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8日訊】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南崗區恆運花園的400多戶居民﹐2002年入住恆運花園的我們本該安居樂業﹐卻陷入了欺騙售房所引發的官司之中﹐小區內的個體幼兒園——國脈學校﹐霸佔公共設施﹐成為小區一霸﹐並採取種種卑劣手段﹐阻止小區封閉管理﹐更令人無法容忍的是﹐兩審法院依法作出最終公正判決後﹐國脈學校又通過各種途徑﹐搬出有關部門的個別領導濫用職權﹐以權代法﹐致使法院遲遲不能執行﹐我們曾多次派代表到省﹑市﹑區上訪無果。
一﹑400多業戶一年多來多次上訪的大概經過
1﹑2003年6月小區128戶業主向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黑龍江省恆運房地產開發公司全面履行合同﹐其中一條就是24小時智能化封閉式管理﹐國脈學校為了個人盈利﹐千方百計阻止小區封閉管理﹐一方面疏通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甚至不惜動用鏟車﹐多次企圖為國脈推倒小區的大門﹐另一方面指使司機稱霸小區﹐打業戶﹑打保安﹑威脅物業經理﹐致使小區200多名業主于7月30日到南崗區委﹑區政府集體上訪﹐區委副書記倪小平在接待業戶代表時明確指示﹕“小區的事情應該由小區業戶按物業管理法管理﹐任何行政部門不允許干預﹑﹑﹑”。
2﹑國脈學校一看通過個人關係沒有推倒大門﹐于8月18日花錢僱佣400多人到市委上訪(國脈發的上訪通知市委﹑區委領導都看過﹕去的人每人發50元錢﹑﹑﹑)。8月20日朴秘書長﹑建委高迎祥主任﹑區委玄區長以及市﹑區信訪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到小區召開協調會﹐主題就是為國脈打開小區的大門﹐由於法律在業戶這邊﹐所以沒有協調成。國脈學校又疏通建委﹐在9月1日以黨組的名義下發文件﹐讓國脈學校的7台大客車即停即走﹐其他車輛不許進入小區﹐並派警察在小區為國脈學校開大門。由此而引發了恆運花園200多名業主9月8日到省委上訪。
3﹑2003年9月12日朴秘書長再次帶領市信訪辦呂主任﹑規劃局解慶國副局長﹑建委﹑土地局﹑區委玄區長﹑區信訪辦杜主任﹑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門的領導﹐到小區召開第二次協調會﹐主題仍是為國脈打開小區的大門﹐最後朴秘書長指示﹕“大家要緩解矛盾﹐先急後緩﹐在法院判決前﹐懇請大家暫時先執行建委的文件﹐最終按法律判決執行”。小區業主為了社會的安定﹐明知建委黨組文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還是顧全大局配合市委的工作打開了小區大門﹐恰恰是國脈學校不執行建委的文件﹐不但沒有做到即停即走﹐幾百臺接送學生的家長車輛不讓進就打業戶﹑打保安﹐天天將小區唯一的一條通道堵的行走艱難﹐小區居民無法正常生活(請看附件1﹕國脈學校及家長車輛在恆運花園小區內擾民的實況照片)。
4﹑2004年4月27日哈市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其中一條是﹕“恆運花園小區實行24小時全智能化封閉管理(詳細內容請見附件2﹕區法院﹑市法院法律判決書)”。小區1000多名居民認為從此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了﹐沒想到國脈學校的能量大的驚人﹐請出有關部門的個別領導﹐輪番給南崗區法院施加壓力﹐致使執行期過去了150天﹐法院卻遲遲無法執行﹐2004年7月南崗區法院易院長在接待業戶代表時明確告知﹕“希望你們能理解法院﹐由於國脈學校說小區路是規劃路不讓封閉﹐政府有關部門也打了招呼﹐所有打招呼的人都比我官大﹐現在沒法封閉”。
5﹑從7月中旬至今﹐我們派代表到南崗區信訪辦﹐信訪接待科科長接待我們﹐我們要求幫助約見區委書記﹑區長﹐卻毫無音信﹐近60天業戶代表到市法院執行局兩次上訪﹑到區法院無數次要求依法執行生效判決﹐同時給南崗區玄區長打電話預約見面﹐卻無法見到主要領導﹐直到9月13日由於國脈學校在兩天內5次砸開小區大門﹑毆打業戶及保安﹐居民報110得到的答復竟然是﹕“你們小區的事我們無法管”﹐沒辦法居民只好自己捍衛家園﹐國脈學校強行進入小區的6台大客車被400多名憤怒的居民扣住﹐區領導﹑公安局長﹑派出所長﹑法院領導﹑30多名警察很快趕到小區為國脈開門放車﹐我們才算見到了領導﹐沒想到領導們只是帶警察保衛國脈的﹐乾脆不見業戶﹐半夜1點多鐘派出所長代表上述部門擔保﹕“在法院沒有作出在什麼位置封閉小區之前﹐國脈學校的車輛不進入小區﹐法院15日開審判委員會﹐儘快給大家答復”。22日南崗區法院告訴我們﹐市信訪辦召開兩次協調會﹐規劃局沒拿出規劃檔案﹐只拿出一個情況說明(見附件7)﹐證明在圖紙上的路是政府的堤地(30米紅線內)﹐因此是公用通道(事實上小區的路在30米紅線之外﹐是業戶的土地﹐請見附件3﹑4﹑5)﹐判決中封閉這項暫停執行。
6﹑9月22日我們到區委見不到主要領導﹐23日再次到區信訪辦﹐杜主任接見我們時說﹕“規劃局沒有批准恆運花園的規劃”﹐這意味着我們的3座大樓是違法建築﹐我們留電話要求約見葛書記﹐至今沒有回音。
二﹑我們手中的法律依據
1﹑兩審法院的法律判決書(附件2)﹔
2﹑市規劃局原始規劃圖紙及審批手續(見附件3)﹔
3﹑恆運公司買地時的土地使用證及土地使用圖紙(見附件4)﹔
4﹑400多戶業主的土地使用證上的恆運花園規劃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5)﹔
5﹑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政府第101號)﹐內河堤地不允許通車(見附件6)﹔
6﹑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允許侵犯”。
三﹑我們的要求﹕“不要以權代法﹑干預司法公正”
1﹑迅速組織有關部門鑒定恆運公司提供的規劃審批手續﹑土地使用證的真實性
偽造的﹕追究有關部門行政不作為﹐為什麼讓3座30層的違法建築大樓形成事實﹐騙取了400多戶業主一生的積蓄﹖沒有批准規劃我們手中的土地證是假的嗎﹖又是誰與開發商勾結造假欺騙老百姓﹖
真實的﹕追究為什麼兩審法院多次到規劃局調擋都調不出來﹖規劃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為了國脈學校的個人利益﹐先是拒不向法院出示證據﹐又在9月18日市信訪辦組織的協調會上欺騙領導說恆運花園沒有規劃審批手續。
2﹑執行物業管理法及哈爾濱市政府101號令﹐任何車輛不許行使在防洪通道上
2003年12月1日實行的政府101號令的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在堤地通車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小區現在的路的土地是業主的﹐按物業管理法的規定﹐除防洪車及特種車輛之外的其他車輛由我們400多戶業主規定管理方法。如果小區現在的路的土地是政府的堤地﹐按101號令也不許車輛通行。所以﹐無論小區路的土地歸誰﹐國脈學校和業戶一樣不許通車。
3﹑國脈學校法人王乙芯嚴重擾民稱霸小區製造社會不穩定沒資格當區人大代表
國脈學校在小區內稱霸的材料請見附件8﹐我們400多戶1000多名居民強烈要求取消王乙芯南崗區人大代表資格。
4﹑快速秉公執行全部判決﹕這是黑龍江省最大的一起房地產合同糾紛案﹐理由不充份而拖過執行期勢必造成負面影響。
尊敬的領導懇請您在百忙的工作中﹐擠出幾分鐘的時間主持公道﹑為民作主﹑還法律以尊嚴。希望能儘快給于答復﹐聯繫電話﹕
恆運花園業主委員會﹕主任 高昇宇 A座2401 電話﹕13904500368
副主任 劉新玉 B座1903 電話﹕13845118886
秘書長 李 軍 B座2005 電話﹕13845098828
業戶代表 徐明剛 A座3001 電話﹕82670498
業戶代表 崔文華 B座0901 電話﹕13503681208
業戶代表 康學芝 C座1102 電話﹕82693675
恆運花園400戶業主(簽名見附件)
2004年9月26日(http://www.dajiyuan.com)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