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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薪水太少 馬國郵差暗藏兩萬多封信被判刑

2005-01-30 14: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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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馬來西亞一名郵差,因為將兩萬多封信藏在自己家中,而被法院判刑三個月,同時還要繳交相當於他兩個月薪水的罰款。

馬來西亞警方在突檢這名郵差的住家後,查獲兩萬一千六百多封信件,還有四封掛號信,其中有些信件是四年前寄出的。

這名郵差被警方逮捕時辯稱,自己一個月的薪水微薄(只有相當於新台幣四千七百多元),根本不值得他付出這麼多力氣送信。不過這名郵差出庭受審時,卻改口說,「他還是想回到原來的工作」。最後法院將他判刑三個月,同時處罰約合新台幣九千五百多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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