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2日讯】香港两间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的食品制造厂及小食店,11日被食物环境卫生署暂时吊销牌照14天。
其中一间位于九龙城衙前围道地下的食品制造厂,由本月11日至24日停牌14天。食物环境卫生署发言人说,该食品制造厂持牌人在2003年11月及去年7月曾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而先后被法庭定罪,共罚款5700元及根据本署违例记分制被记15分,并于去年10月13日至19日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去年7月,该厂再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在后巷进行洗涤工作而被法庭定罪,共罚款4800元,并根据违例记分制再记15分,而今次再被停牌14天。
另一家被暂时停牌14天是屯门的一间小食店,该店位于屯门启发径地下,持牌人在2003年3月及9月,曾因使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而先后被法庭定罪,共罚款4000元及根据违例记分制被记15分,并曾于2003年12月10日至16日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
任由蟑螂满店爬
该持牌人之后又于2003年11月,因明知而容受或让蟑螂在其食店内存在,被法庭定罪;去年10月,持牌人再因没有适当贮存未加掩盖的食物,以及使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而被法庭定罪。该持牌人3次定罪共罚款5500元,并根据违例记分制再记15分,因而导致今次被停牌14天。
食环署呼吁食品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有可能被暂时吊销更会被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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