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方擊斃討債殘疾人法律界人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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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訊】西安市北郊一位年逾6旬的殘疾人姜雲春,9月25日在家人的打點了行李去蘭州向張鳳林討債。不幸被蘭州警方擊斃。妻子李粉蓮在靈堂前哭訴丈夫姜雲春的不幸……法律界人士警方擊斃討債者的行爲質疑。

據華商報9月29日報導,位於西安市北郊,被蘭州警方擊斃的討債男子薑雲春的家裏,薑雲春的妻子李粉蓮捧著丈夫的遺像哭著說出了最想說的一句話。“哪里有炸藥?全是騙局,塑膠袋裏裝的是毛巾……”

據李粉蓮講,9月25日晚7時30分,他們吃過晚飯後,幫薑雲春收拾了行李。害怕毛巾弄濕其他東西,薑雲春的兒媳專門找來一個塑膠食品袋。半個多小時後,薑雲春“背著黑挎包,拖著假肢,拄著拐杖,搭了一輛三輪摩托車,高高興興地離開了家”。

李粉蓮怕丈夫受冷,要他帶上毛衣。薑雲春還說,第二天要是早點過去,能在家裏堵住張鳳林,他第三天就回來了。

李粉蓮哭著說,丈夫從家裏出發時,包裏根本沒有什麽炸藥。“摩的”司機能證明姜雲春直接到了火車站。薑雲春當晚坐的是K119次列車,發車時間是晚10時32分,正點到達蘭州的時間是第二天早上7時13分。

李粉蓮分析說,從時間上看,薑雲春是下火車後直接到了張鳳林家。一方面,他沒有時間買炸藥;另一方面,他一大早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兒去買炸藥、誰會賣給他?“蘭州警方必須說清,他們擊斃薑雲春後,發現炸藥沒有!”李粉蓮擦幹眼淚後說,“就是用爆炸來威脅,除了張鳳林的一面之詞以外,再也沒有任何證據,更不要說‘揣炸藥’了!”

華商報28日披露, 27日在該報報道了西安六旬殘疾男子揣“炸藥”蘭州討債被擊斃的消息後,陝西法律界人士紛紛對蘭州警方擊斃討債者的行爲提出質疑。

西北政法學院年過八旬的離休教師石文琰表示,不能理解蘭州警方的行爲。他說:“蔣某討債的方式是不當的,但在蔣某拿到3萬元錢走出503房間、局勢已經緩和的情況下,警察開槍打中其要害部位,明顯屬於不當行政行爲。”石文琰表示,他願意免費爲蔣某的家屬提供法律服務。

西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警說:“從目前警方提供的資訊看,蔣某揣‘炸藥’討債只是報案人一面之詞。作爲警察,不能聽報案人說有炸藥就相信有炸藥,而首先應該判明是否真正有爆炸物,然後決定是否使用武器。因此,擊斃蔣某的蘭州警方應當向公衆澄清,蔣某的兩個包裏究竟有沒有‘炸藥’。此外,民警在開槍前應該警告犯罪嫌疑人,向他喊話,並告訴他後果。如果他在這時有引爆的架勢,才可以開槍。況且如討債人真的懷揣炸藥,對其開槍也十分危險。”

陝西博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午生認爲,蘭州警方擊斃討債的殘疾人的這一行爲是“不負責任的”。“既然討債者已經離開503房間,那麽他想與那一家人‘同歸於盡’的意圖也就消除了,他只是想向那家人討錢,根本沒理由也不可能去炸毫不相干的人。而警方正是在這種前提下開槍的。”

報道提供相關鏈結: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四條規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爲,儘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爲原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規定:“人民警察判明有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據悉,28日晚10時32分,李粉蓮已經帶著她的兒子、一名律師、張鳳林的共同債權人吳長安趕往蘭州,將與當地警方交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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