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31日讯】(亚洲时报 焱桦 撰文/摄影) 中国广东省潮安县近月爆发圈地大案,该县林厝村一名支书涉嫌私卖土地200余亩,公款私存548万(人民币,下同)、鲸吞利息570余万元,不明账务达1400万,并于年中被立案调查。奇怪的是,该村村民两年上访428次,市县镇三次调查两年有余竟然仍未有结论。可圈可点的是,据称林邦耀曾公然宣称“上面有人”,不怕村民上访。
自1999年知道村中土地被卖开始,村民们就议论纷纷,要求村里给个说法。村民开始暗地里调查此事。就在潮安县第一次进行调查时,发生了一起上访人被恶意伤害的事件。不过,经过两年多的调查,谜团终于被解开。自1997年受指派临时代理村负责人,林邦耀就开始私卖土地,卖出的200多亩土地至少应有四、五千万元之多。2002年12月20日,一份有着118名村民签名的《罢免书》递交到林邦耀面前。
原来,林厝村村民发现,县供电局和一些人先后在安南路建起了房子,他们打听后才知道,有人早在两年前就从村中买下了地。村民知道后很生气,立即跟林邦耀对质。村民认为,村里卖地他们有权知道。征地补偿款也该分给各村民。
有村民指出,林邦耀当时“粗暴地将前来询问情况的村民顶了回来”,并说“这是政府规划的,没有补偿,你们要有意见就去告政府吧!”。
见林邦耀这个态度,村民林允强、林宝钦就开始暗地里调查此事。
据2002年村民查账显示,林厝村前任班子移交的500多万元仅剩100多万元;公款私存548万元,鲸吞利息数百万元;私立名目骗收国土税款200多万元;独自发包工程,收受回扣数十万元等等,不明账目亦达千万以上。
林厝村民终于愤怒了。2002年12月20日,一份有着118名村民签名的《罢免书》递交到林邦耀面前。有村民忆述林邦耀当时指出: “我是村支部书记,我怎么能接受一份要求罢免我的《罢免书》。”
随后接连两天,村民们怒气难消,找到庵埠镇领导,要求解决此事。不过,据指出,时任潮安县常委、庵埠镇党委书记的李振荣对此也是置之不理。
随即,村民们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2003年1月初,村民来到潮安县城信访办,向他们反映了林邦耀私卖土地、贪污公款的事情,要求县里派人调查。在几周内,前后有四、五位副县长接待了他们,但都表示正在清查,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2月初,村民们来到潮州市信访局上访。几乎每隔两、三天就去一次,每次最少2人,最多一次又30多人。
上访三年来,村民们先后到潮安县、潮州市、广东省乃至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纪委,前后共有428次。
市县四次调查毫无结论
他们的上访终于引起了潮州市主要领导的重视。
在他们第三次答潮州市上访时,时任潮州市市委书记的陈冰(2004年2月调任广东省外贸厅厅长)接待了他们,并表示已将材料批给了潮安县。据了解,在 2003年1月中旬至4月底短短的三个半月时间里,陈冰在就先后五次作出批示,其中2月14日直接批转潮安县委,要求“黄德进书记亲抓,由县纪委前头,县国土、计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就这样,2003年2月22日,潮安县组成了一个由县纪委牵头,县国土、县计生、庵埠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林厝村村民揭发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邦耀侵占集体公款、包庇违计(划生育)物件、私卖土地等违法违纪问题,县纪委副书记陈树荣为调查组组长。
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2003年8月29日,中共潮安县委向潮州市委汇报了调查情况,声称“未发现林邦耀有挪用和侵占公款问题”,也未发现林邦耀在出卖村属土地上有违纪行为。
此前,庵埠镇在2002年4、5月份也曾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结论也是“没有发现问题”。
林煜说:“(调查组)来的时候风风火火,走的时候悄无声息。”
由于不断碰壁,再加上林邦耀的打压,不少村民对此心灰意冷,逐渐退出了上访队伍,最后仅剩下林秋桐、林允强、陈亚樽、林煜等有限的几个人在坚持着。
林秋桐说:“现在村民能站出来说话的不多了,一方面是因为林邦耀的打压,另一方面这事牵涉上级在任领导,难度实在太大。”
就在潮安县第一次进行调查时,发生了一起上访人被恶意伤害的事件。
2003年5—6月的一个晚上,林允强回家走至潮安县潮安大道地段,有三个操着普通话口音的男子拦住他,其中两个将他按倒,另一个说:“听说你爱管闲事,我就让你尝尝多管闲事的滋味!”说完就用老虎钳拔掉了他的两个大脚拇指指甲。
“我赶到那里时,他躺在那里,血流了一地,根本就站不起来,只得将他送进医院。”林煜说。
“在我们这里讲普通话的很少,再说我也没得罪什么人,不至于对我下此毒手。他们肯定是受人雇佣的。”林允强回忆说。
看到调查组的结论后,陈冰书记随即批示潮州市纪委书记黄俊潮,要求市纪委成立市县联合调查组,再次调查此事。
9月,由潮州市纪委副书记蔡振涛带队,潮安县纪委、计生委、国土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又开始了为期半年的调查。只是,除蔡本人外,其余多为上次潮安县调查组原班人员。当时,蔡本人还亲往林厝村拍下了上文提及的林邦耀几处房产。
2004年4月9日,调查组还是“没有查处问题”,并作出了林邦耀“对庵埠镇发展是有贡献”的结论。当年,林邦耀被评为“2003年度潮安县优秀共产党员”。
像上次陈冰书记一样,刚到任的新任潮州市市委书记江泓对这份结论再次表示怀疑,于4月批转潮安县县委书记黄德进再查,黄让潮安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刘绍荣亲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陈树荣、庵埠镇党委书记洪若财任副组长,成立由县国土局、计生委、农业局等局副局长参加的第三次调查组,再次调查林邦耀涉嫌违法倒卖土地,贪污公款一事。
在着手调查之前,调查组听取了林秋桐、林允强、林煜三位村民代表的意见。林秋桐代表村民向调查组提出,最好不再使用上两次调查组成员。
7月份前后,从潮安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处获悉,调查组已初步查清林邦耀的问题并作出结论,但目前不宜对外发布,潮安县纪委已于7月24日正式立案,对林邦耀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相关部门涉嫌不作为
为何数百亩尚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就盖起了大片楼房?而部分违章用地在申报、补报审批的过程中又畅通无阻,并被作为调查证据提交调查组?
带着这个疑问,7月28日上午9时30分,记者应约来到了潮安县国土资源局。这里距林厝村仅一里多地,在该局五楼会议室远远望去,林厝村原有耕地上林立的楼房清晰可见。这些耕地早在1980年代就被定为该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与此不相协调的是,在国土局会议室的一面墙上却挂着七、八面各种锦旗、奖牌,其中还不乏潮州市国土局1997年颁发的“潮州市耕地保护先进集体”和1998年颁发的“潮州市农业土地开发先进单位”。
而这两年正是林厝村土地连续抛荒六年后开始大批被私卖的时期。
见到有林厝村村民在场,潮安县国土局副局长林惠斌表示要他们离去,随后又声称有事要离开一会儿,再没露面。
林惠斌是受该局庄振广局长的委托接受我们采访的。在头一天(27日)的见面中,庄让我们留下采访内容,查实之后再接受采访。当记者问及该局2002年下发的 “安国土用(2002)76-82号”七个文件涉嫌违规操作时,林惠斌无奈地表露他们不便做答,一切都得县调查组统一对外解释。当记者表示能否查阅林厝村土地使用规划图时,他们也表示回头一并回答。
上述七份违规文件涉及的土地位于林厝村沙田片,面积为16.16亩,潮安县国土局向调查组提交了土地合法使用的凭证。可是,据亚洲时报在线调查,国土局出具的这7份批文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这7份批复是潮安县国土局应林厝村递交的补办用地手续申请批复的。就记者手中的资料显示,林厝村分别于2002年4月10日、6月10日、6月20日分三次提出的,潮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8月28日统一批复下发。
按照相关的审批程式,申报企业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等要件。可是,潮安县工商局给记者开具的证明显示,7份批文中所提及的6个申报企业,其中有4个根本不存在,1个已于1999年9月登出,另一个登注的厂址根本就不在批复指定的地域。
林秋桐告诉亚洲时报在线,这块土地林邦耀已经私自卖给了四个业主。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两块地已经被圈定,四周筑起了三米高的土墙,墙体已经呈现不同程度的风蚀、剥痕,显见抛荒已经很久了。
对此,调查组组长、潮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绍荣解释,林厝村此举只是为了先行办下土地使用手续,并没有卖出,并且调查结论也显示林邦耀主政期间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不规范操作等现象,但并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而国土局违章批复用地申请或有隐情,要等调查结束之后才能清楚。
此外,刘认可了林邦耀公款私存的事实,只是程式上有违规的地方,但所有利息都进了村账户,尚没有发现林有任何违法行为。
另据调查组有关人员的解释,林厝村涉及一些暗中开具白条私卖土地、借名办理国土证骗收国土税款200多万元及村不明账目等问题,均是林厝村已故副主任林浩永和会计林章鹏所为,因两人已故,无法查实。
据悉,当年57岁的林浩永和55岁的林章鹏于2002年11月16日晚突然病逝。此后,林厝村村委以两人“因劳累过度死亡”,破例包办了所有出殡开支。直至今天,两人家属每月仍从村中领取津贴。
据了解,林浩永当时分管村民政工作,并不分管村建和财务。(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