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9日訊】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中共湖北省委召開領導幹部大會,通報張國光違紀違法案件。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通報了張國光案件有關情況。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九十六萬餘元。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張國光開除黨籍處分。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前年辭省長職「神秘失蹤」
知情人士透露,張國光落馬距離他「神秘失蹤」已有一年半之久。二○○二年十月十八日新華社的一則消息稱,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接受張國光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並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時距張國光二○○一年二月當選為湖北省省長不過一年半多一點。其後不到一個月,中共十六大召開,作為十五屆中央委員並當選十六大代表的張國光卻沒有參加會議,而且從此再未在公開場合露面。當時就有傳言稱張國光已被審查。
二○○三年全國兩會期間,湖北省一位領導告訴遼寧方面的媒體,二○○三年初,張國光已經被限制自由,身邊只有一個工作人員。
瀋陽市一位老幹部說:「張國光在瀋陽當市委書記的時候,誰都知道他和劉愛黨、夏任凡的關係很好。」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前雲南省省委宣傳部長柴王群因受賄被雲南省檢察院提起公訴。柴王群的落馬,使張國光從中國政壇消失的原因浮出水面。
為當省長托大款向上行賄跑官
此前,大陸媒體報道說,一九九三年,當時的瀋陽市市委書記張某某出於要陞官之目的,就特意委託瀋陽盛發集團董事長劉愛黨去為自己「活動」。劉「活動」了一陣子,通過關係認識了時任中央組織部四處副處長柴王群,之後,張、劉兩人又去北京,找到柴王群,向柴說明了「意思」,柴、張、劉三人從此交往甚密。
劉愛黨是瀋陽慕馬案中重要的行賄人,此前已經被罷免人大代表身份,另案處理。張國光從一九九○年到一九九八年一直擔任瀋陽市市委書記,所謂「張某某」,非張國光莫屬。
張國光和柴王群為劉愛黨的盛發集團大開綠燈,兩人要求瀋陽鐵路局的兩位領導將該局「東方大廈」主體裝潢工程交給劉愛黨的盛發集團承包。
事實上,盛發公司根本沒有承攬此類工程的資格,而柴王群通過中國輕工總會行業管理司、中國室內裝飾協會有關負責人,違規將該公司施工資質從乙等升為甲等。
向大款輸送利益
在未經嚴格審查資質、未經公開招標的情況下,盛發集團承攬了該工程,從中贏利四百餘萬元。張國光和柴王群兩人從中各有得利。
經雲南檢察機關查明,柴王群先後非法收受劉愛黨給予的人民幣八萬七千八百元、港幣一萬元、美元二千元、價值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的住房一套,以及價值六萬餘元的名貴手錶兩塊。
中紀委的通報說:經查,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九十六萬餘元。其中,為瀋陽某公司董事長劉某獲取貸款和承攬工程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收受劉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三十餘萬元;為他人謀取職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三十餘萬元;收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三十餘萬元。其中所稱的瀋陽某公司董事長劉某,便是盛發集團的董事長劉愛黨。
被死刑犯出賣
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夏任凡一案,也與張國光不無關聯。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年九月,夏任凡將瀋陽客運集團公司公款一千二百五十二萬八千元私自轉入董志順及其親友的個人賬戶,其中一千一百○六萬八千元用於建造佔地千畝的「夏宮」。二○○三年二月十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夏任凡原來的同事說,夏任凡與張國光來往密切。夏在客運集團主事時,凡有重大活動,必會宴請省市各大要員,張國光總會到場。
張國光貪污受賄買官被揭發是由夏任凡供出的,夏為了要爭取立功逃出鬼門關,所以將張國光和劉克田供出。
從一九八五年擔任瀋陽市委副書記、代理書記、書記到一九九八年升任省長,張國光作為瀋陽市的主要領導主政瀋陽十三年,震驚海內外的慕馬案主要角色慕綏新、馬向東等人,基本上都是在他任內獲提拔的。
遼寧省紀委公開的資料表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中紀委手調查前瀋陽市市長慕綏新、副市長馬向東的腐敗案件。到二○○○年下半年,調查遇到很大阻力。
二○○○年十二月,張國光被調往湖北任職,當選湖北省省長。到了年底,慕綏新被免去市長職務(次年三月正式被「雙規」,六月開除公職),二○○一年四月瀋陽市市委書記徐文才被免職,擔任省委專職常委。
2004年5月前哨雜誌(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