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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星張柏芝重慶贏官司獲賠51萬人民幣

2004-09-15 16: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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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彭思舟上海十5日電)中國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港星張柏芝訴珠海東洋之花化妝品公司、重慶家樂福連鎖公司肖像權糾紛案勝訴,據重慶時報報導,東洋之花化妝品公司需在當地「人民法院報」上登報道歉,並與家樂福立即停止侵犯張柏芝肖像行為,且需賠償張柏芝經濟損失五十一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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