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王懷忠之妻受賄被判10年刑期

2005-01-08 18:2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0

【大紀元1月8日訊】已被執行死刑的貪官安徽原副省長王懷忠之妻韓桂榮因受賄,被判10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據新京報報導,此前,安慶中院根據安徽省高院的指定,對該案立案並於2004年7月20日進行了公開審理。

安慶中院經審理查明並認定,被告人韓桂榮的兩項受賄事實:1999年1月至1999年5月,韓向其丈夫王懷忠(已被執行死刑)轉達阜陽龍騰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馬萍、總經理盧強(馬萍丈夫)的請托,讓王懷忠幫助解決該公司與白金漢宮大酒店糾紛、建購物中心征地、辦理加油站土地使用證等問題。就此事,韓桂榮、王懷忠先後三次收受人民幣80萬;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間,韓桂榮以同樣的方式,轉、請其丈夫王懷忠協調解決阜陽東方賓館有限責任公司貸款等問題,事成後收受周偉、徐衛宏人民幣共計40萬元。

兩項受賄犯罪成立,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1月7日)做出判決,以受賄罪韓桂榮10年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