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任不寐:誰在中國為李思怡送行

於第53期不寐論壇被關閉之際

任不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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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2004年8月21日北美時間早上8時,打開不寐論壇看到了關於李思怡一案的最新進展的消息:2004年8月21日河南《大河報》報導,成都民警在羈押吸毒女李桂芳的過程中疏忽大意,未通知到相關人員照顧李桂芳的3歲幼女李思怡,結果造成李思怡十幾天無人照管,活活餓死。昨日(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原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和民警黃小兵公開宣判,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王新和黃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這也是第53期不寐論壇最後發表的一篇文章,不寐論壇隨後就被關閉了。

震驚中外的李思怡慘案歷時一年多似乎塵埃落定。近期中國政壇正沉浸在紀念鄧小平誕辰100週年的政治戲劇之中,政治元老們和新貴們爭奇鬥艷,希望能在這位死去的獨裁者身上儘可能地開發出有利於自己的政治信息。因此沒有人在意李思怡這樣的小女孩的死亡,她真的離開了。迫於輿論壓力,中國用王新和黃小兵兩位警察的3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來為李思怡送行。但敏感的人們總會追問:一切,就這樣結束了嗎?

李思怡慘案牽涉到很多人的命運。首先,李思怡死了,一個警察國家因習慣性的不作為而殺害了她。她將永遠離開人們的記憶,不管一想到這種死別心靈如何痛苦和絕望。無可挽回的悲劇,沒有人代替國家跪下來懺悔,那個國家沒有任何羞恥感和罪惡感,對它來說,甚麼也沒有發生過。其次,李思怡的母親李桂芳,這個可憐的女人和母親現在哪裏?我在國內的時候多方打聽,沒有人知道她的消息,她本應該得到更多的同情和照顧,結果卻被視為不穩定因素而遭遇隔離。第三,第一個報導李思怡慘案的那個女記者李亞鈴現在如何?據知情人士說,成都警方和有關部門多次警告她,因此她也失去了在報社原有的工作,一個令人尊敬的女記者做了一件順乎良心命令的事情,為甚麼要遭遇這樣的迫害呢?應該站在被告席上的僅僅是王新和黃小兵嗎?成都市公安部門,特別是它的首腦更應該站在被告席上——他們應該是李思怡慘案的共犯,他們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侵犯了李亞鈴的基本人權,更是間接地剝奪了李思怡(代理人)的訴訟權。這些千方百計掩蓋慘案並打擊記者的犯罪嫌疑人為甚麼不坐在被告席上?!最後,國家為李思怡慘案交出了王新和黃小兵這兩件犧牲品,這是人們能看到的唯一的「國家賠償」。當然,由於職業習慣造成李思怡之死,這兩位警察罰當其罪。然而問題不這麼簡單,總的來說,這兩位警察也是中國政治的犧牲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主義」要求中國警察「講政治」,培養他們忽視和踐踏人權,因此他們在李思怡慘案中的表現是「自然而然」的,「合乎邏輯」的。在這種意義上,他們也是被害者。不過國家願意對他們寬容,2年的有期徒刑很快就會過去,他們很快就自由了,並還能得到同行的同情。然而,李思怡呢?

中國的人權悲劇總包含著這樣的絕對悲劇:悲劇後沒有人主動認罪,悲劇後只有推拖責任和百般抵賴。我們能指望這兩位警察真的良心發現變成冉阿-讓嗎?這個世界比那裏要悲慘得多:沒有罪,沒有新生,沒有任何指望。能指望成都警察因此吸取教訓嗎?2004年8月21日《重慶晨報》報導說:8月20日,一輛警車在成都市一環路與建設北二段的十字路口,撞倒5名過街市民,其中一名傷勢較重。目擊者稱,「這次事故是因為警車沖紅燈造成的。」成都還是那個成都。更不要指望國家會懺悔,它早已對沒完沒了的李思怡慘案搞得不奈煩了,它正迫不及待地轉過頭去演戲和掠奪。——李思怡不過是它身上的小小螞蟻,它掐死了她,並終於將她徹底擺脫了。

請告訴我,誰在中國為李思怡送行?

2004年8月21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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