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任科:「一國兩制」將走向反動

──寫在香港回歸七周年──

李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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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一國兩制”是“一個偉大的歷史創舉”。因爲這個設想是“偉大的中囯共產黨”的又一領袖鄧小平苦思冥想的結果!是精心的權謀設計。

在香港回歸前是鄧小平與柴契爾夫人具體操作,最後以政府形式發表了《中英聯合報》,緊接著起草《香港基本法》,並承諾50年不變,取得柴契爾夫人的首肯。

很長時間裏,中國民眾及世界的許多媒體,都被這個設計所困惑。各種見解、分析層出不窮,但是,最先上當受騙的是柴契爾夫人,其次是一些國家的政要;而受害最深的當數港人,澳人和全體的中國國民!

社會歷史的演變是循著一條最適合人類自身生存和發展的軌迹運動的。20世紀末期,人類社會開始大踏步地向著進步、和平、民主方向邁進,這一趨勢將來會怎樣?人類必然會根據自身的條件及環境的改變而自我調節、調整,總會取最優越的社會管理形態,以保證人類適應自身的存在與發展,這與馬克思框定的“共産主義社會”終極目標,絕沒有不謀而合的可能。

中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她的權力主要源於指揮槍桿子的中國共産黨,而對槍桿子的指揮,自始就落入黨的領袖一人手中。這種權力就是黨內領袖與領袖之間爭奪的目標;領袖與領袖之間,各代表某一派系的思維,某一部份人的世界觀,某一種科學與僞科學的較量。原則上,中囯共產黨內只能有一個唯一的領袖,這唯一的領袖採取換代形式産生,也就是“接班人”。換代領袖是上一代領袖傳承的繼續,這充分地體現出了濃烈的封建專治特色。在這樣一個“主權”爲標準國家制度下生存的民眾,其前景可想而知。誰是創造歷史、創造社會的真正英雄,這一點連毛澤東在口頭和文字表述上都不能否認的關鍵名詞,而毛澤東之後的領袖們競反其道而行之!

中國社會歷史發展到了緊要關頭“一國兩制”出籠。

根據50年不變的“基本法”,“一國兩制”是高度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台人……,在一個“主權”國家的基點上,和平共處,優劣互補,共同發展,爲世界和平解決爭端作出典範――好一首動聽的小夜曲。

確實,港、澳、台在中囯共產黨的“主權”勢力尚未涉及這三地的社會制度控制時,這三地與大陸內地的社會制度有本質上的不同。人們真想充分地行使“公投”、“公決”等等方式監督政府,爲社會造就可行的好處,並給自身帶來實際的利益,這是人類目前能夠運用自身權力的最好方式管理社會,求得自身發展的可取途徑。“一國兩制”有意向世界透露一條重要資訊,這或許是獨裁專治向世界進步趨勢的讓步?還是世界進步趨勢對專治獨裁不可逆轉的勝利?這些讓人們想入非非。

如今世界上對立的兩種制度是:以個人或集團權力爲取向的封建獨裁專治制度,這種制度在實行和運作過程中,往往是採用強制性的暴力,對社會對民眾很難不帶有血腥;而另一種制度則是以法制爲取向的,自由、民主制度,她的基點是以保障公民的自由、民主爲主導,這種制度不受控於某一集團的強權勢力。對於政府權力的管理,是采用公民直接參與的年限任期委託管理方式,被委託人可稱總統(或其他),但是被委託人首先是一個普通的公民,他(她)們,必須遵守法律,才能獲得民眾的普遍認可,這樣的被委託人不是“人民的大救星”,也不會感到對權力征服後的快樂。總統必須盡到的職責是,保證全體公民的權利和利益充分地享受與發展,協調和解決公民與政府之間矛盾,爲公民提供更廣泛的自由空間,並爲世界和平作出應有的貢獻……。過去被稱爲“資本主義”制度的權力託管人,實則是一份苦差事。民眾對其任期作爲不滿意,可罷免,其有違法行爲,可彈劾。

民主制度有充分的自由度,調整社會形態,以保證人類自身利益適時發展。客觀上,這種制度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

被稱爲另一制的香港,是什麽樣子?

“中央是爲香港好”,這個“中央”含糊其詞。對《基本法》的幾次解釋,港人明顯地感受到強制權力的作用,這實際上是對另一種社會制度提出嚴重警告。正如臺灣人陳水扁說的那樣:“一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制,就是專制和壓制”。

法制與權制的區別是追求以什麽爲根本標準。若是法制爲根本,就將是以公民利益爲基礎,在保證原有“基本法”的同時,逐步完善修正法律對社會發展的羈絆。讓港民更充分自由地享受法律給自身帶來的幸福;反之,權制的目標,就是整個社會曲從於強權的畸形變態……。

“一國兩制”設計到此爲止。這個設計已經明顯地被規範到共産主義形而上的國家社會學說軌道上來了。所以,“一國兩制”必將走向反動。

我們還能相信天上掉餡餅嗎?對於社會制度的取向,到底應該誰說了算?!

──轉自《民主論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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