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訊】香港兩間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的食品製造廠及小食店,11日被食物環境衛生署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其中一間位於九龍城衙前圍道地下的食品製造廠,由本月11日至24日停牌14天。食物環境衛生署發言人說,該食品製造廠持牌人在2003年11月及去年7月曾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先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700元及根據本署違例記分制被記15分,並於去年10月13日至19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去年7月,該廠再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在後巷進行洗滌工作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800元,並根據違例記分制再記15分,而今次再被停牌14天。
另一家被暫時停牌14天是屯門的一間小食店,該店位於屯門啟發徑地下,持牌人在2003年3月及9月,曾因使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而先後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及根據違例記分制被記15分,並曾於2003年12月10日至16日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任由蟑螂滿店爬
該持牌人之後又於2003年11月,因明知而容受或讓蟑螂在其食店內存在,被法庭定罪;去年10月,持牌人再因沒有適當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以及使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而被法庭定罪。該持牌人3次定罪共罰款5500元,並根據違例記分制再記15分,因而導致今次被停牌14天。
食環署呼籲食品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有可能被暫時吊銷更會被或取消。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