋憲案言詞辯論庭。

徐國勇指出,法律規定一定親屬關係等條件可拒絕作證,就是保障人權的具體措施,但真調會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任何人不得拒絕作證,包括管理國家機密的公務人員也不得拒絕作證,否則罰鍰、刑法伺候,嚴重違反人性、戕害基本人權,這是項重大錯誤。

他說,真調會在憲政架構內定位不明,既不屬於立法院管轄,也不屬於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等,定位不明,難怪外界強烈質疑真調會是一個超越憲政架構之外的憲政怪獸。

徐國勇表示,立法院賦予真調會的調查範圍可以無限上綱,舉凡三一九槍擊案的「動機」、「影響」等,都是調查範圍,尤其有關「影響」的調查,含括股匯市、證券市場等,調查範圍大到令人無法想像,不符合立法比例。

他指出,真調會條例規定三個月內提出報告,若不滿法院的判決結果,還可以引用真調會條例第八條要求法院重審,換言之,不僅沒有時間限制,還可無限延長,且行使的權力比法院的法官還大,嚴重侵害司法權,違反法律的安定原則,真調會條例的謬誤,令法律人無法接受。

徐國勇表示,真調會條例不僅嚴重侵害基本人權、侵害司法權、違反法律安定原則,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沒有權力立一個法律,將行政、司法、監察權集於一身,不論台灣是三權分立或說五權分立,真調會條例已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徐國勇說,真調會條例規定真調會向立法院報告,卻又規定經費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立法院違反憲法明訂僅能刪減、審查預算,不得增加預算規定,凸顯真調會條例也同時戕害行政權,已到了大法官不得不宣布真調會條例違憲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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