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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忠之妻受贿被判10年刑期

2005-01-08 18:2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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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讯】已被执行死刑的贪官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之妻韩桂荣因受贿,被判10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据新京报报导,此前,安庆中院根据安徽省高院的指定,对该案立案并于2004年7月20日进行了公开审理。

安庆中院经审理查明并认定,被告人韩桂荣的两项受贿事实:1999年1月至1999年5月,韩向其丈夫王怀忠(已被执行死刑)转达阜阳龙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萍、总经理卢强(马萍丈夫)的请托,让王怀忠帮助解决该公司与白金汉宫大酒店纠纷、建购物中心征地、办理加油站土地使用证等问题。就此事,韩桂荣、王怀忠先后三次收受人民币80万;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期间,韩桂荣以同样的方式,转、请其丈夫王怀忠协调解决阜阳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等问题,事成后收受周伟、徐卫宏人民币共计40万元。

两项受贿犯罪成立,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1月7日)做出判决,以受贿罪韩桂荣10年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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