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德國一名男子嫌鄰居笑聲太大,一狀高上法院,但法院以〔笑聲是生活正常聲音〕為由,宣判愛笑的鄰居無罪。這就應驗了西方人愛說的那句話:〔笑得最後的人,笑得最好。〕
這名德國男子五十二歲,叫〔伯恩特〕,失業在家,但他的鄰居,四十七歲的〔巴巴拉〕,心情開朗的人,動不動就笑。最近一天傍晚,〔巴巴拉〕請八個朋友到家吃飯,飯局持續四小時,〔巴巴拉〕笑聲不斷,吵得〔伯恩特〕無法入睡,於是他一狀告到法院。
法官聆聽兩造理論後,做出結論,就是〔笑聲是生活中正常聲音,〔巴巴拉〕沒有違反噪音管制,因此不能禁止〔巴巴拉〕在家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