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書記黃金高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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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據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報告,福建省原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因爲貪污500多萬元,11月10日被南平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稱被告人黃金高利用其先後擔任福州市郊區副區長、晉安區副區長、福州市財委主任、中共連江縣委書記的職務和擔任福州市郊區副區長、福州市財委主任的職務之便,收受財物合500多萬元。法院同時判處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11日,人民網全文刊登了時任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縣委書記黃金高的來信,題爲“爲何防彈衣隨我6年”。談到他曾因查處轟動全國的官商勾結的“福州豬案”,成爲某些人的眼中釘,生命受到威脅,不得不穿著防彈衣。

8月14日,事態急轉而下。福建省重點新聞網站“東南新聞網”上出現九篇批判黃金高的文章。指黃金高信中所講問題不實。還指出黃金高投書人民網是“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個人主義惡性膨脹、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極端錯誤行爲”;“其行爲的直接後果是爲西方敵對勢力、臺灣敵對勢力、民運分子等利用,引發了社會政治不穩定,成爲嚴重的政治事件。”

隨後,福州市有關部門開始陸續收到關於黃金高問題的舉報;8月17日,福州市委下派一個工作指導組,赴連江“指導工作”;10月8日,有關黃金高腐敗問題在紀檢部門立案,黃金高被監控;12月16日,黃金高被“雙規”。

2005年8月3日,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9月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我院定於2005年9月13日上午8點30分,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黃金高受賄一案”。

9月13日,福州中院可以容納上百人的大法庭,能夠拿到旁聽證進入法庭旁聽黃金高案審理的人員不到30人,大廳空空如也。

福建當地媒體沒有一家發佈有關黃金高案開庭的新聞。據《財經》瞭解,他們獲得指示:“記者不去旁聽,媒體不作報道。”

一位具有法律背景的旁聽人員說,對黃的偵查(包括舉報)都是在“811事件”以後才有的,“這不能不讓人産生很多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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