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一名內地司機因承認在港非法工作,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
三十七歲的男被告肖玖洋,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的控罪,被判入獄兩個月。入境處調查員於十2月十3日的行動中,在路障截獲被告,當時他正在駕駛一輛本地註冊的貨櫃車運送貨物。
入境處紀錄顯示,被告於十2月8日入境,並獲准以訪客身份逗留。他曾是跨境載運車輛的內地司機,但有關的許可証經已無效。被告承認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期間,為一名有意聘請他的劉姓本地僱主在本港境內駕駛車輛。而他為劉姓僱主工作的有關許可仍在辦理當中。
該劉姓本地僱主亦因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被檢控,其案件將押後至明年4月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