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8日訊】[一]、奴才的政治定義
奴才可從不同的領域和不同的觀點給出不同的界定。我這裡是在政治領域以政治角度定義“奴才”。
認同和馴服於專制權力者=奴隸。
在奴隸中有為專制辯護、誘導人相信專制、壓制人服從專制才能者=奴才。
定義奴才的理據。
專制的本質內容是有權者剝奪無權者自由、自主權、人權、人格尊嚴…服從專制者的實質含意是自願地把自己的自主權、人權、人格尊嚴…奉送給專制者。一個不要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自主權的人不是奴隸是甚麼?
奴隸中有為專制者消災解難才能者為奴才。御用文人就是典型的奴才。
若被指為奴才而不服者,請給出專制者不剝奪人們自主權、人權、人格尊嚴…相反是恩賜人們權利的保護神的理據。
[二]、奴才的分類
奴才有兩種。一種是受雇奴才,一種是義務奴才。
受雇奴才,可以自我開脫說:他們所為是職業致之,是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和司其事各為其主;與個人政治品德無關。這是很多為專制者做輿論工作的宣工、新聞工作者的說詞。這其中有的是實情表白,有的是自我安慰和騙人的說辭。
義務奴才的辯解詞是:維護專制反對民主這是我自由和獨立思考的結果。他們辯稱:既然是自由和獨立思考作出的結論,當然不是奴才而是獨立知識分子了。但這並不能擺脫奴才的界定,只能說這些義務奴才是經自由和獨立思考後,得出自願為奴的結論!也就是說在層次上,義務奴才比受雇奴才境界更高一層:是有自覺性的奴才、是奴性內在化了的奴才。
奴隸有外在化奴隸和內在化奴隸之分。外在化奴隸是身為奴但心不甘為奴者,他們會找尋擺脫奴隸身分的機會;典型的例子是斯巴塔克。內在化奴隸則是不但身為奴隸,還在心靈上自願為奴隸。馴服於奴隸主已經成為其內在道德和行為準則。這些奴隸會把維護奴隸主權益置於自己權益之上,會為奴隸主獻出生命。
受雇奴才有可能是內在化奴才,也可能是外在化奴才;義務奴才則全是內在化的奴才。一些標榜獨立知識分子者,就是內在化奴才的佼佼者。
[三]、奴才的轉化
當專制權力消亡或演變成民主權力後,奴才樹倒猢猻散。大部分奴才會消聲匿跡、人間蒸發;外在化奴才多會第一時間擁護新權力者;內在化奴才有一部分會繼續當新權力的奴才,有一部分則會轉為反新權力者。
轉為民主權力辯護的奴才,在人格、思想、習慣和形式上還是奴才,但在邏輯上,因為民主權力並不剝奪這些奴才的自主權和人格尊嚴,他可以做回一個有自主權和人格尊嚴的人,所以沒有了奴才的實質。
轉變為反新權力者,在思想人格上雖還是奴才,但是,在形式和行為上已不是奴才,而是沒有依傍權力的獨立自主異議者。這樣的歷史奴才,實際上取得了獨立自主的資格。他們與原本倡民主反專制、現轉為針對民主當權者、為社會公義和弱勢階層鳴不平的自由知識分子在客觀上是等價的。
2004/4/17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