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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下个月起… 校园禁售垃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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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可乐、汉堡甚至巧克力、冰淇淋、蛋糕等高糖、高脂、高热量垃圾食品,最快2月1日起就将全面退出中小学;台湾教育部昨日初步拟定“校园食品及饮料公告范围”草案,将规定高中职以下学校供应的食品及饮料,每份热量应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添加糖类的热量则应在十%以下、钠含量则应在四百毫克以下,且必须使用天然食材,不得使用代糖及代脂。

调查显示台湾学童有越来越胖趋势,各县市陆续订出校园食品管理规范,“学校餐厅厨房员生消费合作社卫生管理办法”更规定,教育部应研订校园饮料食品范围并公告全国实施;教育部昨日邀集卫生营养学者专家及家长代表研商,针对校园可贩售的食品饮料营养成分范围达成初步共识,将限制高中职以下学校不准贩售含高脂、高热量、高糖、高盐,以及含咖啡因的饮品与点心,近日就将会同卫生署讨论定案,最快九十三学年下学期公告实施。

教育部体育司指出,校园所供应的饮品点心,除了当天制作的包子、馒头、面包外,均须符合四项原则,包括必须“具有营养成分及含量标示”、“必须使用鲜度良好的天然食材”、“不能使用代糖、代脂”,且须“取得中国农业标准(CAS )或良好作业规范(GMP )标志认证”,诸如可乐、汽水等碳酸饮料均不准贩售。

依据昨日会议共识,未来校园所供应贩售的点心与饮料,每一份供应量的热量应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其中由脂肪所提供的热量应在三十%以下(但鲜乳、保久乳、蛋及豆浆得不受限制 );若添加糖类所提供的热量,则应在十%以下(但优酪乳、豆浆的添加糖量,则可占总热量的三十%以下 )。

而面包、饼干、米制品等校园“烘焙类”食品,其中油及糖所提供的热量总和,不得超过总热量的四十%,且油、糖个别所占的热量,亦不能超过总热量的三十%;钠含量则应在四百毫克以下。

教育部原本想采“单品”方式公告逐项列举校园可贩售食品,例如,天然果(蔬菜 )汁、鲜乳或保久乳、豆浆,包装饮用水和矿泉水等饮料;或是米面类的包子、面包等点心,但唯恐挂一漏万,而且各类饮料与点心多到“不胜枚举”,所以决定改采“概括”方式公告。

对于部分民间团体建议所有非正餐食品全面退出校园,学校仅须供应矿泉水等零热量饮品,但体育司指出,有部分双薪或单亲家长反映,由于情况不得已,孩子三餐都得外食,希望学校合作社还是能供应果腹食品,教育部仍容许面包、包子等烘焙类食物在校园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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