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論當前農村基層政權腐敗模式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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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日訊】從「大鍋飯」到個體承包責任制,再到集體統籌發包,實行股紅分配製度;從農業發展到第二、第三產業等,從計劃經濟發展到市場經濟和自由貿易制度;過去、當前、未來的中國農村制度,大致如此過渡——更準確地說,是如此艱難、複雜而畸形地過渡。這個過渡過程——尤其是當前這個階段,不少基層腐敗模式業已表現出:「自己有了權力,就將集體的土地改變為自己的土地」,「發展村集體經濟等於發展自己經濟,讓自己先富起來」,基層幹部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濫賣、亂占土地,並與眾幹部及奸商狼狽為奸、蠅營狗苟。這在已揭露和已調查的案例之中,表現得極為突出。諸多民眾抗議、檢舉、訴訟、上訪、信訪的事項,組織、紀委、檢察、公安、法院最難做又最有必要做的事項,也主要是這些內容。它們具體表現為:

一、基層幹部霸佔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進行轉讓,這個過程本應交由村民大會討論決定,並受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工商、農業等部門的監督,然而村兩委(即村黨支部、村委會)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取代了村民大會,《村規民約》的實際力量竟然大大超過憲法、法律、政策,其後將集體土地低價轉讓給某些公司使用。這些公司與基層幹部有著莫大的關係,乃至有的根本就是自己名下的私有公司。土地價格,是個關鍵問題;價格,由土地轉讓合同標明。土地面積,是另一個關鍵問題——事實上,實際轉讓的土地面積很可能超過土地轉讓合同所標明的面積。在集體土地的整個轉讓過程中,民眾缺乏有力的監督力量。

比如:土地價格被基層幹部擅自在合同中修改,實際轉讓的土地面積由民眾組織人員進行測量核實,發生問題後,民眾卻無法與基層幹部進行談判,必須靠向市、區、鎮組織、紀檢等部門檢舉揭發並核實,而後作出處理。轉讓出去的集體土地分兩種:一是建築用地,二是空地面積。實際建築用地面積若多於合同標明面積,上級的處理方式往往是讓公司再買那些已超出的土地面積。這個「買」的過程,民眾缺少發言權,尤其缺乏「不賣」的發言權。空地面積雖然空置,卻仍被基層幹部霸佔,而不用於其他方面的轉讓、租賃、經營,實際上構成了資源浪費,而這個問題,上級部門竟然很難作出解決的方案,唯有令其保持「霸佔」的現狀。

二、基層幹部操縱集體資產

當霸佔空地的時間過久,一旦等到土地價格急升的重要時機,空地將被迅速利用起來,而有權利用空地的主人不是民眾,而是基層幹部。由霸佔到習以為常、看似合法的佔有,這個過程是有動機的。例如:基層幹部在空地上違章搶建豪華樓房、廠房、商舖、出租屋,並在上級規劃、建設部門立刻停止有關報建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仍然想方設法獲得建築物的合法憑證,如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契證等。一旦開發利用,則基層幹部成為最大的經濟活動者,或者成為國家征地賠償時的最大獲利者。在這種算盤之下,基層幹部想不賺錢都難。

值得一提的是,這裡所談的「集體土地」並不僅僅是普通的「地皮」那麼簡單,它還包括山林、竹木、山泥、農田、魚塘等。論其所損失的民眾利益,也不僅僅是歷史的損失、當前的損失,還有未來的損失,比如環境污染。制磚、渡鋅、傢俬、塑膠等企業,無論是集體企業、私營企業還是非法經營企業,其對於山林、河流、空氣的毀壞,導致了集體居住、生活、工作環境的惡劣,且逞惡性循環之勢。我打個比方,一個普通的集體磚廠企業,在沒有經過村民大會乃至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情況下,就擅自低價轉讓給與基層幹部有著莫大關係的公司。須知,這裡所轉讓的絕不僅僅是幾間或幾十間的辦公樓、廠房或廠地,還有變電站、內裡設施、供電線路、機房、攪磚機、推土機、配件、民工宿舍、排水設備、曬場磚基、供水通信設備等,然而這些轉讓物件在合同中將往往不被提及。

三、基層幹部對集體工程動手腳

集體工程,例如建設辦公樓、學校、幼稚園、街道、公園、球場、寺廟、天主教堂、敬老院、公共衛生設施等,論其功用福利,可謂人心所向、眾志成城。然而,就是這樣一些對於民眾而言本來極受支援的集體工程,卻往往出現兩個讓民眾意想不到的問題:一是可能出現「附加工程」,二是基層幹部可能向某些「特殊」的建築隊私下透標。在競標場合,民眾完全不敢想像:為什麼某些建築隊的一標、二標、三標竟與底標只相差幾毛錢、幾塊錢的標價?他們對於集體工程的預算,為什麼能夠達到如此「精確」的程度?即便某些建築隊競標勝利,並簽定合同,註明工程承建費用的開標價格,然而「你信不信?菜裡、飯裡都有鬼」(父親楊慶華語),附加工程的費用可能產生,乃至超過主體工程的費用,至於這一筆筆昂貴的附加工程費用究竟有多少落在了基層幹部的腰包之中,這要請反腐敗的專案組來調查和公佈。民眾,沒有調查和公佈的人力、能力和權力。

四、基層幹部的其他腐敗模式

常見的,當然是裙帶、包庇、縱容、賭博、嫖娼、勾結黑社會以及化公用為私用的車輛開支問題等,這些大家見得多了,我不必再提。我要提的是非法遷入戶口問題。股份固化有一點很關鍵,即:誰有資格成為股東,並獲得對集體資產股紅和集體福利的分配權?最重要的依據是戶口——更準確地說是「本村常住在冊農業戶口」。中國現在的人口流動性很大,過去是個原住民的村,現在可能成了外來遷住人口和原住民共同居住的村。農民嘛,本來就應當逐漸擺脫對傳統土地耕種的依賴,走出農業、農村、農民的舊習慣、舊思維;但是一旦說到「錢」,那些經過層層關係、各種手段遷入戶口的外地人,幾乎被100%的原住民在集體經濟分配上給予排斥。諸位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只要外地人有本地人的戶口,又履行了本地人的義務,交了入股金就可以分配」,其實這個問題連中國的司法部門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

一些民眾跟我調侃:「楊銀波,你現在馬上把戶口遷到我們村來,向我們村交入股金,以後我們村的集體經濟分配,你也有份啊。說不定每年你什麼事都不用幹,就有幾千塊呢!」我有個朋友,他是原住民,幾年前他超生一個孩子,交了幾萬塊上了戶口,但是那個孩子沒有集體經濟分配。然而,那些與基層幹部頗有關係與利益的外地人,不但以不高的價錢上了戶口(換句話說:基層幹部擅自審批外籍人遷入掛戶),而且當時就可以分配集體經濟——分配口糧,分配股份。為此,我的這位朋友很不服氣:「我們在這裡生活了幾十年,過去辛辛苦苦種莊稼,為集體經濟流了那麼多汗水。而那些外地人,不經過我們原住民的同意,只需要經過基層幹部的同意,只需要符合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規定,就來和我們吃同一鍋飯。這叫什麼?這叫坐享其成!」現在這個問題在中國不少農村都鬧大了,牽出了一些更大的問題,比如被揭發某某村民是經過上級、上上級某大官員指定把戶口強行遷進來的之類,常常激起規模不小的民憤。

結語

剛才我又花了幾個鐘頭的時間,整理了一批2004年的基層政權腐敗案例和我的調查筆記。我堅信那些材料是相當真實的,然而也僅僅是冰山之一角。我有個很深的感觸:當民眾維權過程中被欺瞞、推委、哄騙、恐嚇、打壓、迫害的同時,那些幸運的人,我敢說沒有一個。因為,這些腐敗案例嚴重傷害到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幾代公民的長髮展,令現實中國的權力資本及其所支配的分配體制和掠奪體制高速運轉;農民,在此體制之下,始終成為中國最早和最大的犧牲品,可謂「邊緣之邊緣」、「底層之底層」。

那些正在為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而不斷鬥爭的農村,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景況呢?我從愚夫先生所寫的調查報告《劉北堡村幹部為何能夠肆意侵吞逍遙法外》(asiademo.org/gb/news/2004/11/20041122.htm,載於《民主通訊》2004年11月22日)之中,謹摘錄一段給諸位一見:「(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辛家廟街道)劉北堡村現在一片恐怖氣氛,村幹部及村民代表在外躲避,不敢回家,村民晚上不敢外出,村上的工作全部癱瘓。有些村民感言:(原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何永年黑、白兩道都有人,李建國(陝西省委書記)、袁純清(西安市委書記)都有重要批示,但是未央紀委、公安竟還敢弄虛作假,使黑勢力的氣焰更加囂張,看來未央的方方面面已經被何永年『擺平』了,以後誰還敢與犯罪分子做鬥爭?」

--轉載自《北京之春》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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