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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林來台 陸委會: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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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說明,基於「兩岸關係現況」、「國際慣例」和「改善兩岸關係的目的」三項因素,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聯審會今天決議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六十一人來台案「不予許可」。

對於國台辦官員有意集體來台一案,陸委會說,政府一再表示應先經兩岸政府協商,以利後續處理。十一月十一日政府公開建議,邀請中共派員來台協商,若中方不便,台灣也可派員赴中協商。

陸委會表示,十一月十四日政府正式委請海峽交流基金會發函中方,將立場具體轉告。遺憾中方拒與台灣協商,也拒絕改變僵持兩岸關係的既有立場;既然中共作出這種決定,政府認為國台辦官員集體來台的要求,現階段是沒有必要的。

另外,陸委會也對陳雲林案提出說明。第一,「窄化為陳雲林能否來台是不正確的」。陸委會說,少數人士將此案解釋為政府是否同意陳雲林來台的問題,這是窄化扭曲此案本質。國台辦高層官員有意集體申請來台,是否意謂藉此機會改變惡化兩岸關係的原有作法,才是各界必須深究的核心問題。

第二,「到底是誰造成兩岸關係僵持」?陸委會表示,依據中共和台灣部分人士講法,兩岸關係是因民進黨政府拒不承認「一個中國」,不接受「九二共識」所致;就中共而言,此說法是徹底推卸拒絕談判的責任。

第三,「是國民黨邀請就不需要協商」?陸委會說,兩岸有極少數人士表示,國台辦大批官員是應國民黨邀請來台,政府要求先經協商是「幼稚」、「沒事找事」,甚至有「國台辦到不了台灣並沒有損失」的說法。這些人抱持消極逃避態度,缺乏改善兩岸關係的誠意,甚至不願見到兩岸關係在近期內有任何改善的機會。

第四,「兩岸有什麼事項需要協商」?陸委會表示,國台辦官員集體來台一案,涉及事項不僅應參照國際慣例,透過協商,讓政府及台灣人民確認來訪者的目的是否有助改善及增進兩岸關係、行程規劃是否符合兩岸關係現狀、接待規格與禮遇、來訪期間言行舉止規範、安全保護措施等。

陸委會說,台灣方面必須確認,中共是否已經決心改善兩岸關係,並願採取具體行動,減少長期對兩岸關係造成的損害;這些事項都需透過政府或授權代表直接接觸和討論加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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