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亞峰:公民維權與社會整合

范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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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訊】一、公民維權與社會轉型 1
  (一)規則與資源 1
  語義規則的轉變 2
  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的轉變 2
  正當性規則的轉變 3
  (二)黨治秩序和法治秩序 3
  (三)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 3
  (四)交往權力和政治權力 4
  (五)政權改革與政體革命 4
  二、公民維權和社會整合 5
  (一)公民維權促進社會三種建設性力量的聯合 6
  (二)作為準政黨政治的公民維權為政黨政治奠定組織基礎 7
  (三)公民維權促進中國社會理性的成熟 7
  (四)公民維權有助於生成中國的程序憲法 8
  三、公民維權和民族整合、文化整合 9
  (一)公民維權有助於民族整合,解決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危機 9
  (二)公民維權有助於生成中道自由主義的社會想像與文化符號 10
  和《公民維權與選舉權利》一文不同,本文運用程序理性的社會理論,分析當代中國政體,探討其轉型路徑和公民維權運動的關係,認為公民維權運動有助於中國社會的整合,有可能以契約模式包容民族整合與文化整合中的多樣性。

  一、公民維權與社會轉型
  (一)規則與資源
  本文分析中國政治轉型的基本框架是規則與資源、黨治秩序與法治秩序、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交往權力與政治權力、政權改革與政體革命。這一範式的理論基礎是兩域五系統的中道社會理論,語義規則與正當性規則、經濟資源與政治資源為社會的總體框架,規則與資源分佈的變化導致中國社會從黨治秩序轉變為法治秩序,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交往權力與政治權力兩對矛盾構成社會整合的關鍵,政權改革、政體革命則力圖揭示中國社會政治轉型的現實路徑。

  社會轉型的動力是規則和資源的變化。資源包括配置性資源和權威性資源,規則分為構成性規則和管制性規則、顯規則與隱規則、默契規則和話語規則、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強約束規則和弱約束規則,還可分為上層規則和下層規則、內部規則和外部規則、名義規則和實際規則。

  語義規則的轉變

  法治秩序可分為政法秩序,和道德秩序兩個方面,政治法律經濟為政法秩序,主要處理國家與社會關係;人格社會文化為道德秩序,主要處理政治與宗教關係。倫理包括道德和政法兩個方面,所以倫理秩序包括道德秩序和政法秩序。

  民主、法治、人權、憲政話語融入中共的語義規則導致一種奇特的混合,其代表作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近來又提出「社會主義憲政」的命題。而儒家化的傾向更加劇了其反傳統與尊孔之間的巨大張力。這是簡單的文化統戰無法解決的問題。正當性話語和語義規則的共同問題是否認、忽略兩種理論的精神氣質無可調和的內在衝突,並援引經濟改革的漸進改革為此辯護,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特殊論的陰陽辯證法並不能真正解決這一問題。

  中國前現代、現代和後現代的混合狀態、整體性危機的深重提出了超現代,即演化出後現代之後的文明模式,也就是中道模式的可能性。中道模式的核心內容是地域整合階層整合系統整合、意義之域和公共之域兩域、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法律五系統、天人之約和國家社會之約、程序理性和中道、公民和士等。中國社會的新語義規則尚未成熟。

  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的轉變

  1989的爆髮根源於社會的政治規則危機引發的腐敗,以及經濟資源危機:通貨膨脹。中共鎮壓後,加速經濟改革:經濟規則(制度)的轉變,政治上則嚴厲控制:98民主黨,99法輪功。2003年的薩思危機是由公共衛生危機折射出的政治規則危機(信息公開規則)和資源危機。孫志剛案體現的規則危機受到了民間規則創製的壓力。香港遊行則體現了香港民意規則與大陸官方規則的衝突。

  中國憲政的實質就是權利和利益的恰當分配以實現憲政正義。而權利和利益的辯證法在於多給有產者權利,多給無產者利益,所以農民的補償和土地私有化十分必要,其目的是促進中國社會能動理性和多元理性的形成。社會理性與政黨理性存在著良性與惡性兩種互動。社會結構的基本穩定體現在規則和資源的恰當分佈,即地域差別趨於緩和,社會諸階層實現共和,社會的功能系統關係協調。

  正當性規則的轉變

  社會包括市民社會的私域,和公共領域的公域兩個部份。程序理性的社會理論強調溝通和交往,有助於中國社會的整合;強調程序,有助於中國社會的政體程序建設,以社會決策程序整合國家與社會,整合政治與宗教,乃至整合城市與鄉村、東部與中西部。程序必須合乎正義,而正義的觀念來自人心中的正義感。

  (二)黨治秩序和法治秩序

  近代以來,禮治轉變為黨治的原因也是根源於規則與資源的社會分佈變化。社會規則的改變體現在從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被迫接受外部規則,到洋務運動主動修改經濟規則的部份修改,在甲午戰爭失敗後,維新變法試圖改制,即修改政治規則,失敗後就是廢科舉改變社會規則,以及興晚清憲政以改變政體規則,無以收拾人心乃有辛亥革命的激烈變局,規則與資源在突變期通過革命實現結構性重組。蘇聯共產主義革命成功,使孫中山以俄為師,形成黨政軍主義領袖的黨治政體框架,1927年蔣介石分共使中國出現了兩種爭奪規則與資源的方式。毛澤東從農村整合資源、積累規則,鄉村社會的軍事資源、經濟資源和政治資源、社會資源被中共整合,其藉助抗日戰爭進一步擴展資源、爭取到於己有利的積累規則與資源的空間和時間。中共的規則系統整合了三民主義、蘇聯規則,從而於1944-1949獲得規則-制度的競爭優勢。中共在資源競爭上策略也更為嫻熟。其黨資源、政治資源、軍事資源、主義資源、領袖資源,以及整體協同的競爭力明顯優於國民黨,故中共取得了政治戰場和軍事戰場的勝利。文革的發生根源於社會的規則與資源危機,毛澤東解決危機的辦法是:靈魂革命、統制經濟、民粹政治、偽神學文化,鄧小平經濟改革的根本原因是黨治秩序的資源危機和規則危機。

  黨治秩序的邏輯乃是黨政軍邏輯,而法治秩序的邏輯乃是民主憲政邏輯。中國政體正在從等級制有機體的政體類型向多中心秩序的政體類型轉變,舊體制處於衰落、解體和轉型之中。舊體制就是黨治的一整套觀念、操作、規範和程序。其在轉型中遭遇語義規則、合法性規則,以及政治資源和經濟資源的全面危機。社會的多元化要求權威的轉型,從黨治秩序轉變為法治的多中心秩序,從綜合治理模式轉變為憲政治理模式。

  (三)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

  中共政權改革在合法性危機的化解,和社會危機、精神危機的解決上作用很小,因為社會危機的根源需要重新分配權利和利益,為此中國社會既需要分配正義,也需要校正正義。黨、國、社會之間關係的調整需要黨退出社會,也退出國家,成為國家的一部份,從國家教會、政黨合一的架構轉變為現代政黨;同時加強社會建設和國家建設,促使黨從社會和國家中撤退。

  公民社會理論的解釋意義和建構意義體現在,中國公民社會理論參與了中國公民社會的生長和建構過程,中國現有公民社會已經可初步促進自由主義的成長,交往權力的不斷積累和擴展有可能使中國社會最終形成中國的憲政民主架構,即公民政體。公民社會首先促進社會立憲的進程,進而促進國家立憲的成功。

  首先實現自由主義的社會化,使社會底部建立基座,進而逐漸尋求國家建設的機會乃為正路。從網絡化到社會化的實現路徑包括自由主義者從虛擬空間登陸平面媒體,從政治觀念轉為民權運動:學者上書、公民起訴、簽名信、愛滋病人維權、環境保護運動等方式使自由主義的觀念轉變為活生生的社會運動,由此使中國民間社會的規則與資源逐漸發育成熟,使互聯網、家庭教會和自由主義所構成的社會建設聯盟牢不可破,把臣民、暴民轉變為理性而明智的公民,為中國的政治轉型打下堅固的基礎。民權運動溝通和貫通整個中國社會。

  (四)交往權力和政治權力

  普通法憲政主義對於中國問題的中道整合體現在傳統與自由的中道整合;東部與中西部的中道整合;城市與鄉村的中道整合;大陸與台灣的中道整合;左派與右派的中道整合;民主派與憲政派的中道整合;前現代、現代與後現代的中道整合;文化多樣性的中道整合,政治多樣性的中道整合,社會多元利益的中道整合;國家與社會的中道整合,政治與宗教的中道整合。黨國的社會整合作用日趨衰微,黨內民主是系統整合的措施,難以形成社會整合,中共的執政能力建設很難有效地整合社會,對於社會組織原則的轉變意義很小,因為社會的根本危機在於黨國一體的黨政軍主義領袖的黨治秩序無法有效處理國家與社會關係、政治與宗教關係,導致腐敗盛行、道德淪喪、社會兩極分化趨於斷裂,中共的七項措施缺乏有效實現系統整合與社會整合的辦法,難以有效地實現社會的結構化。

  民權運動交往權力的擴展通過互聯網、自由主義、家庭教會三線的展開實現,由此和加強執政能力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因為憲政的基本矛盾就是限制公共權力、保障公民權利。執政能力建設是中共黨建的新階段,能否成功要看其是否能解決腐敗問題,黑龍江高層變局未必具有真正的震懾意義,反腐的根本在於其黨內權力網絡生態的整體性惡化,法治民主反腐的含義在於重建社會關係的交往權力網絡,和政治權力網絡。而在中國一方面需要用交往權力網絡去制約政治權力網絡,另一方面又需要用交往權力制約權錢交易的社會權力網絡,並逐步改造政治權力網絡和社會權力網絡。法律和憲法是「交往權力藉以轉化為政治權力的媒介」。

  (五)政權改革與政體革命

  中國政治轉型的邏輯是政權改革、政體革命。近代中國孫中山建立了為公政體。毛澤東建立的為民政體乃是代表制和民主專政的對立統一體,基本上是施密特提出的政治的神學,即人義論政治神學的政體。社會意義的危機主要是愛與正義的危機,黨權高於立法、高於行政,也高於司法,使司法無法成為正義的最後防線。單位制度逐步衰落,官方組織資源流失,個體、家庭、宗族、教會的共同體自治逐漸發育出來。

  規則與資源的整體性危機,可以推導出政權改革、政體革命的轉型邏輯。中國社會的政治危機是黨治秩序與法治秩序的矛盾、單一中心與多元社會的矛盾,以及等級制有機體的為民政體與平面化多元化全球化的中國社會之間的矛盾。化解這一危機不能靠組織秩序的內部規則的優化即黨內民主的推進,而要靠中國社會整合原則的轉變,即社會的整合力量從黨治轉變為法治。所以執政黨可能需要一場深刻的精神革命與政體革命。政權改革本身就構成政體革命的一部份。而政體革命的方式和途徑尚未確定,改革與革命還在賽跑。新政的意義是逐漸接近政權改革的極限,從而引爆漸進式改革積累的全部社會矛盾,明智的政權新政改革有可能導致政體革命和平進行。薩斯是證明壓力促變、危機轉型命題的範例。

  中國政治的轉型邏輯乃是由規則秩序邏輯推論出的政權改革、政體革命。如果官方拒絕出讓權力股份,民間拒絕和平贖買,公民由於官方長期的非理性決策可能變成暴民,從而以撕毀隱性契約的方式實現社會革命與政治革命,重新簽訂社會契約與政治契約,革命是有可能發生的。可能導致轉型的危機包括生態環境危機、道德倫理危機、財政金融危機、社會危機如公共衛生危機等,以及政治危機如可能的對台戰爭失利等。土地拆遷問題,實質是以經濟資源流失的方式透支國家信任,使軍事資源與經濟資源加速虧空。由於社會的規則危機與資源危機,有可能於突變期爆發政治社會革命,從而引出新憲法、新政體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新政佈局的根本缺陷是對於天人關係、群己關係和身心關係關注不足,而集中注意力於一黨統治的存續。中國的憲政轉型需要集權與分權的恰當配合,而不是簡單的集權。公民維權和加強執政能力構成直接的矛盾關係,二者一定會出現衝突。社會轉型之要在於各歸其位,而公民維權的社會轉型意義簡而言之就是,公民維權形成壓力促變、使危機轉型出現和平進行的可能,公民維權支持政權改革、推進政體革命。

  二、公民維權和社會整合

  甚麼是社會整合?從社會整合的角度看,焦點是具體的行動者和他們在時空上的關係/互動;從系統整合的角度看,焦點轉移到制度複合體,這是一個虛擬的規則/規範秩序(virtual order of rules/norms),用吉登斯的話來說,只有當行動者在特定情形下為了行動和互動而憑藉它們時才顯示出來。社會整合涉及的是橫組合層次(syntagmatic level)(時空中的具體互動),系統整合涉及的是縱聚合層次(paradigmatic level)(規則之間超越時空的邏輯相容/不相容)。吉登斯的社會整合概念與共同在場情境中發生的互動有關,而系統整合則是不在場的互動。系統整合以社會整合為前提。本文的社會整合概念是在社會建設的意義上而言的,它包括地域整合、階層整合、系統整合等內容。

  通過公民維權的社會整合如何可能?社會整合通過地域整合、階層整合、系統整合的現實路徑而逐漸積累可能性。為此,中國社會阻遏與避免斷裂和兩極分化的趨勢,需要反腐敗、反兩極分化、反狹隘民族主義。公民維權運動的目的就是建設仁愛與正義的中道社會。爭取公民應有的權利和利益將導致社會規則與資源的重新分配,有助於形成一個正義的社會。從社會建設到國家建設,從社會立憲到國家立憲的過程,乃是公民維權運動的社會動員路線。民權運動不斷整合體制內與體制外、國內與國外,城市和鄉村、東部和中西部。公民維權首先是社會立憲的原動力,進而會構築國家自由立憲的基礎。軍事動員體制的衰落趨勢難以逆轉,薩斯中強化這一體制的表面功效並不意味著這一體制獲得了生命力,公民維權的展開使中國社會的憲政動員體制正在逐漸形成。民族、民權、民生、中道、外交的契約整合而成中國社會的多中心秩序。

  (一)公民維權促進社會三種建設性力量的聯合

  互聯網、家庭教會和自由主義是中國社會近二十五年發育形成的三種完整的社會力量。民間社會的力量實現全局化與整體化的關鍵在於實現互聯網、家庭教會與自由主義的溝通與互聯。

  中國式憲政民主的特色是,第二共和之後的政治遺產和文化遺產需要清理和消化。中共的等級制有機體逐漸崩潰,而下降為多中心秩序中的一個中心,如果其拒絕這一轉型,甚至連其中之一也不能保證。自由主義的轉型戰略是先建立別的中心,如互聯網、家庭教會、自由主義,暫時擱置黨治秩序以降低轉型成本,實現和平轉型。這需要運用中道方法論理解中國社會兩域五系統的基本狀態。而理解中國社會的中道思維,其核心是兩域五系統的整體辯證觀。

  互聯網已經形成了獨立的複雜系統,難以從根本上消滅,互聯網觀念、操作、規範和程序已經相當成熟,已形成強大的技術基礎,並與公眾日常的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緊密結合,互聯網系統與文化、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系統的結構耦合已經實現,互聯網對於自由主義的理論擴展、政治運作、經濟積累、人才培養、社團整合等都已形成強大的促進作用。互聯網極大擴展了民間社會的組織資源,而且互聯網已經促進媒體實現網絡化,二者之間出現趨同的趨勢;互聯網已經成為自由主義新民權運動的基地。互聯網的規模效應已經形成,當局對互聯網的打擊恰恰不是進攻性的,而主要是防禦性的。

  家庭教會的興起根源於民間社會的分化與整合過程,鄧小平啟動改革開放後,中共的組織資源因鄉村村級政權和城市單位制度的衰落而大量流失,中國公民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鄉村已經初步生成替代性的宗教組織家庭教會,城市也在迅速擴展之中,家庭教會是中國人的權利與自由的堡壘,其擴展不斷積蓄中國社會的自由元素。主要因印尼華人牧師唐崇榮的影響傳入大陸的加爾文主義成為溫州教會的正統教義,進而向全國擴展。家庭教會作為一個亞功能系統對於中國社會具有整合作用,家庭教會的公共領域化的可能性之一是,當局的打壓反面促進了這一功能的實現。目前互聯網、自由主義、家庭教會都已告別瀰散狀態,但還未成系統,處於部份自治狀態,遠未建立超循環。互聯網、自由主義、家庭教會正在日趨一體化,從而使民間社會的交往權力能夠更為有效地抵禦政治權力的壓迫。社會建設初步形成了互聯網、家庭教會、自由派的基本積累,這推動自由主義多中心秩序的生成。

  (二)作為準政黨政治的公民維權為政黨政治奠定組織基礎

  台灣1984-1990年的自力救濟運動,與大陸2003年以來的公民維權運動既有區別,也有相通之處,二者都可視為準政黨政治運動。自力救濟運動「雖然沒有像以後的政黨政治的運作那樣制度化、程序化和理性化,其效果也沒有政黨政治那樣對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治發展影響深,但是,畢竟作為『准政黨政治』和較低層次的非組織化、理性化的民眾街頭性運動,是政黨政治的替代,是一種較低層次的政治參與過程,『自力救濟』運動表達並實現了民眾的政治和經濟等利益要求,學習和實踐較低層次的政治民主,獲得政治參與的經驗,並使台灣最終走向憲政民主化改革之路,其效果、意義不可忽視。」「社會運動使得無組織、無紀律、無綱領、無核心領導的自發性街頭抗議演變為聯合性、跨區域、跨行業的團體性活動,最後變為組織性強、有紀律、有規律的政黨政治。這些組織在活動中能夠不僅起著利益表達、利益聚合和利益輸入的功能,還起到力量整合的作用,為社會運動提供物資、通訊、器材,提高「自力救濟」運動的聲望和影響力,打破地域等自然因素的限制。『自力救濟』運動也被稱為『准政黨政治』運動,是合適的、合理的過渡性政治運動,為以後政黨政治時代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三)公民維權促進中國社會理性的成熟

  當下政黨理性和社會理性之間存在著互動:黨國一體的金字塔結構已經趨於衰落和解體,社會呈現出平面化和多中心趨勢。公民維權促進中國社會理性的成熟體現在,它幫助工農大眾實現從臣民到公民的轉變,初步把握正確理解的權利和利益(托克維爾語),學習為權利和利益而鬥爭。互聯網、家庭教會、自由主義的三者合一促進了中國社會理性的逐漸成熟,自由傳統、正義觀念、司法中心逐步引入,以能動理性、多元理性、有限理性為核心內容的程序理性在逐漸生成。

  自由主義相對低谷期的關鍵是深化自由主義的社會化過程。宜先動員有產者的權利意識,後動員無產者的權利意識:多給無產者以利益而少給他們以權利。農民的補償和土地私有化十分必要,目的是促進中國社會能動理性和多元理性的形成。民間社會理性在逐步成熟,社會理性與政黨理性的互動使中國政治轉型可能和平進行。中道路徑的真實可行性體現在,低成本政治轉型的原則及和平轉型的核心思路,它有可能為中國精神和中國政治走出一條新路,甚至開拓出一個新的文明。衡量中國民間社會的成熟與否,要看其能否把握正確理解的利益,社會立憲的可能性和已有成果,能否把握和引導社會公共議題等;泛自由派陣營是否已經實現規範封閉和認知開放,是否理解了主要的維權策略,避免落入錯誤運作方式如劃分左右等的陷阱之中。而問題化和中道整合為中道系統的兩個基本權力策略。

  社會理性真正走向成熟,第一是要認識到知己知彼的必要性:加強對政黨國家體制的研究;第二是加強自我反思,善於總結經驗和教訓;第三是善於學習,實現自主性和開放性、規範封閉和認知開放的動態平衡。自由主義社會化的問題化策略體現為公共議題的尋找和引導,如孫志剛案、劉湧案、寶馬案、南都案等,問題化策略的基礎是公民政體建設的問題解決模式,由此帶來政治轉型路徑與政治轉型模式的深刻變化。

  (四)公民維權有助於生成中國的程序憲法

  廣義憲法乃是生活的模式,所以立憲意味著生活模式的轉變。「古憲法(或普通法憲政主義)體現了三項彌足珍貴的常規(conventions):相互承認、延續以及同意。」古憲法傳統也就是普通法傳統,它不僅指涉歐洲歷史中比較寬廣的憲政傳統(如英國古憲法、輝格主義以及公民共和主義),也包括世界各地原有的釋憲傳統(如北美原住民的習俗,澳洲土著的生活慣例、甚或西藏的宗教信仰)。古憲法與現代憲政最大的不同是尊重文化差異,願意以「仔細聆聽」的態度讓所有不同意見發聲。普通法注重規則命題,和社會命題即道德規範、政策和經驗的一致,它包括兩種模式,即不僅遵循體系一致性和社會一致性標準的雙重一致模式,還注重規則穩定性標準的現實世界模式。普通法憲政主義和基督教聖約傳統有深刻的內在關聯。

  在中國社會的經濟改革與刑事法治、民商法治過程告一段落之後,需要用憲法的構造來整合中國社會,由此基於英美憲政經驗的普通法憲政主義對於中國憲政建設正在產生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的一例是在近期國企改革的討論中,國內一些學者運用普通法憲政的原理分析國企改革問題,遵守隱性契約的主張彰顯了正義觀念;呼籲司法更多介入國企改革的糾紛和衝突是司法中心的運用;同時不同意新左派對經濟改革的否定,應尊重26年來乃至近代以來微弱、有限但彌足珍惜的自由傳統。

  普通法憲政主義的觀念、操作、規範、程序在逐漸改造中國法的秩序與規則,更新中國社會的政法秩序和道德的關係秩序,而倫理秩序統領政法秩序和關係秩序,普通法憲政不斷整合新的倫理秩序和宇宙秩序:互聯網、自由主義、家庭教會的多中心秩序確立了中國社會自由傳統的根基,家庭教會成為中國人的自由的堡壘;正義觀念和司法中心則還沒有根基。在政法秩序和道德關係秩序之間,程序可起到中介作用,程序溝通政法與道德、整合事實與規範。而在作為政體程序的立法行政司法之中,確立司法中心具有守護正義觀念、化解社會衝突、確立正義規則、維護自由秩序的意義。

  在基本上屬於大陸法系的中國法框架中創造性地引入普通法憲政的觀念,需要對中國的私法做創造性的思考,運用政體編輯學對當下中國社會的政法材料做創造性的重組與理性合成,關鍵不是理性的構造,而是促進創造性的觀念、操作、規範與程序的生成。普通法憲政是生成性的,所以中國憲政是一個生成性的過程,所以不是敗局已定,而是仍然有創造性學習和選擇的可能性。當代中國憲法、民商法和行政法、刑法思想的貧血體現在對於中國精神和民情的陌生,很少關注中國社會活生生的道德、經驗、政策。

  公民維權具有程序憲法的演進和生成意義,因為民權運動從權利和利益的觀念到操作,在操作中積累規則與規範,觀念、操作和規範經由反思性而不斷實現與更高系統的聯結,從而逐漸從瀰散的法演化為部份自治的法,進而生成超循環的法,即中國的程序憲法。

  三、公民維權和民族整合、文化整合

  (一)公民維權有助於民族整合,解決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的危機
  橫向的公民維權運動和縱向的聯邦制運動之間存在相輔相成的關係。五階層實現共和,不是一黨訓政,也不是聯合政府,而應締結契約、制定約法。在第一共和與第二共和的關係格局中,第二共和有以大壓小的心態,和為統一一戰的準備。第二共和能否成功演化出中國現代化的模式已經受到質疑:毛澤東路線已經失敗,鄧小平路線正在遭遇重大危機。明智而審慎的現實出路不是局限在第二共和的政治語境中整合毛澤東與鄧小平路線,而應通過學習第一共和民主化的成功經驗,引導大陸走向民主化的坦途。大陸民主化宜避免蘇聯路線,而主動地、有計劃地、靈活地學習台灣經驗。大陸難以做到台灣那樣的平穩轉型,而呈現出危機轉型的模式,因為政治改革是避免兩極分化和腐敗惡化、走向自由平等正義社會的惟一出路。

  台灣經驗的要點是威權體制和自由經濟的互動關係,在此過程中當局不斷順應時勢,民間則使抗爭的容忍成本明智地低於鎮壓成本,從而實現了憲政民主變革模式的和平轉型。香港和台灣經驗之市場經濟和法治憲政的成功,使中國人在近代的社會試驗中積累了政治社會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台灣經驗是第一共和現代化海洋路線的演進成果,英美模式的普通法憲政主義對於中國大陸的政治轉型路徑已經產生重大的甚至可能為方向性的影響,是台灣經驗具有戰略意義的理論背景。台灣經驗簡化了中國政治轉型的選擇複雜性,使國情論和中國特殊論喪失了實踐依據。台灣經驗的不足是民粹主義的盛行、族群分裂、台獨勢力坐大。大陸民主化不宜向蘇聯學習,而宜學習台灣的經驗教訓,提升大陸自由派的政治智慧。

  西藏、新疆、台灣、香港、澳門問題為憲政聯邦制模式提供了機會。中國社會存在兩重互約,即國家與社會的契約關係,它表現為治者與被治者之約,以及政治與宗教的契約關係,即天人之約。中國的公民維權運動宜用聖約和契約觀念統領中國社會的兩重互約,即天人之約,和治者與被治者之約,以契約包容文化多樣性和政治多樣性。違憲審查以司法審查立法與行政,聯邦制模式力圖用契約模式包容大陸、台灣、西藏、香港的文化多樣性與政治多樣性,二者都是通過政體程序對於政治與宗教關係,和國家與社會關係的整合。違憲審查中高級法和人民主權之間的張力體現在立法行政與司法、統治和審判的張力上,聯邦制模式則可以有效整合等級制模式和有機體模式相結合的黨治秩序的政法遺產。

  (二)公民維權有助於生成中道自由主義的社會想像與文化符號

  自由主義系統初步成局的基本條件是實現規範封閉,即民主憲政、人類基本價值、蘇奧學派,認知開放。而成局的標誌有,觀念言說初步完整;實踐操作初步展開;規範方面,民間解釋法律、修改法律和立法能力方面有初步積累;程序上,則是人格修養程序、天人神人溝通程序、社會溝通程序(民間內部和官方民間之間)、民間政體程序有雛形;以及形成基本完整的新社會想像。自由主義表意的符碼、符號系統的創新至關重要。

  第二共和的新中國的社會想像由中華民族、愚公移山、人民英雄紀念碑、五星紅旗、義勇軍進行曲、鐮刀麥穗的國徽等構成,鄧的改革開放則是一個中心、兩手抓、三步走的根身想像。胡溫新政的社會想像以民粹主義為要點,包括新民本、人權、財產權等。自由主義的社會想像用新的編碼方式:中和與極端,以及接近呈現的方法逐漸實現新的程序化,形成新的個體人格修養程序、社會溝通決策程序和政體程序,以及天人神人溝通程序。新的社會想像的生成超出了個人的設計,是行動的結果,而不是設計的結果。

  自由主義新的社會想像是司法中心、程序正義、公民權利等,最核心的社會想像則是中道。社會想像以中道想像為中心,包括新經濟的想像:新鄉村,新宗教新文化的想像:中華神學,新政體新聯邦的想像:民權和新憲法所建立的憲政中華,新道德的想像:公民倫理。舊的社會想像是船和大海,新的社會想像則是從深淵走向高山、從黑暗走向光明的想像,是新水新火的想像:新憲法,是新天新地的想像:第三共和的中華共同體。

  新的社會想像的形成需要在符號化上面下功夫。建立自由主義的觀念如民主憲政、法治、人權、人民主權、私有財產、聯邦制、自由平等正義、市場經濟、權力制衡等,和傳統符號如中華民族、中道、民權民生、天理良心、孔子老子佛陀之間的聯結,以及和家庭教會、民間社會之間的聯結,乃是中道自由主義社會想像的接近呈現方式。這需要理解社會的多重實在,和有限意義域的關係。而接近呈現生成新的社會想像如維權、司法、憲法、憲政、中道、聖山等。

  (范亞峰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博士)
  原載《議報》第172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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