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翼:江澤民的政治資産(二)

羽林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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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
中國人權狀況的不斷惡化

關於人權,人的權利的問題,一直是中共的敏感神經。自從中共用謊言與暴力奪取政權以來,中國人民的基本權利就受到中共的肆意踐踏,從根本上講,中國人民在中共的統治下沒有人權可言,即使有,也只有中共一再標榜的“生存權”而已。

人,作爲社會的主體而存在。一個人要生存,他起碼要具有最基本的物質生活資料,也就是要吃、穿、住、行、用,只有具有了這些最基本的條件,才能夠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存與發展。這些年來,由於中共官僚統治集團之間、官商之間、官匪之間相互勾結和利用,把廣大勞動人民的勞動成果無償地佔有。特別是中共把農民的土地強制性的徵用,要農民們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政府又不對其進行合理的補償安置,使得社會的生存基礎遭到了空前的破壞,被剝奪土地的農民起來進行抗爭是沒有用的,因爲政府往往用暴力進行鎮壓。自然環境被破壞得使人們的生存面臨威脅。

中共的《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權利,人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可是這些權利,中國人民都沒有真正的享有過。“六四”事件中,中共政權用暴力對學生和市民進行屠殺,這本身就是對人的生命權利的侵犯。江澤民主政時期的人權狀況,比起“六四”以前更加惡化。江澤民大肆地建造監獄和勞教所,把一切敢於向專制抗爭的人進行勞教、打壓、判刑,中國每年所處死的犯人數目爲世界之最,中國仍是目前世界上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之一。特別是中國的勞教制度,是世界是最臭名昭著的,它完全是中共殘害人權的主要罪證。以前人們還可以去北京天安門廣場遊行示威,向專制政權表達自己的聲音,而在江時代,天安門廣場就和“六四”慘案時一樣冷清,那裏到處是警察、特務,只要稍不注意就會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把你逮捕了。江賊還從1999年開始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進行鎮壓,是其罪大惡極地對人權的侵犯,因爲《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當然,在江澤民集團及整個中共集團看來,《憲法》完全一堆文字垃圾,沒有任何意義。儘管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一條納入了《憲法》,但是實現了嗎?沒有!中共殘害人權的現象仍在發生,中共的本質已經決定了它對人的權利的扼殺,除非中共被人們唾棄,否則,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會得到改善。中共的政權,在對待犯人方面是很令人髮指的。聯合國人權機構曾經幾次來調查中共在酷刑方面的情況,都被中共用一些掩耳盜鈴的方式加以拒絕或者用一些中共有意設定的物件讓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從而達到掩蓋其罪惡的目的。

這些年來,由於美國等西方國家在戰略利益上的轉移,對中共在人權領域所犯的罪行沒有像以前那樣重視,使得中共通過一些金錢外交或者是其他見不得人的方式把世界上人權很差的一些國家拉攏在一起,並使那些國家,如古巴、朝鮮、越南等對中共在人權方面表示支援,從而使得中共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中得到不少的選票,甚至還得到了此機構所頒發的“人權獎”。作爲世界上如此崇高與聖潔的獎項,中共這樣的獨裁政權就可以獲得,這不能不說是人權史上的恥辱,然而,中共卻爲此沾沾自喜。

中共獨裁政權的代表江澤民,在中國人權領域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真是天理難容,強烈要求把這個獨裁者進行國家審判。其實,作爲獨裁者的江澤民現在已經在二十幾個國家被起訴,被控有反人類罪、群體絕滅罪、酷刑罪等多項罪名,其已經成爲了過街老鼠了。在這世界上,或許只有希特勒等才可以與其相比了,江必然會遺臭萬年。江不但動用了一切資源來對人權進行踐踏,而且還要製造謊言來掩蓋事實。在新聞的控制方面,江嚴重地剝奪了人們的知情權。中國的新聞完全是黨控媒體,中國的記者們不敢報道真實的新聞事實,他們只能按照中共的意願製造謊言。如果有哪一個記者從其本身的新聞責任出發對事實進行公正、客觀地報道的話,那麽此記者必然會受到中共的迫害,今天,世界仍然被關押的記者,中國的數目最多。不僅如此,江賊的那個狗崽子江綿恒還用老百姓的血汗錢幾億美元搞個“金盾工程”對國際互聯網進行封鎖,其目的就是不讓人們通過互聯網看到真實的資訊,而要接受謊言,真是太無恥了。邪不能勝正,中共的網路封鎖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強烈呼籲世界各界人士聯合起來,把江賊送上國際法庭進行正義的審判!判處江魔極刑!

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貪汙腐敗官僚集團

中國社會的貪汙腐敗現象歷來就有,也就是從中華大地存在階級對立以來,腐敗現象基本上一直伴隨著歷史的前程,但是各個朝代在其腐敗的程度上不同。如果說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腐敗是因爲那時的社會制度是一種奴隸制或封建皇權制所造成的,那麽到了中共所建立的所謂“紅色社會主義”時代,這個被中共統治階級所宣揚的人類歷史上美好的、理想而科學的社會主義時期,爲什麽還存在貪汙腐敗的現象呢?並且這種現象達到了曆史以來最龐大的規模呢?這就很值得人們深思了。

中共建政五十五年來的歷史,就是一部腐敗墮落的歷史,這部歷史可以分爲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毛澤東時代。這個時代的基本特徵是“階級鬥爭”,整個社會至上而下就是圍繞這個主題運轉。由於中共官僚集團在思想上絕大部分是受到老毛的絕對控制,所以,那時期的政治腐敗現象沒有後來嚴重,除了如劉青山、張子善等極少數人淪爲腐敗的犧牲品之外,中共官僚集團把自己的智慧都用來爭權奪利,用來批判什麽“右派”,什麽“資產階級”去了。這個時代是中共集團內部各種派別和力量之間的較量,它的後果是數以千萬人死在了毛澤東的鬥爭哲學的指導下。這雖然不是完全的腐敗,但是這卻是罪惡的政治鬥爭的墮落,這種墮落已經完全違背了人類的理性。

第二個階段就是鄧小平時代。由於鄧小平本人以及他所代表的利益集團在毛時代受到了無情的打擊,受到了毛鬥爭哲學的迫害,所以,當其掌權之後就抛棄了毛的“以階級鬥爭爲綱的綱領”,轉而走向“以經濟建設爲綱”的時代。鄧的這個政治走向,實際上就是毛一再說的“修正主義路線”。鄧之所以要走這條路,從根本上講,他是爲了挽救中共將要崩潰的命運,因爲中共在毛的手裏基本上走到了盡頭,鄧爲了挽救這個獨裁政權而不得不進行“改革開放”。我們確實在一定程度承認鄧的開放政策,特別是農村的土地改革政策,使得農村脫離了毛時代的平均主義,農村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緩和。鄧在沿海城市的吸引外資以及工業化政策方面的改革,使得受益的地區的面貌有了改變。其實,如果僅是鄧的力量,他不能做到這些,這其中還有胡耀邦、趙紫陽的作用,而且後兩者是路線的主要執行者。但是,鄧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沒有接受胡、趙的建議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尤其是趙的民主改革。恰恰是因爲如此,鄧爲中共的貪汙腐敗打開了一個巨大的缺口。中共官僚集團一方面要不斷地鞏固既得政治利益,另一方面又要用手中的權力非法地聚積社會財富。這種現象在八十年代初就開始出現了,到了八十年代末,由於中共的貪贓枉法程度到了當時人們難以接受的程度,而且各種社會矛盾激化,最終導致了八九民主運動的發生。如果當時鄧小平能順應民意的要求,改革政治體制,嚴懲貪汙腐敗集團,那麽,或許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可是,鄧小平不僅用武力捍衛了專制政權,而且更是把一個空前的貪汙腐敗集團培植了起來。

第三個階段是江澤民時代這個最龐大的貪汙腐敗集團。如果說鄧小平一世“英名”因“六四”而毀的話,那麽他把漢奸出身的江賊民提爲中共黨傀更是他一生最大的錯誤,十幾年來通過無數的事實已經證明瞭以江澤民爲首的中共官僚集團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大最貪婪腐敗集團。十幾年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民用血汗換來的財富被江澤民集團所佔有。每一年有多少貪官落馬?又有多少貪官仍沒有被發現呢?還有多少貪官仍在不斷地胡作非爲呢?還有多少貪官攜鉅額資金外逃?官方沒有公佈,即使公佈了,也只不過是腐敗王國的冰川一角, 是一些掩人耳目的資料。陳希同、胡長青、成克傑、王雪冰、劉方仁、、、、、、

如果列舉這些已知的貪官汙吏的名字的話,完全可以出一本書了。那些被中共“雙規”或處置的貪官汙吏所擁有的錢財只是若干不義之財的很少部分而已,到目前爲止,中共還有幾千貪官外逃,他們所帶的鉅款至少上萬億,這也是預估數目,因爲中國每年有幾千億元的國有資金被“莫明其妙”地轉移到海外去了。更使人難以置信的是,在江的統治下,貪官們的私人金庫相當流行。在江時代,有很多貪官的落馬是因爲他們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而並非法律制裁所致。中共貪官最富有“中國特色”,他們都是在江澤民執政十幾年裏所形成的“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下所産生的,這是“三個代表”思想的“偉大勝利”。不論是“依法治國”,還是“以德治國”,貪官汙吏仍是層出不窮,因爲中共本身就沒有法律和道德可言,真不知道還可以用法律和道德來治國?法律,只不過是中共官僚集團的一個幌子;道德,也只不過是中共用來愚昧人民的工具。《憲法》,這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偉光正”用來爲其獨裁統治進行辯護的工具,它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江賊民本身就是中共貪汙犯的最大代表,他的思想自然而然地代表的只是中共最廣大貪官的根本利益,只要看看江氏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直接或間接地聚集的財富,人們就會知道這個竊國集團的真正目的。放縱貪官汙吏的腐敗,也是江的一大特色,在江這把巨大的保護傘下,不知有多少如江綿恒一樣的中國富豪?中共“太子党”有一個根本特點,那就是他們不是富人就是軍官,這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國家的公共權力已經完全成了中共集團及其家族用來瓜分社會財富的工具了。權力對市場的介入,使得市場資源分配不公正,絕大部份都被有權有勢的人佔有了,真正用於經濟建設的少之有少。不僅如此,這些年來中共的強制拆遷現象、非法徵用農民土地等現象時有發生,中共政府又不給予合理的補償,從而使很多人成爲了無家可歸者。據統計,中國至少有1億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失地的人們只有進城做工。在江澤民集團的統治下,農民工的處境相當惡劣,即使是當前的“胡溫新政”,農民工的狀況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國失業人口不斷上漲,資源被過度地浪費,貧困人口不斷上升,社會矛盾加劇,中國正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

爲什麽中共的貪汙腐敗現象會如此地倡狂?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於中共一黨專制體制,使權力過度集中,權力擁有者對權力的濫用。權力,沒有受到監督和約束,使貪官們爲所欲爲,法律在中共的一黨專制體制下失去了任何作用。立法,只不過是不斷地爲中共官僚集團繼續維護其既得利益提供便利,完善立法,也只不過是完善中共官僚集團用法律來維護其私利,不斷地使貪汙腐敗合法化。由於中國的法律並不是由人民參與制定,而是中共獨裁集團根據其意志黑箱作業完成,它代表的根本不是普通人民、廣大人民的利益,而只是代表中共官僚集團的利益,是其專制統治的集中表現。行政權力,是中共官僚集團通邊暴力、謊言來對人民進行非法統治的手段而已,人民根本就沒有政治權力。當人民的利益被中共據爲己有的時候,那麽人民的精神權利、物質權利都被中共完全控制了。中國的司法機構,在中共的集權統治下失去了任何效力,因爲它們不能對統治階級的罪惡統治進行法律的制裁,而是用來維護中共統治的合法機構。司法的極端不公正,就是因爲有行政權力的介入,正是這種權力在左右中國的司法機構。爲什麽在我國會有哪麽多的“冤假錯案”呢?爲什麽解決不了這些案子呢?難道是法律不健全?肯定不是,因爲有很多案件用現行的法律就可以解決了,而現實中卻解決不了,這就是爲什麽每年會有數以千萬計的人要去上訪的原因了,上訪能解決問題嗎?不能!

既然如此,有沒有辦法解決腐敗呢?爲什麽反腐敗越反越多呢?這就好比賊喊捉賊,強盜半路遇到劫匪。要想徹底地根除腐敗,有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廢除一黨專制,廢除獨裁,實行民主政治,實行“三權分立”,建立獨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機構,進行新聞改革,並且重新制定一部具有廣大人民的利益體現的新的《憲法》。既要有執政黨,也要有反對黨和在野黨,以並相互制約。如果繼續實行獨裁專制,只是依靠什麽主義、思想、理論來治國的話,而不是真正地用法律來治國的話,那麽,社會就永遠無法實行公平公正,貪汙受賄腐敗現象就不會被根除。

歷史與現實已經無情地證明瞭,共産主義烏托邦社會不可能實現,當前和今後很長時期內只有民主政治才是世界歷史發展的主流。儘管民主制度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但是這種制度比現存的一切社會制度都要優越,這是不言而喻的。

解散共產黨!徹底地埋葬這個危害人類的專制政權,實現民主,這是當今世界的共同責任!蘇聯解體了,但是並各加盟國家並沒有出現混亂。同樣,中共跨台了,中國也不會因此而滅亡!世界民主萬歲!

人民要團結起來嚴懲江澤民所留下的這個中國最龐大的貪汙腐敗集團!我堅信,共産
主義最終會滅亡!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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