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高遠:黃靜案真相揭迷

高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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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湖南湘潭女教師黃靜裸死案在网上紛紛揚揚流傳了一年多了,眾多媒體包括中央電視台都作了深度報道,但案情至今不明,沒有人為這位死去的年輕才女承擔責任。其實本案案情并不复雜,作為一直關注這個案子的法律業內人士,筆者愿意揭去層層面紗,告訴廣大网友我心目中的本案真相。

一、 死因

關于黃靜的死因,网上流傳著多种說法,主要由三种,即謀殺、誤殺、自然死亡。

1主張謀殺的是黃靜的家人和某些同情者,以李健、黃母為代表,他們的主要依据是黃靜准備与前男友姜竣武分手,作為紈子弟、花花公子的姜竣武因為得不到黃靜,而產生殺人惡念,2月23日當晚將黃靜騙出,和其他三個幫手用酒精或者迷藥將黃靜弄昏,將黃靜送回宿舍后實施摧殘、強奸,然后殺人滅口。

這种說法的依据是黃靜准備与姜竣武分手的日記,推斷姜有殺人動机,黃靜身上有上百處傷痕,推斷黃靜受到了非人地折磨。其實,通過黃靜日記推斷姜的殺人動机,過于武斷,而黃靜身上的所謂傷痕,大部分是尸斑反映,黃母愛女心切,又沒有法醫學常識,所以做出了錯誤的推斷。

黃靜身上的主要傷痕是腿部、頸部、嘴角部,脖頸和嘴角的傷痕是窒息死亡的明顯標志,可惜因為种种原因,沒有引起法醫的注意。后經多次勘驗、分析,謀殺之說缺乏客觀證据。也不符合生活邏輯。黃媽媽指控姜竣武謀殺所以受到詬病,原因正在此處。

2主張誤殺的是黃靜的前代理律師和部分學者,如劉路、楊支柱、艾曉明等。他們的根据是姜竣武開始并沒有殺害黃靜的想法,但是有占有黃靜、与其發生性關系的想法。由于黃家家教很嚴,姜竣武在海南旅行期間都沒能占有黃靜,因此,他非常清楚,在黃靜准備与其分手的情況下,与黃靜發生性關系黃靜決不會同意。但不占有黃靜任其飛走又心尤不甘,情急之下或者在其他朋友的縱擁之下,2月23日晚將黃靜騙出,伙同其他三人將黃靜灌醉或者迷倒,晚上二時左右送回宿舍。姜竣武在宿舍將黃靜衣服剝掉,欲行強奸,不了黃靜醒來,与之搏斗,姜竣武擔心被鄰居听見,卡住黃靜脖頸,用被子捂住黃靜頭部,不料導致黃靜窒息死亡。這就是黃靜脖頸、嘴角留有傷痕的原因。

應該說黃靜死亡并不是姜竣武故意追求的結果,但是姜竣武應該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黃靜死亡的結果,放任這种結果的發生,仍然构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黃靜死亡后,姜竣武心尤不甘,又進行奸尸,但因人已死去,肌肉松懈,未能破坏處女膜,加上行奸者高度緊張,精液滯留在陰道口,這就是為什么第一次尸檢時陰道口有男性粘液(已提取,后被法醫吳建群藏匿),陰唇有擦傷的痕跡,地板上有多達六塊帶精斑的紙團的原因。根据有關專家的研究成果,男女作愛后的擦拭下陰一般情況用紙是兩之三塊,用四塊是極限。用六塊紙擦拭連下因都擦傷則純粹是為達到掩飾的目的而進行的不正常行為。

姜竣武在現場試圖偷著拿走黃靜內褲,被黃家人發現搶回,交給法醫吳建群作為重要證物保存,吳建群竟然藏匿,且拒不承認曾收到此證物。

眾所周知,涉嫌性犯罪的現場,被害人內衣是必須提取的證物,吳建群居然對央視記者說他不認為內褲必須提取。此法醫的昏聵和狡辯真是無以复加!

3認為自然死亡的是姜家以及他們的支持者,以及有關醫生、公安司法人員,如姜峻武、吳建群、宋仁宇、袁革林等。他們的理由是公安机關的法醫鑒定。但是這些鑒定存在明顯的程序和技術上的瑕疵,且与中山大學陳玉川教授的鑒定尖銳矛盾。

如果是自然死亡,姜竣武應該沒有任何責任,他應該光明磊落說出事情的真相,堅決支持進行法醫鑒定,以換自己一個清白。他跟黃家要求尸檢的主張應該沒有任何沖突。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如下不合情理的表現:

1)姜竣武是26歲的青年,晚上三點多才睡覺,還作了愛,(有精液為證),為什么會六點就起床走掉?

2)姜走后為什么要用其父親的手机給黃靜打電話?他為什么會感覺黃靜可能出事?

3)姜竣武在央視上說他走時黃靜還活著,而且他沒有給黃靜脫下衣,但現場是黃靜全身赤裸,被子蓋過面部,顯然是有人在她死后偽造過現場,而現場卻沒有第二個人在場的任何跡象,姜竣武如果是無辜的,他應該不怕說出真相,他為什么要在全國人民面前說謊?

4)如果黃靜自然死亡,姜家不應該害怕尸檢,為什么會出現體檢標丟失、心臟標本燒毀、尸體腐爛、證物失蹤的許許多多不利于尸檢的情況發生?

綜合分析以上三种死因,筆者認為,第二种即姜竣武間接故意殺死黃靜的可能最大。

二、 定罪

姜軍武被取保候審,自鳴得意,認為自己可以脫罪,不少网友也認為認定姜竣武有罪證据不足,其實,根据現有證据,認定姜軍武故意殺人證据缺乏,但認定其強奸決無問題。

強奸是指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強行与婦女發生性行為的行為。

本案行為人違背婦女意志表現為1姜竣武采用某种手段是黃靜昏迷(有證人證言證明黃靜是在昏迷狀態被送回宿舍的)2姜竣武供認黃靜不同意發生性行為。

采用暴力表現為黃靜身上有多處傷痕,腿上、脖頸、嘴角等處極為明顯。

發生性行為表現為遺留在現場的精斑。

由此,強奸罪所要求的所有构成要件都已具備,認定姜軍武构成強奸沒有法律障礙。由于強奸行為最終導致了受害人死亡,(不要求行為本身直接導致,如有的受害人含羞自殺),被告人姜竣武應該在十年以上、無期、死刑三個刑期檔中選擇。

姜竣武取保候審絕不是因為他沒有罪,而是因為超過了羈押期限,一旦尸檢取得進展,他會被立即收監。

三、 謎底

网上有人迷惑不解,姜家也借此渾水摸魚,就是,姜父并非什么達官貴人,怎么會有如此能量調動這么多的社會力量為儿子開脫罪責?

其實,這种立論的前提本身是虛假的。姜竣武強奸并整死黃靜后,一度逃走,三日后見無事才歸。派出所警察宋仁宇、袁革林開始不封鎖現場,不按正常程序向上級報案,主要是受了姜家的鼓惑,加上自身業務素質低劣,官僚作風,輕信姜父的話,真正相信黃靜是正常死亡,收受賄賂的可能并不大。法醫吳建群吃請后改變初檢說法,藏匿物證,有收受賄賂的嫌疑。后來事情鬧大,省廳、公安部開始介入,宋、袁、吳的命運就跟姜竣武綁在一起,他們不惜一切代价要捂主此案,這么多人一齊活動,這才出現了丟表、毀證、尸體腐敗、多次鑒定自相矛盾等許多怪事。

四、 預測

本案姜竣武的下場有三种可能,一是尸檢證明黃靜沒有疾病,死因為姜竣武所殺,姜將被判處死刑,最輕是緩期二年執行。

二是警方、法醫徇私舞弊被突破,姜竣武通過測謊交待犯罪事實,姜軍武死刑、姜父、其他敗類亦將受到嚴懲。

三是法醫鑒定沒有進展,根据某前證据起訴,姜竣武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是姜竣武最好的結局。但是,他將在獄中受到報應,他的余生將永遠得不到安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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