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殺一儆百?日人權成員野口孝行被判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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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道)去年12月10日,日本非政府組織『北朝鮮救援基金』的成員野口孝行爲了幫助在中國的北朝鮮難民,和兩名北朝鮮難民在越南國境附近的中國廣西南寧入住旅館時被逮捕。從4月5日一審過後歷時兩個半月,今天(6月28日)上午在中國崇左市對野口孝行進行第二次審判,判決宣佈:以『涉嫌非法運送他人出入國境罪』判處野口孝行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二萬元、8月9日驅逐處境。

該組織指責中國政府4月5日對野口孝行的一審時,以『不知道』的回答拒絕媒體和該組織的詢問,稱爲公開開庭卻在不該開庭的日子星期天進行審判,旁聽席位只有12位的審判是名副其實的『密室審判』。據悉今天的二審也是在只有12人旁聽的席位的房間進行,日本國內著名各大媒體旁聽了審判。








野口孝行幫助從中國出逃到日本的兩位北朝鮮難民:男性50歲左右,女性40歲左右,他們都是在日本出生。大約30多年前北朝鮮在日本組織『總聯』, 他們在媒體熱烈宣傳報道北朝鮮是『地上的天堂』中受騙回到北朝鮮。 由於難耐北朝鮮殘酷的生活潛逃到中國,後通過日本親戚聯繫到『北朝鮮救援基金』組織,希望該組織援助其返回日本。按照日本規定他們如果回到日本,他們有居住在日本的資格,還有可能取得日本國籍。

日本政府和外務省曾要求中國不要把這二位難民遣送回北朝鮮。 但是,到現在還沒有他們的任何消息,『北朝鮮救援基金』認爲他們可能已經被政府送回到北朝鮮。通常被遣送回去的難民將視反省和出逃罪行接受殘酷懲罰的再教育,關到收容所, 或關到被稱爲『人間的第十八層地獄』的政治收容所,甚至被處以死刑。

前北朝鮮潛伏中國的特工人員在潛逃到日本後透露:中國和北朝鮮之間簽有遣送北朝鮮難民的條約:北朝鮮根據每次遣送回難民的數量,在遣送難民的大卡車上裝載木材作爲回報,每個難民的身價相當於人民幣幾百元。





漂流在中朝邊境河流上的北朝鮮饑民的屍體,據中國的朝鮮族人介紹許多北朝鮮老人爲了省下自己的口糧,常常投河自盡(北朝鮮救援基金)


逃到韓國的前北朝鮮收容所的警衛安名哲接受記者採訪,他透露了駭人聽聞的北朝鮮收容所的內幕(大紀元)




(上圖說明)薑哲煥:祖父被指控有罪,全家被關到北朝鮮收容所,因爲長期饑餓,他在19歲被釋放時,身高只有1米左右,後來出逃到韓國,現爲『韓國日報』記者,身高1米75。他在收容所期間,親眼目擊逃跑到中國被遣送回來的兩名北朝鮮軍人被處以『石刑』,他們很快就成爲一堆白骨,慘不忍睹。(大紀元)

對逮捕野口孝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在今年2004年01月14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說:“2003年12月6日,日本公民野口孝行從遼寧省大連市入境後,夥同他人運送2名非法入境人員,企圖從廣西邊境偷越出境,途經南寧市時,被中國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野口的行為已觸犯了有關法律條文,即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

『北朝鮮救援基金』事務局長加籐博認爲:發生這種事態的原因是雙方對難民的解釋不同。他說:“野口孝行無罪,我們按照聯合國難民條約,認為逃離北韓的人屬於難民,中國一向主張國際法應該高於國內法,那中國自身又如何呢?中國從1958年已經成爲聯合國難民署(UNHCR)的執行委員會(ExCom)成員之一,1981年簽署了『難民條約』,我認爲中國有遵守國際法的義務,中國政府根據情況分別使用國際法和國內法,我們真心希望中國能夠儘早的意識到人權,成爲一個有良好國際常識的國際社會的一員。”

野口孝行是援助北朝鮮難民而在中國被逮捕的第三位日本人,2002年10月,和野口孝行同一組織的事務局長加籐博在中國大連被逮捕,歷經連續一周每天持續到深夜的審訊和毆打後被中國驅逐出境。他回國後接受了日本各大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的採訪,講述了在中國的遭遇,日本舉國譁然。在日本的常識中,連續剝奪休息並被投以強烈燈光的審訊是一種拷問。而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官員反駁說他們不認爲這是拷問。2003年8月,『保衛北朝鮮歸國者生命和人權會』的山田文明在上海幫助北朝鮮難民闖入日本學校時被中國逮捕,於21天後被驅逐出境,三人被以同樣罪名逮捕,中國此次關押野口孝行半年,引來世界許多人權組織的指責,批判,重判野口孝行有期徒刑8個月和罰款,可以視爲中國政府試圖借此殺一儆百,警告救援北朝鮮難民的日本和韓國等人權組織不要多管閒事,援助北朝鮮難民。



圍繞野口孝行被驅逐處境的具體出國途徑,中國政府和日本方面還要進一步調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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