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從台州報社事件看《中國民主建設》白皮書

呂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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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10月19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這是中國政府首次發表關於民主政治建設的文告。10月20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交警大隊大隊長李小國以報導失實為由,率領40多名交警沖進《台州晚報》社,毆打、綁架該報副總編輯吳湘湖。這兩件事都是前所未有的,後者對前者不啻是依個極大的諷刺。

白皮書稱,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取得了巨大進步,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保障」,「中國人民今天享有著過去從未有過的全面、真實和充分的人權」。國務院的話剛一出口,就被台州員警打了一記響亮的耳光。這真是一齣好戲。

台州報社事件包括政府亂收費、交警衝擊報社和當局冷處理3個部分。整個過程凸顯了在民主與專制的較量中民主的無能與無奈。

10月15日,椒江區出臺1項新政策,規定所有電動自行車必須上牌,收費的標準是牌證費20元、拍照費10元,此外還要強制交保險費80元。在別的地方,牌證費是15元,拍照費8元,並且沒有強制保險。椒江這種巧取豪奪的做法引起了市民的不滿。人們紛紛向報社投訴。謹小慎微的《台州晚報》社不敢自作主張,在請示了台州市紀委和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後,派記者盧緯波進行了暗訪,編發報導前又經台州市紀委審閱,爾後於10月19日在《台州晚報》上發表了1篇題為《電動車上牌,亂收費嗎?》的報導。這條不到1千字的報導語氣相當平緩,只講了3條事實,沒有任何評論。這3條事實是:牌證費20元、拍照費10元、保險費80元;保險費實際上是強制的;收費人沒有出示物價部門的批文。

這樣的報導本來算不上什麼,但椒江區交警大隊卻老虎屁股摸不得,由大隊長李小國率7、8個交警上門興師問罪。20日上午10時,台州市交警支隊椒江大隊兩名副大隊長走進正在值班的《台州晚報》副總編吳湘湖辦公室,指責報導失實,要求報社更正、處理記者,並「對一切後果負責」。吳湘湖正在辯解時,大隊長李小國走了進來,指著吳湘湖的臉就罵,並拿起手中的包砸向吳湘湖的頭部。在李小國和吳湘湖扭打中,吳湘湖的手碰到了李小國的臉。李小國及兩位副大隊長隨即召集40多名正在值勤的交警,分乘10幾輛汽車包圍了報社大樓,李小國等人將吳湘湖痛打一頓後綁架到車上。

對如此惡劣的行徑,當局卻來了個冷處理:中宣部下令國內各媒體不准報導此事,以免引起「負面影響」;浙江省委宣傳部下令禁止任何浙江媒體報導此事;報社領導開會指示員工,要克制情緒,保持冷靜,要聽上級指示,不要做出過激的行動,要考慮影響,等等。迄今為止,國內除了《現代快報》、《新京報》、《瀋陽今報》和《海峽都市報》等幾家比較活躍的小報外,未見其他報紙報導過此事。廣播、電視保持沈默。《人民網》22日登過此消息,但立即被刪除,其它大網站也為之卻步,只有幾家小網站及社區、論壇、博客論及此事。國內新聞介面對同行蒙受如此奇恥大辱,卻敢怒而不敢言,難道他們沒有良知?不是的。面對統治者的高壓,他們無可奈何。

言論自由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中首要的權利。它不僅指公民個人的權利,也包括媒體、政黨等法人的權利。在中國,只有共產黨的言論自由,沒有其他個人和法人的言論自由。這是世人皆知的事實。《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侈談什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保障」,只能給後世留下笑柄。言論自由制度、人權保障制度、公平競爭制度和權力制衡制度是現代民主政治建設的顯著標誌。中國目前充其量只能說只有一點點影子,怎麼能說取得了巨大進步呢?如果說這份白皮書有一點點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這份長達3.2萬字的文告,提出了「民主政治」4個字,僅此而已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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