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解問題訪《中國農民調查》案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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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香港報導) 廣受外界關注的安徽《中國農民調查》一書引起的“侵害名譽”案,出現轉折。地方當局出面希望原被告雙方能“和解”,被告方面認為,原告可以通過撤訴來實現“和解”。

*書激官憤遭訴訟*

安徽作家陳桂棣春桃夫婦所寫的《中國農民調查》一書,得罪了不少當地官員。而安徽阜陽市政協副主席張西德,就出面在今年六月把這對作家夫婦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這本書對他的聲譽構成了很大損害,要求被告賠禮道歉,付給原告20萬人民幣。

*政法官員促和解*

八月下旬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庭審此案。原被告雙方都不願意和解,經過幾天庭審交叉辯論,法庭休庭。雙方都希望能有個判決。兩個月過去了,最近又傳出要“兩造和解”的說法。

消息來源說,安徽省政法委和司法廳,找到陳桂棣和春桃夫婦所在的文聯以及他倆的安徽律師,希望雙方“和解”,到此為止,官司不要繼續打下去。

對此,原告律師張傑說,他有一段時間沒有同他的當事人聯繫了,因此沒有聽到這個消息。他說:“具體情況我不是太清楚。最近一段時間,我同我的代理人沒有見面。”原告律師張傑說,至於原告方面提出和解與否,他也不清楚。

八月下旬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審理這個“誹謗案”,原告張西德曾是阜陽地區臨泉縣委書記。他對美國之音說,《中國農民調查》中有關他的部份“嚴重失實,有醜化、侮辱、誹謗內容。希望法庭能秉公來判。澄清事實,恢複名譽,(被告)公開向他賠禮道歉。”《中國農民調查》一書應該收回。

*原告:願有條件和解*

美國之音記者打電話找到了張西德。

記者:你是否知道“和解”一事?

張西德:這個不好說。

記者:你本人想不想同被告庭外和解?

張西德:和解?可以啊!

記者:你的條件什麼?

張西德:條件?我不好回答你啊。

記者:那你通過律師,同法庭說了沒?

張西德:說了。

記者:有條件還是無條件和解?

張西德:當然要有條件啦。它那都是瞎話,裡面有嚴重的侮辱和誹謗我的情節。

*被告:領導不應此時出面*

被告陳桂棣對美國之音說,他們是被告,有關方面想和解,不應該找他們,而應該找原告。陳桂棣說,有關方面其實不應該出面來要求“和解”:

他說:“我覺得領導出面,沒有法律依據。領導不應該出面。如果領導出面,他應該在我們打(官司)之前出面。現在都開過庭了,他出面,不是很滑稽嗎?”

至於到底雙方能否“和解”,陳桂棣說,張西德作為原告,都“不好說”,那麼,他們作為被告,就“更不好說了”。

*陳桂棣:法院應判決 原告應撤訴*

陳桂棣說,這個事情,從一月起訴,到十月,雙方在開庭前已有三次交換過證據,而且開了四天的庭,事實都已經清楚,法院應該有個判決。

陳桂棣說,“他現在的結論應該這樣:要麼張西德撤訴,要麼法院駁回起訴。現在領導出面實在沒有法律依據。咱們損失這麼大,時間都泡進去了,現在怎麼又有這一說呢?他應該撤訴,他撤訴,不是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原告輕鬆被告難*

至於張西德提到的賠禮道歉和金錢賠償的問題,陳桂棣說,他們沒有做什麼錯事,不存在賠禮道歉賠償金錢的問題。而他們夫婦作為作家,已經被這個官司拖住,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

“我是個作家,我跟我愛人還是要寫東西的,這個事情,讓我們傷腦筋傷得非常大。他非常輕鬆 ,找的證人都是官員,出庭,都是坐的轎車。都是阜陽的人,不需要花費。我們請的都是在外地打工的農民,我們代價多大啊。我們的律師是從北京和合肥過去的,而他的律師都在阜陽。”

陳桂棣說,他們就希望原告能撤訴,因為本來就不應該有這場官司的。而阜陽法院根本就不應該受理這場官司。

*作家律師談背景*

陳桂棣和春桃夫婦從北京請來的浦志強律師說,從一開始,雙方就都不同意和解,才走到今天。

浦志強說:“我們當時開庭時立場就表達的很清楚,我們不接受和解。和解,在中國的民事訴訟法裡面,和解是一個程序,法庭調查和辯論之後,法庭要問當事人,是否願意法庭主持和解,這個案子,審判長也問了,張西德堅決不同意和解。陳桂棣是從來沒有想過要和解。”

浦志強說,當時法庭明確表示,鑑於雙方當事人拒絕和解,所以法庭不再提出和解進行調解。浦志強說,有關方面可能感到官司打下去,比較棘手和難辦。但是,如果有關方面想解決這個官司,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原告撤訴,而不是在現在再提出什麼“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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