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9) 中國科研人員用什麼簽證可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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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编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網站與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繫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三十九:我現在在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做工程師工作,我有空間物理學博士學位,並發表了15篇論文。 還沒有獨立出書,有兩本書是同導師一起出的,我是第二作者。我很想到美國作博士後繼續從事科研工作,不知有什麼類型的簽證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解答: 有三種常用的簽證類別:J-1,H-1B,和 O-1。

最好不用J-1,因為它有兩年回國服務期。H-1B是個快捷的辦法,但受名額限制。O-1沒有名額問題,但申請複雜,準備起來慢,且律師費高。

H-1B一共有六年,在某種情況下可以延長更長。它是一個臨時的專業,職業工作(“臨時”的定義是:工作不是永久,有一個確定終止期限); 所謂專業工作是指進入這個職業的最低要求是擁有這個領域的學士學位。H-1B身份只能使外國職業人員為給他申請的公司工作。

H-1B身份/簽證的申請要求和過程:

1。向勞工部(DOL) 申請”勞動條件申請”(LCA”)。其中最重要的是工資問題。公司(雇主)給的工資要與”地區工資”(Prevailing Wage)相當。勞工部這樣做是讓雇主保證聘用外國工作者不會損害處在相當情況下的美國就業人的利益。

2。申請到“LCA”以後,就可以做H-1B申請的申請表和“申請支持信”申請表包括:
(1)I-129和I-129H
(2)I-129W
(3)I-907,如果申請加速處理
(4)G-28,如果有律師代理

申請更重要的組成部份是“申請支持信”。這封信是寫在公司的信箋上。它基本上有4個部份組成,討論這個H-1B申請為什麼可以批准的4大方面。

第一方面:公司有開闢這樣一個職位的理由:這一方面要討論公司的背景,它的經營範圍,從而為什麼要設置這樣一個職位。比如,一個軟體諮詢公司開闢一個“軟體工程師”的職位, 理由簡直是不言而喻的。但一個連鎖的零售店要雇一個”軟體工程師”就不那麼簡單了。你就要使移民局官員相信,公司的確需要這麼一個工程師去為零售系統編程,調試,維護等等。

第二方面:申請公司要證明該職位是屬於H-1B職業,即專業職業: 這一方面可以說是整個申請的核心。但對於“工程師”“律師”“醫生”“科研人員”,“教師”等職位是顯而易見的。但當職位不是那麼明顯時,比如“會計”,“編程員”“牙醫助理”“網站設計員”“公司副總裁”“市場調查員”這些職位是灰區,移民局從未承認過它們是”專業職業“,但也曾批准過H-1B。關於什麼職業是”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人們可以寫出書來論述它的定義,歷史的沿承和變化,及律師們對移民局不良決定的挑戰最終導致“專業職業”範圍的拓寬等,這裹就不細述了。

第三方面:你(外國工人)是否能夠格,勝任這一職業: 很多人認為H-1B身份的申請,必須有四年學士學位,否則別想。其實不是這樣的。移民局建立了一個公式,就是每3年工作經驗能頂替1年的大學學習。舉例說來:在大陸的大專文憑是高中畢業後學習2年到3年的專業知識後獲得的。比如說張林在大陸學習了3年的”機械工程“專業且獲得大專畢業文憑,它不是學位。張林在美國的專業的”外國學位評價公司”做了一下 “同美國學位相當性”的評價。結果是,它同美國的兩年的“Associate of Science”(AS)學位相當。AS相同于大學的前兩年的課程,也就是美國社區大學提供的兩年制的學位課程。一個美國學生得到AS學位後,可以參加工作,也可以到正規大學中繼續讀後兩年的大學課程,從而獲得學士學位。

好在張林在北京第一機床廠工作了6年,前3年是”機械設計技術員”後3年是“助理機械工程師”,最近剛剛被提升為”機械工程師”(Machanical Engineer)。那麼張林就可以在評價他的大專學位時,同時要求評價他的6年工作經驗,很有可能張林的兩年AS學位,加上6年的在同一領域裹遞升的工作經驗(Progressive Work Experience)相當於一個美國的機械工程學士學位。那麼如果申請公司給的職位是“機械工程師” (Mechanical Engineer), 張林就夠格了。

第四方面:公司有能力支付地區工資: 這一方面公司不需要出具任何檔,但移民局有權利要求公司補交財務檔,證明這一點。尤其是小公司和新公司,移民局要求補充的可能性較大,那麼與其等著要求補交,還不如直接在申請時就交上這些財務檔。

3。領館申請H-1B簽證:

當填寫I-129時,你要注明你所在的申請的領館名稱。如”美國駐瀋陽領事館。” 那麼移民局批准了H-1B身份歸類申請後,就會送到領館一份,然後你就可以同領館官員預約, 面試,申請H-1B簽證。

O-1身份/簽證的申請:

O-1身份適用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及體育領域裹有突出的(Extraordinary)能力的人。顯然它比H-1B要求高得多,但從另外一方面它包括的範圍又很廣,且對學位要求並不高。像演員可能辨不成H-1B,但可以辨成O-1。移民局拒絕了很多大公司總裁的H-1B,認為“福特汽車公司的總裁可以連小學都沒有讀完。”換句話說,進入商界根本不需要什麼學士學位。但大公司總裁,在商業上作出大貢獻的人士可以批O-1。

移民局對O-1的批准的標準是,必需有以下的3項。但有了3項可又不是就肯定批准。還要從總體上看證據的質量, 來最後作出是否滿足Extraordinary 的標準。
(1)國內,國際獲獎;
(2)協會會員(只有取得一定成就的人才能加入的協會);
(3)在國內,國際上有聲譽的媒體,出版物中被做過專題報導;
(4)在該領域中作過巨大貢獻,發明等;
(5)在國內,國際有聲譽的出版物中發表過文章;
(6)被邀請為裁判或評審人員,評判他人的工作及貢獻等;
(7)在國內,國際著名的公司,機構中, 擔任最重要的職位;
(8)在公司,機構中任職的高工資的記錄;
(9)擔任主角,或重要角色,或與一個作品成功有直接, 更大關係的職務。

O-1身份第一次可以申請3年,之後可以一年一年的延長,沒有上限,直到完成你所需完成的工作。它的申請過程同H-1B基本相同,只是證明Extraordinary 的文件要很多,詳細,支持信在這一方面要花費很多筆墨,故律師費遠比H-1B 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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