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架式賣菸 將絕跡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 王孟倫/台北報導〕根據昨天立法院初審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菸品將不得以開放式貨架陳列,目前廣泛在三溫暖、網咖等場所提供免費菸的情形,都將一律禁止,違規業者將被處罰鍰。

審查會並決議全案無須送黨團協商,直接送院會二、三讀。

「淡菸」禁用 不溯及既往

草案中也明定菸品品牌名稱及菸品容器加註的文字及標示,不可使用「淡菸」、「低焦油」或其他可能讓人誤認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的文字與標示,不過附帶「不溯及既往」的但書,也就是說,台灣菸酒公司的「長壽菸」以及日本進口香菸「MILD SEVEN」無須變更名稱,仍可繼續販售。

為加強警示效果,未來除了必須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相關資訊外,包裝上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菸盒外包裝的百分之五十,違規的製造或輸入業者將罰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販賣場所 不可廣告促銷

為禁止業者於販賣場所進行廣告促銷,草案明定,菸品販賣場所只能標示警示圖文,菸品資訊只限於品牌及價格,違者可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罰。

草案也明令不得以採訪、報導介紹,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品宣傳,或以舉辦演唱會、茶會、餐會、體育或公益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宣傳。

根據草案內容,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開放式貨架方式,以及少於一包的香菸零售方式(雪茄除外 ),都在禁止之列,違規業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菸品健康捐 每包為十元

至於菸品健康福利捐,現行徵收法源依據為「菸酒稅法」第二十二條,考量捐費專款專用,非屬於賦稅範疇,因此立法院依立法體例,將此規定移列「菸害防制法」中規定,目前每千支捲菸二百五十元(每包五元 )的健康福利捐,將提高為每千支五百元(每包十元 ),預估將可為國庫增加一百八十七億收入,並幫財務吃緊的全民健保挹注六十億元。

外國菸商:規定太嚴格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菸害防制法,外國菸草公司多認為太嚴格,台灣菸酒公司則表示,因為是國營企業,會接受且遵守國會通過的法律規定。

一進口菸商指出,香菸也是合法商品,應受到法律保障,現在卻被當成毒品一樣打壓,太「匪夷所思」。

他表示,規定說菸品販售若向顧客介紹產品,將處罰一千萬到三千萬元,哪有國家有這種法律,實在太苛刻、太不合理。

對於立法院初審通過的菸防制法規定,菸品以後不可強調淡菸、低焦油,以及警示圖文面積增加,中華民國菸葉協會秘書長尹乃馨表示,我國「菸害防制法」一直以「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為立法參考依據,但國際上至少都給予三年緩衝期,但台灣卻規定要在十八個月內改包裝,會讓業者措手不及。

相關新聞
林信義出席APEC 台聯黨團:尊重總統職權
國民黨團:身分證不註記易釀作票弊端
李金龍:持續監測禽流感 台灣未傳疫情
王金平:APEC事昨已知  很遺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