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雲林縣斗南鎮長期財務規劃不當,甚至還挪用其他工程補助款項,導致出現五億餘元的負債,財政赤字情況嚴重,監察院昨日通過糾正雲林縣政府以及斗南鎮公所,並要求立即改善。
根據監委林秋山調查,斗南鎮公所於八十五年辦理第二公有零售市場改建工程,工程款總計約七億八千多萬,採自籌財源預售方位理,不料銷售情況不佳,導致鎮公所財源不足,還挪用停車場工程上級補助款三億三千萬餘元墊付。
除了因興建零售市場欠款之外,監委調查發現,斗南鎮公所還有長期欠款未償餘額八千八百一十萬、短期借款七千八百一十萬、墊借款兩千五百五十萬,合計斗南鎮公所債務居然高達新台幣五億餘元;鎮公所則提出現有不動產與應收保留款達七億,資產仍大於負債。
林秋山認為,雲林縣政府以及斗南鎮公所必須妥善財政調度與收支平衡,對於巨額欠款,也未能確實研擬具體清償計畫,僅依賴中央統籌分配款以及第二市場改建出售歸墊,杯水車薪,財務困窘情況未能改善,有明顯疏失。
林秋山還批評,斗南鎮公所相關人員對於鎮庫財務調度與預算收支控制未能善盡職責,又任意挪用多項工程補助款,違法失職至為明顯,都必須檢討改進。
〔記者詹士弘╱斗南報導〕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因財務規劃欠周詳,資金管理不當,移用金額達三億三千多萬元,遭監察院糾正,公所主任秘書劉茂松昨表示,被核定記過人員已調田中鎮公所,已數度函文,請田中公所予以懲處,但至今仍無下文。
至於積欠的數億元資金,劉茂松說,斗南鎮公所已儘量撙節開支,員工停止申請差旅費,加班費方面,除了週六、日清運垃圾的清潔隊員可以申請外,其餘一概不准。
劉茂松強調,公所也積極處理鎮產,但主要的資產第二公有零售市場大樓,受到不動產不景氣的影響,無法如期出售,積壓龐大的資金,未來如能順利出脫房產,將儘速歸還欠款。
至於斗南火車站前的斗南停五立體停車場興建案,根據了解,在興建經費遭挪用後,仍舊繼續施工,進度到地上一樓時,因為斗南民眾反對在火車站前興建立體停車場,停車場工程在民意壓力下於九十年停工。
斗南鎮公所為安撫民怨,針對工程數度進行變更設計,由原先的七樓高降為五樓,鎮長改選後,新任鎮長李永章進行民意調查,在七成民意支持下,又將停五立體停車場改為平面化,並於去年新年拆除地上物及圍籬,目前暫作機車停車場。
斗南停五立體停車場改為平面設計後,斗南鎮公所與承包商雙喜營造終止合約,斗南鎮公所違約部分,請包商向相關單位申請仲裁。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