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緊急救援江西4名刑訊逼供的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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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10月10號是世界反死刑日。大赦國際這一天發起緊急救援行動,要求中國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黃志祥等四名強姦殺人犯死刑。

據美國之音報道,近年來,隨著中國各地冤假錯案不斷出現,老百姓對司法公正性的信任度越來越低。

大赦國際指稱,中國是世界上實施死刑最多的國家。該組織掌握的數據,僅2004年,估計有6千人被判處死刑,3千人被處決。實際數位仍屬“國家機密”。於2004年三月,有人大委員指出中國每年約有一萬人被處決,比國際特赦組織估計的數位還高。

大赦國際緊急救援行動的當事人黃志祥等四人,涉嫌犯有強姦、謀殺和搶劫等罪行,一審、二審均被江西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但是中國各地多名律師爲四人打抱不平;他們在向最高人民法院伸冤說,這四人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定罪的。他們的罪名是在1999年9月到2000年5月期間參與強姦、謀殺和搶劫等犯罪活動。

被告遭刑訊逼供

4名被告不服,上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4年,江西省高院以證據不足,把此案發還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但是,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判處他們死刑。4名農民被告提出,他們是在遭到警察的刑訊逼供情況下被迫招認所謂的罪證的。

被告之一方春平的父親方桂水指控當地公檢法在這個案子上濫用私權:“公安局為了立功受獎,中級檢察院對公安局的材料不核查,他們濫用私權。如果我兒子的確做了這些事,就要按照國家法律辦。但是,如果沒有事實根據就不能判刑,我們老百姓花不起那麼多錢打這個官司。”

美國華裔律師葉甯表示,中國使用死刑的情況相當嚴重,將死刑犯的上訴期限定爲十天是很不合理的。

大赦國際呼籲發回重審

大赦國際的活動人士阿努呼籲中國當局根據國際公平審訊原則,對4名被告進行重審:“就這個案子來說,我們所關注的是,這幾個是在刑訊逼供下被定罪的,而且沒有得到公平的審訊。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對這4名被告進行重審。”

有消息說,這4名被告的案子有可能被再次發回原地重審。

被告之一黃志祥的父親黃全正擔心,這會對他們的兒子更不利:“我們的案子是不會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去的,他們會把案子擱到下級法院,活活拖死我們的兒子。他們曝光太急了,現在騎虎難下,沒有辦法。但是,最後可能還是由高院打回景德鎮,再由景德鎮判死緩或無期,然後把他們放到勞教所去。”

中國“公民維權網”負責人李健在2004年曾經親自到江西樂平實際調查了這個案子,並且和被告人家屬和委託律師見了面。

李健說:“這個案子實際上江西省高院已經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但是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仍然不顧基本的事實和我們國家的司法原則,仍然判他們死刑。我覺得最高人民法院把死刑核准權收回,這個案子一定會被推翻的。他們一定會被無罪釋放的。”

敦促中國政府死刑透明度

大赦國際中國問題研究員艾裏森敦促中國政府保證使用死刑情況的透明度:

“中國政府需要做到的基本的一條,就是在全國範圍內公佈被判處死刑的人數。那些贊成使用死刑的人的爭辯之一,就是死刑對犯罪有威懾作用。大赦國際不相信死刑會 對犯罪起威懾作用,但既然中國政府是以死刑來威懾犯罪,爲什麽又要將被判處死刑的人數保密呢?聯合國的決議要求相關政府保證使用死刑的透明度。”

這位大赦國際的研究者表示,不對非暴力犯罪使用死刑是國際準則。

中國依然有多達68項罪行可以被判死刑,包括經濟罪行、瞞稅、金融詐騙、走私及假冒等。死刑處決方式包括槍斃及注射,均被廣泛任意使用,且經常用作政治運動的工具,例如“嚴打”中,很多平常可能只會判有期徒刑的罪行,就經常被判死刑。

雖然中國當局已頒佈多項法律法規,意圖禁止刑迅迫供或強迫招認,然而全國警察在調查過程中使用酷刑及不人道待遇、誘供等情況仍然嚴重,國際特赦組織對此深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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