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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 出現氾濫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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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表示,去年共接獲39件民眾申訴預借現金案件,進一步調查全台20家發卡銀行預借現金現況後發現,許多銀行隨信用卡「主動」寄出預借現金卡密碼,有些銀行甚至不准消費者取消預借現金功能,呼籲政府與相關單位提出改善對策。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民眾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方式日趨多元化,但有許多消費者在申辦信用卡後,竟意外收到發卡銀行催繳帳款通知後,才知道自己信用卡的預借現金功能被「盜借」,甚至有些持卡者尚未開卡也受害,有些持卡人不但無法享有信用卡遺失24小時內的免責條款,還要自行「吞」下被「盜借」的帳款,因此衍生諸多糾紛。

 消基會強調,目前民眾使用預借現金的手續費並無統一標準,以預借5千元現金為例,匯豐銀行要求300元手續費,台北銀行只收150元。若提高到預借現金1萬元時,富邦、匯豐、國泰世華等銀行,要收450元手續費,大眾、中國商銀、玉山、台新、花旗等銀行收取100至150元不等。

 消基會表示,有許多持卡人並未申請預借現金功能,但是大眾、上海、玉山、台北商銀、富邦、誠泰、匯豐等7家銀行,卻在核卡後主動寄出預借現金密碼給消費者,有些持卡人一時不察將密碼隨手一扔,不知道自己正處於「盜借」危機中。至於合作金庫、泛亞銀行、遠東商銀等銀行,更強制規定持卡人不得取消預借現金的功能。

 消基會建議,政府應規定銀行業者在信用卡申請書中,加註「申辦之信用卡是否須具備預借現金功能」選項,不能強制消費者使用預借現金功能,銀行也應將預借現金功能納入「失卡零風險」範圍,確保消費者權益。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針對信用卡強制附加預借現金功能的爭議,財政部金融局表示,銀行公會日前已決議,未來各銀行的信用卡申請書上,必須讓民眾勾選是否要預借現金密碼,如果民眾未勾選,銀行不得寄發預借現金密碼。

 消基會昨日指出,部分銀行在核卡之後,未經持卡人同意,就主動將信用卡預借現金的密碼寄給持卡人,部分持卡人因此承擔被盜領的風險。

 對於消基會所指出的問題,財政部金融局官員表示,財政部去年就要求銀行公會在「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增訂:「持卡人得要求發卡機構暫不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以及鎖定其信用卡預借現金之固定額度。」並請銀行用各種管道通知消費者這項規定,但可能還是有消費者不知道這項規定。

 財政部金融局官員進一步指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已經請銀行公會研究進一步的做法,日前銀行公會已決議,未來各銀行必須在信用卡申請書中,增訂一個項目,讓民眾可以勾選是否要預借現金的密碼,民眾如果沒有勾選,銀行就不能寄發密碼。

 不過,由於這項新做法涉及銀行內部作業系統及申請書的修改,可能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全面實施,在正式實施之前,銀行必須確實告知民眾可以選擇是否要預借現金密碼。

〔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發卡銀行指出,信用卡預借現金為信用卡國際組織所訂的制式功能,其他信用卡先進的國家也都包含這項服務,但基於提供更多選擇,經會議討論後,去年已展開系統修改,未來持卡人將可選擇要不要預借現金功能,同時也加入可變更預借現金密碼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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