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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真調會定位不清 行使何種公權力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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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27日電﹞律師黃旭田今天指出,真調會條例定位不清,無法釐清真調會到底行使哪一種公權力;律師羅秉成也認為,真調會沒有主管機關,講不出真調會到底行使哪一種公權力。

司法院大法官召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聲請釋憲案言詞辯論庭。

羅秉成指出,真調會不屬於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在內的任何機關,沒有主管機關、沒有老闆,許多法律人都不曉得真調會在憲政架構內的定位在哪?也因此無法得知真調會到底行使哪一種公權力,凸顯真調會是憲政怪獸。

他表示,真調會條例規定真調會向立法院報告,卻又規定動用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不僅經費動支規定不明、人員任命也不清楚,外界普遍認為真調會條例「窒礙難行」。

羅秉成說,真調會定位不清,成為「創造權力的機構」,又不屬於三權或五權的權力分立範圍,不得不令人質疑,立法院如何能創造這樣的權力機構?即使現在大法官還沒有明確解釋「違憲」,但真調會條例的確是項錯誤的、失當的法律。

黃旭田指出,或許立法院在立法之初,沒想過要將真調會條例變成「憲政怪獸」,但現階段所呈現的,就是真調會定位不清,導致無法釐清真調會到底行使哪一種公權力?外界質疑真調會是憲政怪獸的聲音不斷,必然有原因。

他表示,如果在野黨認為檢察總長是總統任命,所以無法信任,可以修法將檢察總長的任命加上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如此在野黨就不能再說檢察總長受總統控制;如果退而求其次,在野黨無法凝聚修法共識,還是需要一個特殊機制,他也不贊成現在的真調會。

黃旭田說,如果三一九發生槍擊就要成立一個特殊機制,未來如又有其他政黨領袖遭槍擊,是否又要成立另外一個特殊機制?如此下去沒完沒了,就算要成立一個特殊機制,也必須在現有憲政架構內,否則國家將動盪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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