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玩具血汗工廠調查

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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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產國,現有各類玩具生産和出口企業6500多家,約有1300萬從業人員。2004年中國玩具出口總額達150.9億美元。廣東省是我國最重要的玩具生産及出口基地,現有玩具企業4500多家。美國、歐洲和日本是中國玩具出口的主要市場,占總額的90%,其中對美出口占出口總量的60%以上。美國市場上出售的玩具有80%以上都印著“Made in China”的標記。

  玩具是怎樣製造的?

  我們在2005年1月至4月對廣東省東莞市的11家玩具製造工廠進行了隨機調查,在8月又進行了一次跟蹤調查。這些工廠包括:東莞凱龍玩具廠、捷領玩具廠、雅田玩具製品廠、東旭玩具廠、溢勝玩具廠、國聯塑膠製品有限公司、威旺塑膠玩具廠、龍華玩具廠、順連玩具廠、龍昌玩具廠、領先玩具廠。這些工廠大多是港資企業,其客戶主要爲美國的大型玩具經銷商和零售商,如沃爾瑪(Wal-Mart)、孩子寶(Hasbro)、美泰(Mattel),以及速食連鎖店麥當勞、肯德基等。在這兩次調查中,我們訪談了近200名工人,廣泛搜集了工人的工資單、工卡記錄等等,以這11家工廠爲視窗,管窺廣東省玩具製造業的一般勞動條件。

  根據我們的調查,除了一家工廠在生産淡季基本遵守中國勞動法外,其他的10家工廠都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爲。

  例如在工作時間要求上,中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産需要可以加班,但是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一個月不能超過36小時。勞動法還規定勞動者每周至少要有一天的休息時間。儘管有法可依,在被調查的11家工廠中,只有一家在生産淡季時基本上遵守了勞動法在工作時間方面的規定,其餘工廠的工人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都超過11個小時,其中7家工廠的工人甚至每天工作要14.5個小時。另外,超過半數以上工廠的工人每周工作7天,其餘工廠每周工作6天,休息一天,或者每月休息兩天。這樣,很多工人每周要工作80至90個小時,遇到生産旺季或者工廠趕貨的時候,時間會更長。

  在工資方面,大多數玩具工廠實行計時計件工資,也就是工廠規定一定的生産量,工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生産達到計件數。通過計時計件工資,實際上是很大程度讓工人被迫在超勞動強度下工作。東莞的最低月工資爲574元,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折算爲每小時3.43元。另外,勞動法第44條規定,正常工作日加班時,加班工資應不低於正常工資的1.5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不低於正常工資的2倍,法定節假日不低於3倍。然而,被調查的10家工廠的工資低於東莞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不按法律規定支付正常加班工資。

  以凱龍玩具廠爲例,該廠每小時的工資標準爲1.9元,只有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3.43元的53%。另外,該廠沒有“加班”這個概念:星期六和星期天的工作時間也按正常時間計算而沒有額外的加班費。按照這個標準,該廠的工人每周工作7天,一共80.5個小時(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12個小時,星期天8個半小時),只能拿到152.95元,一個月只有611.8元。但是如果凱龍工廠依據法律規定支付工資的話,工人每周的工資應爲380.73元,每月至少1500多元。

  按照計時計件工資計算,工人拿不到合理的加班工資,凱龍工廠的工人只拿到了他們按照法律規定實際應得工資的40%,他們每個星期都少拿227.78元。如果他們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這個數位會更高。

  中國工人勞動力之低廉通過此例可見一斑。

  誰在殘酷地剝削勞工?

  除了強迫工人超時工作以及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以外,被調查的工廠違反勞動法規的情況還包括:絕大多數工廠沒有給工人買醫療、工傷及養老保險,很多情況下,只有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要來檢查的時候,工廠才會給少數工人買保險,而且要工人負擔大部分甚至所有的費用;除了經常要周末加班外,工人很少能享受帶薪的法定節假日,甚至平時請假都不容易,至於婚喪假、産假更是想都不敢想;很多工廠對工人進行罰款、非法搜身,有的主管經常辱駡甚至毆打工人;大多數工廠只招收18~30歲的工人,有的工廠雇傭16歲以下的童工;很多工廠要求工人不管在不在工廠食堂吃飯都要繳納伙食費;工人的住宿條件惡劣,十幾甚至二十幾個工人住在擁擠的宿舍裏,每層樓上通常只有一個衛生間供上百人共用;有的工廠實行半軍事化管理,不允許工人隨意出入工廠;工廠經常會扣押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經常藉口不批准工人辭工的申請不歸還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調查所發現的以上情況不只是玩具工業獨有的,也不只是東莞獨有的,而是珠三角甚至整個東部沿海地區出口型加工製造業勞動條件的縮影。很多國際學者將這種工作條件與19世紀的血汗工廠相提並論。

  調查中發現,造成以上狀況的原因,不僅僅是製造商缺乏人道主義和利欲熏心。

  全球化經濟體系的一個顯著特點便是逐步形成並完善的分層承包體系,在這個金字塔的最頂端是零售商(如沃爾瑪等大型連鎖商店),往下分別爲製造商(即爲零售商提供貨源的製造企業,很多爲知名的品牌公司)和承包商(或稱供應商,即生産産品的工廠),生產線上的工人則處在這個體系的最底部。這樣,沃爾瑪、美泰(美國著名玩具製造公司,其産品供應給沃爾瑪等公司)、孩子寶等品牌公司、東莞凱龍玩具廠等玩具製造廠等就構成了這個體系中最典型的一個例子。由於激烈的競爭和爲了滿足消費者對物美價廉産品的要求,零售商總是盡力壓低其採購産品的價格;製造商,尤其是大型跨國公司則紛紛將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從本土轉移到亞洲、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以追求廉價勞動力,同時爲了降低投資風險並追求盡可能大的利潤,他們往往不直接在當地設廠,而是把訂單通過中間公司將生産承包給當地的工廠。承包工廠則不得不接受製造商給出的低價,很多時候爲了接到訂單,他們甚至主動把價格壓得更低。由於製造商對原料和産品的質量都有很嚴格的要求,工人的工資變成了成本中惟一具有彈性的因素,處在體系最底部的工人不得不來承擔這個代價。

  當全球包括中國的消費者在享受沃爾瑪價格愈來愈低廉的産品的同時,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工人也在遭受愈來愈殘酷的剝削。

  跨國公司熱衷於這個體系,除了可以降低他們的投資風險之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可以借此對工廠違反勞動法規的行爲不承擔道德及法律上的責任。因爲公司不是工人的直接雇主,他們完全可以以此爲藉口將工人的惡劣工作條件推到承包商身上。

  很多公司將訂單分散到幾十家或者上百家製造工廠,以保證在每家工廠的訂單總量只占該廠的一部分,一般而言一家品牌公司在某一製造廠的訂單不超過製造工廠所有訂單的20%。這樣,如果工人進行法律訴訟或者人權、勞工組織對工廠的情況提出批評的時候,跨國公司就可以把責任推到其他在該廠有訂單的公司身上;當來自外界的壓力過大時,他們就藉口這家工廠不遵守勞動法規以及他們公司的生産準則,乾脆撤走訂單,終止與這家工廠的合作,以顯示他們維護工人權益的立場。事實上,他們真正的目的僅僅是不對工廠的勞動條件承擔任何責任。除極少數公司真正有心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外,大部分跨國公司僅僅是採取應付和拖延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這些超級大公司難道真的沒有錢來稍微提高工人的工資、改善工作條件嗎?根據美泰公司的年度報告,2004年美泰的淨銷售額爲51億美元,但用於廣告和促銷的費用占了其中的12.6%,即6.426億美元。也就是說,一個芝麻街的玩具在市場上零售價爲19.99美元,美泰公司花其中的2.5美元做廣告,而中國工人生産這件玩具收到僅僅不到20美分,也就是說,美泰寧願花中國工人工資12倍的錢來做廣告,也沒有稍微將訂貨的價格提高,使生産廠商能夠支付給工人一個生活工資。直到目前美泰的政策也僅僅是要求供應商支付製造工廠工人的最低工資,而這個最低工資也往往得不到執行。

  缺乏強有力的政府監管也是造成中國工廠工人工資低、勞動條件惡劣的另外一個原因。

  在發展經濟爲主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爲了發展當地經濟,紛紛出臺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外資。很多地方的政府唯恐維護工人的權益會把外資嚇跑,因此對工廠侵犯工人權益的行爲曾經採取默許的態度。經濟的發展就這樣建立在犧牲勞工權益的基礎上。

  在沿海地區工廠就業的工人大部分是來自中西部的農民工,他們受教育水平普遍較低,沒有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只能在不需要特別培訓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工廠裏做工。雖然工作環境惡劣,沒有社會保障,但每月幾百元錢的收入仍然比他們務農所得要高。他們到城市打工的主要目的是賺錢維持生計,爲此不得不接受低廉工資。另外,由於不瞭解法律,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享有什麽權利,更不知道如何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何遏制血汗工廠?

  以上是造成中國當今勞工現狀的幾個主要因素,這些原因交織在一起使得工人維權的道路變得更艱難。這種狀況如何得到改善?

  首先,政府應該對於維護工人的權益有正確的認識。作爲中國産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同樣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他們的合法權利理應受到保護。同時,即使從經濟的角度來講,維護農民工的利益也有利於當地經濟的發展。畢竟,農民工不只是産品的生産者,他們同時也是消費者。提高他們的工資就意味著增強他們的購買力,從而相應地拉動內需。國內市場的開發不能僅僅依靠精英階層的高級消費,絕大多數普通民衆還是局限在日常的生活消費內。然而,農民工微薄的工資根本不足以維持一個家庭在東部沿海城市正常的生活需求,農業部的調查資料顯示,僅有不到7%的農民工是以家庭的形式在外打工的,絕大多數的農民工都是隻身在外打工,將省吃儉用存下的錢寄回農村的家,而不是在城市裏消費。

  工會在工人維權的過程中也可以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基層工會組織應當推進和落實工會民主選舉的程式,逐步取得工人的信任,並且由通過選舉産生的工會代表工人的利益與工廠和公司進行談判交涉,落實《工會法》中保障工會代表的權益。這樣,很多勞資之間的矛盾就可以通過這種內部機制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使中國勞動法所規定的權益得到落實,減少造成群體性事件的誘因,促成勞資和諧談判機制良性發展。

  目前中國民間還在發展中的非政府組織的積極參與也有利於解決勞資矛盾、改善勞工現狀。作爲政府職能的補充和延伸,非政府民間組織可以參與對工人進行法律基礎知識培訓、安全生産培訓等,以提高工人對自己合法權利的認識。另外,非政府組織還可以對工廠的勞動條件進行中立的監察,並敦促廠方,甚至是跨國公司,遵守中國勞動法規,尊重工人的權益。

  第三,我國政府還需擴大和國際非政府勞工組織合作,利用在西方已經成熟的消費者運動和反血汗工廠運動的資源,促進跨國公司改善中國勞工條件。誠然,西方國家有個別貿易保護主義者試圖利用中國血汗工廠來反對從中國進口勞動密集型産品,但是更多的熱心人士卻從促進和改善世界勞工權益的角度出發,一些國家的非營利機構,並沒有和中國勞工有任何利益上的衝突,完全出於一種“天下人管天下事、大路不平我來鏟”的動機,以其微薄之力真誠地來幫助發展中國家工人爭取他們的基本權益。例如以批評沃爾瑪和迪斯尼而在大名鼎鼎的“美國全國勞工委員會”,最近在美國代表六個國家的工人起訴沃爾瑪的國際權利基金會。

──轉自《世紀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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