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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路理賠有望 飼主不滿意再由消保官出面

2004-04-21 20: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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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純瑜台南市二十一日電)寶路飼料引發狗狗腎衰竭致死的消費糾紛,日前由消保官出面統一受理民眾委託向公司索賠的台南市府指出,業者目前已同意先與消費者協商處理方式,若飼主不滿意,須提出生活照等証據及就診紀錄,再由消保官出面。

台南市府消保官徐銘通在與法制室研究後,曾提出全市因寶路飼料導致寵物致死的飼主,可統一向消保官登記,於四月二十日向寶路公司統一提出賠償的請求,希望集群力索取合理賠償。市府法制室指出,行政院農委會與業者經過溝通後,業者已釋出相當善意,並同意接受理賠,但還是希望能與消費者先行協商。若協商後消費者仍未同意業者處理方式時,可再向消費者所在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提出申訴。

但消費者須能提供與狗隻之生活照,並前往原先就診獸醫院開立,由各動物醫院之獸醫師所填具的「畜犬就診調查表」及「診療記錄表」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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