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立法院今天二讀完成(刑法)部份條文修正案。我國的刑事政策將有大幅變革,透過寬嚴並進與提高服刑年限,達成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未來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將由現行的二十年提高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上限則提高到二十至三十年。
(賴正翔報導)
這次修法的二個重點為,寬嚴並進,與達成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在寬嚴並進方面,強調重罪重刑、輕罪輕罰;對於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不再以傳統的刑罰處罰,以易科罰金,緩刑,緩起起訴等方式,並鼓勵被告自新,減輕監所負荷;而在重罪及累犯方面,則加重其刑,對於同一被告犯二案以上的罪者,也將數罪併刑,加重罰刑二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倍,以懲處累犯;而在達成漸進式死刑方式,第一步先規範,未滿十八歲,年滿八十上以上者,不得處以死罰,也就是說,現行未滿十八歲與年滿八十歲以上,殺害直系血親者,將處死刑的規定,將予以廢除;而在其他配套措施方向.則是提高假釋門鑑,與有期徒刑服刑年限;無期徒刑門鑑由現在十五至二十年延長至二十五年,而有期徒刑的服刑上限維持二十,不過,累犯則提高至三十年;法務部強調,提高服刑年限,除了為了因應國人平均壽命延長外,而實務上,重刑犯及累犯,是否假釋,仍有爭議,提高門鑑,與社會需求有關;另外,對於追訴年限,也由現行的二十年,延長至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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