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焦國標:中國需要國外媒體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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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田希報導)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焦國標今年3月在中文電腦網絡上發表了《討伐中宣部》的文章,引起了海內外各界的關注。

焦國標是河南杞縣人,在河南大學修完中國文學學士和古代漢語碩士後,再取得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博士。目前任北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新聞系副教授,焦國標以多產雜文聞名中國文壇,曾在各種報紙刊物上發表了大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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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伐中宣部》的文章發表後他接受了多家媒體的採訪。那麼他最近的情況怎樣呢?在發表了個人觀點後有沒有受到壓力,以及中國新聞言論自由等問題,日前本台對焦國標作了採訪.採訪中他回答記者—

記者:你認為中國的新聞言論有沒有自由? 

焦國標:很難說有還是沒有,我的意思是:在一些問題上,當他說這個問題敏感不許暴露的時候,那就是一點新聞自由都沒有。有些問題可能就沒有人管,沒有人干涉那就有新聞自由了,所以很難簡單說有還是沒有。

記者:那麼什麼新聞是被有些人管起來了呢?

焦國標:這是一個管理者很主觀的問題,它沒有具體的定義,它是一個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態。所以我很難說什麼新聞能發不能發,沒有什麼特別的標準。

記者:您能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嗎?

焦國標:像平常我們寫言論的稿子吧,幾乎可以證明。

記者:那您認為是完全的自由嗎,還是在自由之下在某個角度來說是有限制的?

焦國標:應該說起碼是沒有法律限制保障的新聞體系。你問的是造成這樣局面的原因對不對?

記者:對。

焦國標:造成這樣局面的原因是在法律和新聞媒介之間加進了一個處罰型態的宣傳機構,具體說,像宣傳部、抓新聞宣傳的職位,這樣的話,就很難和法律是一致的,比如說宣傳處長罰一個宣傳部的一個職員,他的出現會形成和法之間的距離。比如說我是一個新聞媒體從業者,我的這篇稿子可能不違叛任何的法規,但是宣傳部裡可能就會說這稿子不適當,那可能這稿子就不能發了,加進了這個具體人事的決策,就造成這樣的局面。

他認為:新聞媒體只應該對法律負責,而現在中國沒有法律保障的新聞體系。在媒體與法律之間,加進了「中宣部」、「黨委」、「官員」等人治角色。他們高於法律。新聞媒體要聽命於他們,造成新聞自由的障礙。

焦國標:我在一篇文章裡談到:新聞媒體和法律之間不應該加進宣傳部,因為政府和法律之間有時和法律是相合的,有時是相背的,如果是相合的,那麼宣傳部就是多餘的,如果是相背的,那宣傳部就是錯的,所以就不應該在新聞和法律之間再加一個宣傳部,這個編制就不應該存在,應該是媒體直接對法律負責,法律直接照看媒體。譬如一個媒體報導一個新聞,如果有疑義,就由法律照看它,如果涉及到人的名譽的誹謗,就用相關的法律制裁他,中間便不用宣傳部了。

記者:所以說是中宣部這個機構造成的。

焦國標:這個系統脫離法而存在,而且高於法,媒體反而不能對法負責,而是對宣傳部和官員負責。

焦國標在《討伐中宣部》的文章裡表示,「中宣部以新聞自由為敵,連『新聞自由』四個字都不許隨意使用,這分明是對最起碼文明準則的公然踐踏。中宣部已經墮落為當下中國最愚昧落後勢力的堡壘,在他們弄權得到快樂和賄賂的同時,黨和國家的形象,國家的文明進步因此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記者:這種局面或情況能夠改變嗎?

焦國標:當然要改變了。

記者:有可能改變嗎?

焦國標:肯定要改變的。

記者:那是在什麼動力或那些人的作用下能改變呢?

焦國標:中國在外國的力量。如果全世界都改變了,新聞都可以相當自由,像東歐一樣的。

在談到東歐國家體制變化時,他表示了極大興趣—

焦國標:前幾天發現阿爾巴尼亞一個辭官的官員也表示現在新聞很自由,世界都在變,中國不變是不可能的,不變不可能生存。

記者:他指的自由那就是整個社會變了,那是不是說這個體系或制度變了?人的自由就隨之而來了?

焦國標:是啊,制度是為人服務的,要推陳出新或淘汰,要為社會進步的容量負責的。制度如果對一個社會進步的容量是負面的,那就要被淘汰。目前我們經過那麼多年,宣傳部抓的問題太多了,需要積極的改。

他說:現在的體制,扼殺了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的進步,五十多年來,中國對世界文明的貢獻,少之又少。

焦國標:中國文明進步因為這樣的體制,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我提出一個數字,中國建國後五十多年,出版外文的書沒有幾本,翻譯的都是文學類的或古籍類的,像論語、孟子,而人文的我們幾乎沒有。中國這麼多人,這麼多年,我們沒有給人類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政治文明貢獻應該貢獻的東西,為什麼?就是我們目前這個體制太糟糕了,是它的罪過啊。不改的話,我們沒有資格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目前來講,把宣傳部解除掉,讓新聞媒體直接對法律負責,其他的任何制度不改變,我想中國也會前進一大步。

文章發表後,他曾接到過一些騷擾電話,是否還受到其他方面的壓力呢?他說—

焦國標:起碼我目前沒有感到增添自己的麻煩,但是一些朋友、領導、長者說不要跟外國媒體談。

焦國標表示,接受國外媒體的採訪,沒有顧慮。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同時,他認為,中國需要國外媒體的介入。歷史的經驗說明,國外媒體的介入,幫助中國渡過大災難。美國的<時代週刊>兩次救助了中國。在大災難降臨時,沒有國外媒體的介入,是不堪想像的。

焦國標:我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權利和義務中沒有一條說中國公民不能見外國記者、不能接受外國記者採訪,那麼我就有權利接受外國記者的採訪,接受誰的採訪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這是世界人權和中國憲法明文規定的權利;而且中國需要外國媒體的介入,為什麼呢?像去年的SARS,如果沒有《時代周刊》,那中國不知道會成為什麼樣災難的地方。我還寫過一篇文章,六十年前,一九四三年,當時也是《時代周刊》報導了中國的災難,抗日戰爭在河南大饑荒餓死一百多萬,四百多萬人流浪,然後中央政府、國際社會才開始救助,不然河南的災荒不知道到什麼時候。所以沒有西方媒體的介入,中國社會在大災難面前真是不可想像的。中國記者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不但是法律保障的,人權保障的,憲法保障的,而且中國社會也證明了非常非常需要的,所以我沒什麼顧慮,我堅持著歷史基礎、邏輯基礎、法律基礎,才接受外國媒體採訪的。這就像拔河一樣的,要不斷的拉,如果保持原樣不動,可能自己越收縮越小。什麼都不說,那災難降臨,也沒有一個人敢說。所以,爭取這個權利不只是個人的權利,它對這個社會是有好處的。

聽眾朋友,謝謝您收聽希望之聲《天下縱橫》節目,以上節目是由本台駐歐洲記者田希為您報導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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