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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一男子行凶 被判125年徒刑

2004-06-11 11: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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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巴西一名男子行凶,造成3死4傷,法官判他125年徒刑。 現年二十九歲的(梅拉),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在(聖保羅)一家影城看電影時,不分青紅皂白向無辜民眾開槍,打死三人,打傷四人,因而被起訴。

儘管辯護律師聲稱,(梅拉)作案時,神智不清,但法官認為,作案前,(梅拉)應該吸過毒。

法官說,當時正在醫學院就讀的(梅拉),應該知道吸毒的禍害,因此判他,殺死一人坐牢十九年又六個月,殺傷一人坐牢13年。危害電影院其他人安全被判十五年徒刑,總共加起來是125年又6個月徒刑。

不過巴西法律規定,罪犯最多只能坐30年的牢,所以儘管被判125年徒刑,但(梅拉)只要坐牢三十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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