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0日訊】為充實僑教教材內容,鼓勵海外華語文工作者及文教團體編寫華語文教材、製作教具及視聽教材,僑務委員會每年均固定辦理「補助海外編製華語文教材」業務。補助對象以旅居海外,從事華語文教育工作者與海外非營利性華語文學校或文教團體。2004年申請期間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請補助之個人或團體可向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審查結果僑委會將於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並個別通知申請人。各華語文教育工作者與海外非營利性華語文學校或文教團體如需申請表格,可致電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408)747-0394索取,聯絡人為:林小品,或可自文教中心網站(http: //www.ocac.gov.tw/sunnyvale/ccc_chinese/index.html)服務項目–華文教育中下載,文教中心地址: 1269 Forgewood Ave., Sunnyvale, CA94089。◇(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