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欄】在美國報外國人稅(三)
在美國稅法上﹐把居住在美國的人分為兩類﹕居民和非居民外國人。公民﹐綠卡和三年中在美居留超過183天的人按美國居民報稅﹐而居住留不超過183天和來美的目的是短期居留﹐然後再返回所在國的人﹐如持F、J、M、Q簽證的學人按非居民外國人(Non Resident Alien)報稅。非居民外國人需要申報美國所得(US SOURCE INCOME)。所得分為與商業有關和與商業無關的收入。與商業有關的收入指生意收入﹐房租收入﹐薪水等。與商業有關的收入按公民的累進稅上稅或稅務條約上稅。與商業無關的收入按30%或稅務協定規定稅率辦理。
一﹐稅務條約優惠
與美國有薪資稅條約國家有50多個﹐在美國來自條約國家的非居民外國人享受某些稅務優惠。美國與中國大陸的稅務條約於1987年1月簽署。規定從大陸來的非居民外國人﹐在美國國庫券﹐地產利息﹐外國和美國的紅利﹐工業專利和影視專利﹐收入稅率為10%﹐資本利得﹐地產租金收入稅率為30%﹐退休金免稅﹐教師研究人員在美從事公益教學研究活動﹐收入三年不繳稅。學生從美國政府﹐教育科研機構所獲獎學金免稅。演員和其它僱員在美183天內的短期居留工作報酬免稅。學人在實習期內的工作報酬$5000以內免稅。稅務條約沒有規定的收入按一般非居民繳稅。來自港﹐澳﹐臺的非居民外國人按一般非居民外國人繳稅。
二﹐社安保健稅
在美國作僱員﹐一般應該繳社安保健稅(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ES)。當你在退休﹐殘疾﹐孤寡的情況下﹐享受社安福利。非居民外國人持F、J、M、Q簽證的學人﹐來美的目的是短期交流。僅可以在校園工作﹐參加實際訓練和因經濟困難工作。不包括在美國的社安福利系統內。因此也不用繳納社安副利稅。
領到有關批准表的學人可以在美工作。F1學生從學校領I-20表﹐從移民局領I-688B表和I-766表﹐M1學生領到I-688B表和I-766表﹐J簽證學者從應邀單位領到的IAP-66表和DS2019﹐J簽證家屬也能領到I-688B表和I-766表。
從事文化交流人員為邀請機構從事簽證規定的活動﹐以上情況均不用繳社安保健稅。但當持F、J、M、Q簽證的學人要求改變成永久居民身份﹐從事簽證目的以外的工作﹐則應像居民一樣繳社安保健稅。
非居民外國人自顧工(SELF EMPLOYMENT) 不受美國社安系統的關照﹐因而也不用繳社安保健稅。如果你被錯扣了社安保健稅可以要求僱主退還。如僱主無法退回﹐可以要求稅局還。
三﹐預扣稅和預繳稅
美國的收入稅不是到歲末才繳。而是採取隨掙隨繳的原則。非居民在上收入稅時有兩種方式預扣(WITHHOLDING)和預繳(ESTIMAED TAX) 。預扣用於薪資﹐退休和獎金﹐預繳用於紅利﹐利息﹐租金和版權收入。
由於美國稅法複雜﹐許多僱主對外國稅不甚了解。預扣稅不準確。非居民外國人需要向僱主說明自己情況。填寫W8-BEN表格說明自己是外國人﹐填寫8223表說明自己享受稅務條約優惠﹐填寫8W-ECI表說明有與美國有關的收入。
如果你的預扣稅太少﹐少於當年應繳的90%或去年繳稅的100%﹐你應提前繳預繳稅﹐預繳稅應根據你的收入減稅來計算收入稅預繳日期為4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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