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訊】(亞洲時報 焱樺 撰文/攝影) 中國廣東省潮安縣近月爆發圈地大案,該縣林厝村一名支書涉嫌私賣土地200餘畝,公款私存548萬(人民幣,下同)、鯨吞利息570餘萬元,不明賬務達1400萬,並於年中被立案調查。奇怪的是,該村村民兩年上訪428次,市縣鎮三次調查兩年有餘竟然仍未有結論。可圈可點的是,據稱林邦耀曾公然宣稱“上面有人”,不怕村民上訪。
自1999年知道村中土地被賣開始,村民們就議論紛紛,要求村裏給個說法。村民開始暗地裏調查此事。就在潮安縣第一次進行調查時,發生了一起上訪人被惡意傷害的事件。不過,經過兩年多的調查,謎團終於被解開。自1997年受指派臨時代理村負責人,林邦耀就開始私賣土地,賣出的200多畝土地至少應有四、五千萬元之多。2002年12月20日,一份有著118名村民簽名的《罷免書》遞交到林邦耀面前。
原來,林厝村村民發現,縣供電局和一些人先後在安南路建起了房子,他們打聽後才知道,有人早在兩年前就從村中買下了地。村民知道後很生氣,立即跟林邦耀對質。村民認為,村裏賣地他們有權知道。徵地補償款也該分給各村民。
有村民指出,林邦耀當時“粗暴地將前來詢問情況的村民頂了回來”,並說“這是政府規劃的,沒有補償,你們要有意見就去告政府吧!”。
見林邦耀這個態度,村民林允強、林寶欽就開始暗地裏調查此事。
據2002年村民查賬顯示,林厝村前任班子移交的500多萬元僅剩100多萬元;公款私存548萬元,鯨吞利息數百萬元;私立名目騙收國土稅款200多萬元;獨自發包工程,收受回扣數十萬元等等,不明帳目亦達千萬以上。
林厝村民終於憤怒了。2002年12月20日,一份有著118名村民簽名的《罷免書》遞交到林邦耀面前。有村民憶述林邦耀當時指出: “我是村支部書記,我怎麼能接受一份要求罷免我的《罷免書》。”
隨後接連兩天,村民們怒氣難消,找到庵埠鎮領導,要求解決此事。不過,據指出,時任潮安縣常委、庵埠鎮黨委書記的李振榮對此也是置之不理。
隨即,村民們開始了漫長的上訪之路。
2003年1月初,村民來到潮安縣城信訪辦,向他們反映了林邦耀私賣土地、貪污公款的事情,要求縣裏派人調查。在幾周內,前後有四、五位副縣長接待了他們,但都表示正在清查,讓他們回去等消息。
2月初,村民們來到潮州市信訪局上訪。幾乎每隔兩、三天就去一次,每次最少2人,最多一次又30多人。
上訪三年來,村民們先後到潮安縣、潮州市、廣東省乃至全國人大、國務院和中紀委,前後共有428次。
市縣四次調查毫無結論
他們的上訪終於引起了潮州市主要領導的重視。
在他們第三次答潮州市上訪時,時任潮州市市委書記的陳冰(2004年2月調任廣東省外貿廳廳長)接待了他們,並表示已將材料批給了潮安縣。據瞭解,在 2003年1月中旬至4月底短短的三個半月時間裏,陳冰在就先後五次作出批示,其中2月14日直接批轉潮安縣委,要求“黃德進書記親抓,由縣紀委前頭,縣國土、計生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
就這樣,2003年2月22日,潮安縣組成了一個由縣紀委牽頭,縣國土、縣計生、庵埠鎮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林厝村村民揭發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邦耀侵佔集體公款、包庇違計(劃生育)物件、私賣土地等違法違紀問題,縣紀委副書記陳樹榮為調查組組長。
經過長達半年的調查,2003年8月29日,中共潮安縣委向潮州市委匯報了調查情況,聲稱“未發現林邦耀有挪用和侵佔公款問題”,也未發現林邦耀在出賣村屬土地上有違紀行為。
此前,庵埠鎮在2002年4、5月份也曾成立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結論也是“沒有發現問題”。
林煜說:“(調查組)來的時候風風火火,走的時候悄無聲息。”
由於不斷碰壁,再加上林邦耀的打壓,不少村民對此心灰意冷,逐漸退出了上訪隊伍,最後僅剩下林秋桐、林允強、陳亞樽、林煜等有限的幾個人在堅持著。
林秋桐說:“現在村民能站出來說話的不多了,一方面是因為林邦耀的打壓,另一方面這事牽涉上級在任領導,難度實在太大。”
就在潮安縣第一次進行調查時,發生了一起上訪人被惡意傷害的事件。
2003年5—6月的一個晚上,林允強回家走至潮安縣潮安大道地段,有三個操著普通話口音的男子攔住他,其中兩個將他按倒,另一個說:“聽說你愛管閒事,我就讓你嘗嘗多管閒事的滋味!”說完就用老虎鉗拔掉了他的兩個大腳拇指指甲。
“我趕到那裏時,他躺在那裏,血流了一地,根本就站不起來,只得將他送進醫院。”林煜說。
“在我們這裏講普通話的很少,再說我也沒得罪什麼人,不至於對我下此毒手。他們肯定是受人雇傭的。”林允強回憶說。
看到調查組的結論後,陳冰書記隨即批示潮州市紀委書記黃俊潮,要求市紀委成立市縣聯合調查組,再次調查此事。
9月,由潮州市紀委副書記蔡振濤帶隊,潮安縣紀委、計生委、國土局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又開始了為期半年的調查。只是,除蔡本人外,其餘多為上次潮安縣調查組原班人員。當時,蔡本人還親往林厝村拍下了上文提及的林邦耀幾處房產。
2004年4月9日,調查組還是“沒有查處問題”,並作出了林邦耀“對庵埠鎮發展是有貢獻”的結論。當年,林邦耀被評為“2003年度潮安縣優秀共產黨員”。
像上次陳冰書記一樣,剛到任的新任潮州市市委書記江泓對這份結論再次表示懷疑,於4月批轉潮安縣縣委書記黃德進再查,黃讓潮安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劉紹榮親任組長,縣紀委副書記陳樹榮、庵埠鎮黨委書記洪若財任副組長,成立由縣國土局、計生委、農業局等局副局長參加的第三次調查組,再次調查林邦耀涉嫌違法倒賣土地,貪污公款一事。
在著手調查之前,調查組聽取了林秋桐、林允強、林煜三位村民代表的意見。林秋桐代表村民向調查組提出,最好不再使用上兩次調查組成員。
7月份前後,從潮安縣委、縣紀委主要領導處獲悉,調查組已初步查清林邦耀的問題並作出結論,但目前不宜對外發佈,潮安縣紀委已於7月24日正式立案,對林邦耀違紀問題進行調查。
相關部門涉嫌不作為
為何數百畝尚是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土地沒有辦理任何合法手續就蓋起了大片樓房?而部分違章用地在申報、補報審批的過程中又暢通無阻,並被作為調查證據提交調查組?
帶著這個疑問,7月28日上午9時30分,記者應約來到了潮安縣國土資源局。這裏距林厝村僅一裏多地,在該局五樓會議室遠遠望去,林厝村原有耕地上林立的樓房清晰可見。這些耕地早在1980年代就被定為該縣的基本農田保護區。
與此不相協調的是,在國土局會議室的一面牆上卻掛著七、八面各種錦旗、獎牌,其中還不乏潮州市國土局1997年頒發的“潮州市耕地保護先進集體”和1998年頒發的“潮州市農業土地開發先進單位”。
而這兩年正是林厝村土地連續拋荒六年後開始大批被私賣的時期。
見到有林厝村村民在場,潮安縣國土局副局長林惠斌表示要他們離去,隨後又聲稱有事要離開一會兒,再沒露面。
林惠斌是受該局莊振廣局長的委託接受我們採訪的。在頭一天(27日)的見面中,莊讓我們留下採訪內容,查實之後再接受採訪。當記者問及該局2002年下發的 “安國土用(2002)76-82號”七個文件涉嫌違規操作時,林惠斌無奈地表露他們不便做答,一切都得縣調查組統一對外解釋。當記者表示能否查閱林厝村土地使用規劃圖時,他們也表示回頭一併回答。
上述七份違規文件涉及的土地位於林厝村沙田片,面積為16.16畝,潮安縣國土局向調查組提交了土地合法使用的憑證。可是,據亞洲時報在線調查,國土局出具的這7份批文存在嚴重違紀行為。
這7份批復是潮安縣國土局應林厝村遞交的補辦用地手續申請批復的。就記者手中的資料顯示,林厝村分別於2002年4月10日、6月10日、6月20日分三次提出的,潮安縣國土資源局於2002年8月28日統一批覆下發。
按照相關的審批程式,申報企業必須出具工商營業執照等要件。可是,潮安縣工商局給記者開具的證明顯示,7份批文中所提及的6個申報企業,其中有4個根本不存在,1個已於1999年9月登出,另一個登注的廠址根本就不在批覆指定的地域。
林秋桐告訴亞洲時報在線,這塊土地林邦耀已經私自賣給了四個業主。記者在現場看到,有兩塊地已經被圈定,四周築起了三米高的土牆,牆體已經呈現不同程度的風蝕、剝痕,顯見拋荒已經很久了。
對此,調查組組長、潮安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紹榮解釋,林厝村此舉只是為了先行辦下土地使用手續,並沒有賣出,並且調查結論也顯示林邦耀主政期間在土地開發上存在不規範操作等現象,但並未發現其他違法行為;而國土局違章批復用地申請或有隱情,要等調查結束之後才能清楚。
此外,劉認可了林邦耀公款私存的事實,只是程式上有違規的地方,但所有利息都進了村帳戶,尚沒有發現林有任何違法行為。
另據調查組有關人員的解釋,林厝村涉及一些暗中開具白條私賣土地、借名辦理國土證騙收國土稅款200多萬元及村不明帳目等問題,均是林厝村已故副主任林浩永和會計林章鵬所為,因兩人已故,無法查實。
據悉,當年57歲的林浩永和55歲的林章鵬於2002年11月16日晚突然病逝。此後,林厝村村委以兩人“因勞累過度死亡”,破例包辦了所有出殯開支。直至今天,兩人家屬每月仍從村中領取津貼。
據瞭解,林浩永當時分管村民政工作,並不分管村建和財務。(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